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证上〔2021〕91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 (以下简称“《承销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28.1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69.81元/股(不含69.8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9.8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9.81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2年8月11日11:12:33:324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30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90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3,2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249,350万股的1.012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投资者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情况、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2年8月1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2年8月1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57.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57.7721元/股。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民生证券天力锂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8.53%。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5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5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97.272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5、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8月1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8、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2年8月1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8月19日(T+2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10、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2年8月1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天力锂能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8.11倍(截至2022年8月11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2021年扣非前EPS(元/股) | 2021年扣非后EPS(元/股) | T-4日股票收盘价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2021年)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后(2021年) |
容百科技 | 688005.SH | 2.0195 | 1.7917 | 125.10 | 61.95 | 69.82 |
当升科技 | 300073.SZ | 2.1540 | 1.6267 | 96.68 | 44.88 | 59.43 |
长远锂科 | 688779.SH | 0.3632 | 0.3537 | 19.11 | 52.62 | 54.03 |
振华新材 | 688707.SH | 0.9315 | 0.9098 | 63.99 | 68.70 | 70.33 |
厦钨新能 | 688778.SH | 2.2075 | 2.0376 | 132.47 | 60.01 | 65.01 |
平均值 | 57.63 | 63.73 |
数据来源:iFind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注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杉杉能源已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11倍,超出幅度为191.50%,主要原因如下: 相较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行业地位、核心技术、客户及品牌认可度、财务数据及成长潜力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拥有三元材料及其前驱体一体化研发与生产能力,是国内较早从事三元材料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积极参加三元材料领域科研项目,在相关领域取得了较多技术成果。公司于2013年被认定为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被认定为河南省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荣获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并先后获得河南省瞪羚企业、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新乡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新乡市星级工业企业等奖项,其中“湿法混合生产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项目经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查新,经鉴定认为该项目在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前驱体与锂盐的湿法混合方面有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拥有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4项,正在审查状态的发明专利申请7项。
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科技创新,秉承“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创新思路,持续不断加大科研方面的投入,积累与掌握了一系列三元材料等相关的核
心技术与专利,具有比较优势和技术门槛。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包括多元前驱体精确控制技术、高容量高压实多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高一致性湿法混合技术、二次球型三元材料表面修饰与缺陷态重构技术、单晶型高镍三元材料的控制合成技术、单晶型高电压三元材料的控制合成技术等。依赖技术投入,公司对主要产品不断进行升级,能自主生产前驱体及三元材料领域全系列的产品,且均能实现大批量生产并供货,使得核心产品能够持续满足客户需求。除核心技术之外,公司主要技术储备包括复合型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生产技术、非萃取型三元材料回收与再利用技术、5伏高电压无钴正极材料制备技术、高安全性铝包覆前驱合成技术、NCM造粒生产技术、高精密镍钴锰酸锂合成技术、低成本正极材料水洗工艺技术等。2)市场及客户优势
(1)在小型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战略主要定位于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尤其在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锂电池材料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据高工产研(GGII)数据显示,2020年公司在锂电自行车与电动工具锂电池领域三元材料出货量处于小型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第一名,市场占有率达41%,同时依据2020年锂电自行车和电动工具锂电池正极材料出货量(4.4万吨)及三元材料出货量(3.3万吨)推算,2020年公司在电动自行车与电动工具锂电池领域正极材料的总体市场占有率为30%。公司客户涵盖星恒电源、天能股份、长虹新能源、海四达、横店东磁、阳光电源等国内小动力锂电池领域知名企业。
(2)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公司目前形成了“主打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兼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格局。近年来,公司将经营重心放在小型动力锂电池领域,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领域,公司的高镍产品、单晶产品等已经向包括星恒电源、蜂巢能源、横店东磁等在内的重点客户正式供货,并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将为公司打开了第二条增长曲线。公司在小型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及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市场与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产品优势
在小动力市场,下游客户的特点是厂家比较多,规模参差不齐,产品差异化较大,客户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不一,对于售后服务要求高。因此,要求上游三元材料企业具有灵活的生产和服务机制。公司多以弹性产线设计为主,能根据不同的客户诉求快速反应进行调配产线和产能,及时满足客户对产品交付种类、型号和及时性的要求,更能适应小动力市场客户灵活多变的采购需求。另外,对于三元正极材料企业而言,掌握了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可以保障三元材料产品的生产质量更加稳定可控。发行人具备前驱体与三元材料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前驱体及三元材料可以协同研发及生产,共同改进和提升产品性能,保障三元材料产品的生产质量更加稳定可控,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
4)成本优势
发行人拥有多元化产品体系,生产成本具有优势,产品性价比突出,发行人产品体系包括了3系、5系、6系、8系等市场主流产品,并且具备7系、9系、NCA、无钴材料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了低镍、中镍、高镍三元材料产品型号全覆盖。发行人产品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行业技术标准与客户技术要求。新产品研发具备一定的定制化、多元化、创新性特征。
在生产成本方面,发行人产品主要面向小动力市场,主要产品以5系常规材料(多晶)为主,生产工艺以一次烧结为主,改性以掺杂技术为主,单位成本相对较低。发行人产线设计之初即考虑了小动力领域的需求特点,产线设计和设备配置满足了小动力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客户灵活性的需求,产线设备采购成本较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线设计多以满足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三元材料生产为主,产线投资额相对较大。此外,发行人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河南新乡、安徽淮北,人工成本及企业运营费用也相对较低。因此,发行人生产成本具备较大的优势,产品性价比较高。
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面向大动力市场,发行人主要面向小动力市场。由于小动力市场客户对产品成本更为敏感,发行人产品成本具有优势使等发行人在小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5)管理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在三元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领域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深刻理解三元材料产业发展趋势,依据自身优势和行业判断,准确将市场战略定位
于小型动力锂电池材料领域,并能够及时制订与调整经营计划。在取得小型动力锂电池材料领域龙头地位的基础上,进军新能源汽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
同时,公司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积累总结了一套成熟、高效的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工序流程设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现场管理等,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生产管理人员与技术工人,充分保障了公司的生产效率。
6)行业发展优势
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背景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在“双碳”背景下,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锂电池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具有确定性,发行人为锂电池行业提供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具备核心竞争力,未来主营业务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在“双碳”背景下,发展新能源,保护环境资源,建设低碳社会是大势所趋,新能源产业正加速发展。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绿色物流,推广绿色低碳运输工具等。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三元材料作为新能源锂电池重要的正极材料,受上述政策影响,公司产品市场空间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1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484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
