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监事李江红、李旭、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