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609)(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根据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和回复,现按照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报告》(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