69.71%,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063,44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65.02%,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019.58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及附表。
4、《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83,645.66万元,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73,850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0,50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83,645.6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73,85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18,816.8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55,033.16万元。
8、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天力锂能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0,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2年2月25日经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6月29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84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天力锂能”,股票代码为“30115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天力锂能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3,050.0000万股,发行股份约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198.2307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5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8.53%。
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97.272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12.022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2.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7.7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8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789.772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2年8月11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7.0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8.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1.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4.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1.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22年8月17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
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进行网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2年8月1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年8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2年8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2年8月19日(T+2日)《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2年8月19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2年8月19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8月23日(T+4日)刊登的《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8月19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2年8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8月1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8月8日(T-7日)披露于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天力锂能/公司 | 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05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
战略投资者 | 指根据战略配售相关规定,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的投资者 |
网上发行 |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 |
网下发行 |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对象根据确定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 |
投资者 |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管理的自营业务或证券投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
网上投资者 | 指参加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为除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缴款、配售的投资者以外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投资者 |
网下投资者 | 指符合《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要求的可以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 |
有效报价 | 指初步询价中网下投资者申购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的报价部分,同时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
有效申购 |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
T日 |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22年8月17日 |
元 | 指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30,500,000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21,982,307股。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四个值”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8.53%。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57.50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发行总数量的8.5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197.272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12.022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2.1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7.7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8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2,789.772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73,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8,816.8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55,033.16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22年8月8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2年8月1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8月17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的差额部分,将于 2022年8月15日(T-2日)首先在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之间回拨。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进行回拨,初始网下发行数量不变。上述回拨情况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被限售的10%的股份,计入前述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2年8月18日(T+1日)在《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 发行安排 |
T-7日 2022年8月8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等文件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 网下路演 |
T-6日 2022年8月9日 |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 网下路演 |
T-5日 2022年8月10日 | 网下投资者提交询价资格申请材料(截止时间12:00) 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备案(12:00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提交材料进行核查 网下路演 |
T-4日 2022年8月11日 | 初步询价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9:30~15:00) 初步询价截止日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截止日 |
T-3日 2022年8月12日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
T-2日 2022年8月15日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确定发行价格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有效申购数量 确定战略配售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
T-1日 2022年8月16日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T日 2022年8月17日 |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日(9:30-15:00)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
T+1日 2022年8月18日 |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
T+2日 2022年8月19日 |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 |
日期 | 发行安排 |
的新股认购资金) 网下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止时点16:00) | |
T+3日 2022年8月22日 |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
T+4日 2022年8月23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初步询价申报情况
2022年8月11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22年8月11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3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336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20.00元/股-106.53元/股,拟申购总量为6,275,510万股,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119.01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详见附表。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核查,其中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或其他核查资料,有16家投资者管理的29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1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申报总量为26,16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量。
未按《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的投
