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5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