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15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根据区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董事闫军、倪娟、谭柏、刘常进及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高丽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