资者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1”的部分。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具体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剩余的3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302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20.00元/股-106.53元/股,申报总量为6,249,350万股。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69.81元/股(不含69.81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9.81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69.81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2年8月11日11:12:33:324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30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90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63,27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6,249,350万股的1.012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91家,配售对象为9,212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6,186,08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074.56倍。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类型 | 报价中位数 (元/股) | 报价加权平均数 (元/股) |
网下全部投资者 | 58.9700 | 58.0467 |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 58.3800 | 57.7721 |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 58.3800 | 57.7618 |
基金管理公司 | 58.9000 | 57.9484 |
保险公司 | 58.0000 | 58.3881 |
证券公司 | 58.5000 | 56.3104 |
财务公司 | - | - |
信托公司 | 57.9000 | 58.682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 | 55.7000 | 56.0870 |
私募基金 | 59.1500 | 58.4891 |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8.1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61.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4.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81.9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五)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1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728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
57.00元/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484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4,063,44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019.58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止2022年8月1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8.11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 证券代码 | 2021年扣非前EPS(元/股) | 2021年扣非后EPS(元/股) | T-4日股票收盘价 (元/股)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前(2021年) | 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扣非后(2021年) |
容百科技 | 688005.SH | 2.0195 | 1.7917 | 125.10 | 61.95 | 69.82 |
当升科技 | 300073.SZ | 2.1540 | 1.6267 | 96.68 | 44.88 | 59.43 |
长远锂科 | 688779.SH | 0.3632 | 0.3537 | 19.11 | 52.62 | 54.03 |
振华新材 | 688707.SH | 0.9315 | 0.9098 | 63.99 | 68.70 | 70.33 |
厦钨新能 | 688778.SH | 2.2075 | 2.0376 | 132.47 | 60.01 | 65.01 |
平均值 | 57.63 | 63.73 |
数据来源:iFind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注3:《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可比公司中,杉杉能源已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估值对比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81.94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2年8月11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8.1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战略配售
(一) 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8月16日(T-1日)公告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 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7.00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53%。
截至2022年8月11日(T-4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名称 | 获配数量 (股) | 获配金额 (元) | 限售期 (月) |
1 | 天力锂能专项资管计划 | 2,602,280 | 148,329,960 | 12 |
合计 | 2,602,280 | 148,329,960 | - |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57.5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0.228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53%。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97.2720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网下询价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27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6,484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4,063,44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22年8月17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等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57.0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22年8月1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2022年8月8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初步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22年8月19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2年8月19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22年8月19日(T+2日)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2年8月19日(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1152”,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网下发行银行专户,用于收取配售对象划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应当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户所属开户行不在下述银行系统之列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见下表:
开户行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000023029200403170 |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201501100059868686 |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1000500040018839 |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77057923359 |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55914224110802 |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43066285018150041840 |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7441010191900000157 |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37010100100219872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38910188000097242 |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801014040001546 |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453020000184330000025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 79170153700000013 |
开户行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02082594010000028 |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12400011735 |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0000501510209064 |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90303001057738 |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622296531012 |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1751696821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结算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的初步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7、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8、网下投资者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9、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微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及申购。
五、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与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7.0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
777.7500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2年8月17日(T日)(9:15至11:30,13:00至15:00)将777.7500万股“天力锂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天力锂能”;申购代码为“301152”。
(四)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年8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2年8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
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 申购规则
1、 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5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 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投资者需于2022年8月1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2年8月17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2年8月1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2年8月18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2年8月1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8月1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8月19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摇号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在2022年8月19日(T+2日),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8月23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
1、 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 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负责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2年8月23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新七街与纬七路交叉口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王瑞庆
电话:0373-7075928
传真:0373-7075928
联系人:李洪波
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电话:010-8512797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089905894569.81900有效报价36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安跃股票型养老金产品089906144169.81900有效报价 |
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089924410368.00900有效报价74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中信证券组合089924423568.00900有效报价 |
112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信安鸿利混合型养老金产品089920146168.00900有效报价 |
089905222368.00900有效报价 | ||
089931659965.59500有效报价188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外经贸7号资产管理计划089907081365.59530有效报价 |
226 |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1706165.59900有效报价 |
264 |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远基金招赢稳见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2666465.58880有效报价 |
302 |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远基金睿见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18375365.58900有效报价 |
089929278065.58900有效报价 | ||
378 |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世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号089925995365.43490有效报价 |
416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盘京天道1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814665.43900有效报价 |
454 | ||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合锦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1831164.92400有效报价 |
492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泓源618系列1号资产管理产品089929828364.88900有效报价 |
089906306264.88900有效报价530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柒号职业年金计划华泰组合089931300064.88900有效报价 |
089905539764.88900有效报价 | ||
606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康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9720463.29270有效报价 |
089929334563.29780有效报价 | ||
682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七组合089917567463.29900有效报价 |
720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瑞信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2540063.29900有效报价 |
758 |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稳睿888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5632163.29900有效报价 |
089906789263.29900有效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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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 | ||
杭州龙旗科技有限公司龙旗500指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7961163.00350有效报价 |
087800179262.66450有效报价 | ||
089930310362.49900有效报价 | ||
089904271662.49900有效报价986 |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绩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9410062.49900有效报价 |
089905549162.38380有效报价 | ||
089927868362.21430有效报价1062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804组合089925598262.21440有效报价 |
089926383162.21900有效报价 | ||
089914284262.21900有效报价 | ||
1176 |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价值新盈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19901323062.02200有效报价 |
089924767662.02750有效报价1214 |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联安龙腾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31505362.02790有效报价 |
1252 |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新创1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6251461.75160有效报价 |
089926018661.74230有效报价 | |||
089922842361.74260有效报价 | |||
089930534761.74290有效报价 | |||
1404 | |||
灵均量化进取6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832961.74310有效报价 |
089925432261.74320有效报价 | |||
1480 | |||
灵均量化进取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650561.74340有效报价 |
1518 | |||
灵均恒君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108161.74370有效报价 |
089930177861.74400有效报价1556 | |||
灵均恒投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890261.74400有效报价 |
089929328761.74430有效报价 | |||
089924940761.74490有效报价1632 | |||
灵均恒金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974361.74490有效报价 |
1670 | |||
灵均量化对冲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927561.74900有效报价 |
1708 |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潜龙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4967261.67220有效报价 |
089919007061.67560有效报价 | ||
089927440661.61900有效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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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921215261.50430有效报价1860 |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基金致远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3896361.50450有效报价 |
089923556761.50900有效报价 | ||
1936 |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中银理想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2374561.48470有效报价 |
1974 | ||
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百年资管祥泰2号资产管理产品089928021361.39900有效报价 |
2012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稳航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33091561.34590有效报价 |
089928410961.34900有效报价2050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525061.34900有效报价 |
2088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170761.34900有效报价 |
089921042661.34900有效报价2126 |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167161.34900有效报价 |
089929617661.32200有效报价2164 | |||
幻方量化专享58号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647161.32200有效报价 |
089925814761.32240有效报价2202 | |||
幻方量化皓月5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69461.32240有效报价 |
089926611061.32280有效报价 | |||
2278 | |||
九章幻方皓月5号私募基金089916123361.32310有效报价 |
2316 | |||
幻方量化皓月4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956961.32360有效报价 |
2354 | |||
幻方量化定制2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201361.32750有效报价 |
089915015261.26500有效报价2392 |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8869961.26600有效报价 |
089929568361.14900有效报价 | ||
2468 | ||
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084761.10240有效报价 |
2506 |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海川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0020161.04120有效报价 |
2544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梧桐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3627561.04470有效报价 |
089904245961.01900有效报价 | ||
2620 | |||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人保组合089924429661.00900有效报价 |
2658 | ||
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壹号)职业年金计划人保组合089920089761.00900有效报价 |
2696 | ||
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壹信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2322360.80220有效报价 |
2734 | ||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辉隆投资有限公司089915189360.75210有效报价 |
089919438960.60900有效报价2772 |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德2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221160.60900有效报价 |
2810 | |||
平方和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370360.50290有效报价 |
089917222760.41250有效报价 | |||
089917282060.41850有效报价 | ||
2924 |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润元大基金鼎兴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8599160.20560有效报价 |
2962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智慧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2429760.13600有效报价 |
3000 | ||
北京卓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卓识量化对冲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3381860.11510有效报价 |
089925918060.05150有效报价 | |||
3076 | ||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意资产-股票精选48号资产管理产品089929136160.00330有效报价 |
089912473560.00540有效报价 | ||
3152 | ||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7752760.00900有效报价 |
3190 | ||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七号089919689760.00900有效报价 |
3228 |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12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082159.99230有效报价 |
3266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5080859.99900有效报价 |
3304 |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9304159.89900有效报价 |
089925869259.87620有效报价 | ||
089927790459.87900有效报价3380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高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7639259.87900有效报价 |
089923620459.87900有效报价3418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创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413359.87900有效报价 |
3456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232359.87900有效报价 |
089915714859.87900有效报价 | ||
3532 |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6287059.87900有效报价 |
3570 | ||
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鱼肠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1546559.85700有效报价 |
3608 | ||
深圳悟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悟空蓝海源饶3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231659.81340有效报价 |
3646 | |||
玄元科新6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3509459.68130有效报价 |
3684 | |||
玄元元定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2339759.68290有效报价 |
089908232659.66170有效报价3722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鑫享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7498559.66190有效报价 |
3760 |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6344759.66900有效报价 |
089910998859.62900有效报价3798 | ||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远见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8987859.62900有效报价 |
3836 | ||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泰星云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1861559.60900有效报价 |
089928821459.54390有效报价 | ||
089931673059.52150有效报价3912 | ||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费米四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806759.52150有效报价 |
089907603059.52900有效报价3950 | ||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融通动力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4398559.52900有效报价 |
089911711659.44460有效报价 | ||
4026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肆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121359.44900有效报价 |
4064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八零三组合089913320359.44900有效报价 |
089929173959.44900有效报价4102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柒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19881159.44900有效报价 |
089923837659.44900有效报价 | ||
089905131159.44900有效报价 | ||
4216 |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创新前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1888559.44900有效报价 |
4254 | ||
青骓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骓旭照三十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0404759.32350有效报价 |
089929307459.23410有效报价4292 | |||
凡二英火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910959.23410有效报价 |
4330 | |||
上海凯纳璞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凯纳尊享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190159.20100有效报价 |
089925011259.12220有效报价4368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稳健增长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6639859.12230有效报价 |
4406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丰利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889859.12400有效报价 |
4444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宏利4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109059.12470有效报价 |
4482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信利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976759.12540有效报价 |
4520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中性添利1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278359.12740有效报价 |
089921384459.12900有效报价4558 | ||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CTA组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2503959.12900有效报价 |
089929521658.97260有效报价 | ||
4634 |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安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19261458.90900有效报价 |
089904272558.88900有效报价4672 | |||
灏象敦敏一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796458.87230有效报价 |
4710 |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089922222058.87900有效报价 |
4748 | |||
上海少薮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少数派尊享收益6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0463058.84360有效报价 |
4786 | |||
凌顶荣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32388358.80230有效报价 |
4824 |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拾壹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4429758.80900有效报价 |
089905419358.80900有效报价4862 | ||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089905522458.80900有效报价 |
4900 | |||
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9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2102058.69540有效报价 |
089910323358.60330有效报价4938 |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082958.60390有效报价 |
4976 |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肆号职业年金计划长江组合089925528458.60900有效报价 |
089914402158.60900有效报价5014 | ||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农信社长江稳健投资组合089913537858.60900有效报价 |
5052 | |||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474358.53690有效报价 |
5090 | ||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发达鑫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089912220258.50120有效报价 |
089929800958.50330有效报价 | ||
089928632958.50440有效报价5166 | ||
上海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启林正兴东绣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614158.50460有效报价 |
5204 | ||
上海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启林创投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556158.50900有效报价 |
5242 | ||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甄投创鑫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6723058.43290有效报价 |
5280 | ||
上海佳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期土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十二期089924007558.42440有效报价 |
5318 | ||
上海佳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期木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十一期089929044958.42610有效报价 |
089930944158.40900有效报价5356 | ||
杭州华软新动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软新动力优享19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7574558.40900有效报价 |
089926381458.38900有效报价 | ||
089905105258.23280有效报价5432 | |||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318558.23340有效报价 |
089917769858.11310有效报价 | |||
5508 | ||
上海稳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稳博中睿指数增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757558.10220有效报价 |
5546 | ||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村启明星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670358.05310有效报价 |
5584 | |||
仲阳金石美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9862658.00370有效报价 |
089927376458.00750有效报价5622 | |||
深圳前海百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百创长牛2号私募投资基金089917557458.00760有效报价 |
089905414758.00900有效报价 | ||
089905619158.00900有效报价5698 |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497358.00900有效报价 |
5736 | ||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敦和慈善事业基金089907166557.99900有效报价 |
089926029457.90900有效报价 | ||
5812 |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05518157.89900有效报价 |
089931179757.78240有效报价 | ||
089931439957.78350有效报价 | ||
089926994557.78430有效报价 | ||
089926399257.78830有效报价 | ||
089931637857.76360有效报价 | ||
6040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189257.76900有效报价 |
6078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538857.76900有效报价 |
089928048657.76900有效报价6116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7783157.76900有效报价 |
6154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产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3367457.76900有效报价 |
6192 |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创新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4344757.76900有效报价 |
089929245757.50290有效报价 | ||
6268 | ||
北京源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源晖量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19888857.39250有效报价 |
089914820057.06900有效报价 | ||
6344 |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拾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5540057.00900有效报价 |
089905406057.00900有效报价 | ||
089906543757.00900有效报价6420 | ||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养老红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089906113857.00900有效报价 |
089929064557.00900有效报价6458 |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8467657.00900有效报价 |
6496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0899011478100.10290高价剔除 |
6534 |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089905743072.00900高价剔除 |
089920837769.81900高价剔除6572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河北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644069.81900高价剔除 |
089919929556.79900低价未入围 | ||
6648 | ||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资管创赢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089926400356.76370低价未入围 |
089928522656.70630低价未入围 | ||
089928861356.56900低价未入围 | ||
089924454156.56900低价未入围 | ||
089931402456.26370低价未入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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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0793556.00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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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15号资产管理产品089928625756.00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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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盈股票型养老金产品089915401756.00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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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丰益股票型养老金产品089908192656.00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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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089905898756.00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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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戈量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量锐指数增强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333155.2325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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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红明悦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0602855.2151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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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玖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21242854.93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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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乐盛混合型养老金产品089926282154.93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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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CPPI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089912979054.93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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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2444454.93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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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三一组合089921171154.93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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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盈峰盈武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2524454.35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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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8549254.115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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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全中银理想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4172754.11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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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安鑫悦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24316052.84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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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精选7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663552.574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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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量化股票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472252.5748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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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997952.5757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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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策略精选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373652.5767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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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坤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九坤交易精选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8249952.57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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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泰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泰铼金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609050.5035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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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策略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89925417250.0049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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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5831349.0732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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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贰号职业年金计划中金组合089924435441.48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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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叁号)职业年金计划089919918641.48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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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89931076320.00900低价未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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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089924430461.67240无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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