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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22年2月21日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764,999,897.8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4,295,181.96元,实际募集资金3,720,704,715.84元。

截止2022年2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5157771365011,297,044,897.80468,173.59活期/协定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112001013700634722520,000,000.00156,373,788.07活期/通知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7090180800808061520,000,000.00100,397,004.18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6341112011,400,000,000.00231,968,212.16活期/协定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54827776563370,013,755.10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518377355492397,244,717.78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4052464473660.00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源里支行63504309224,696,714.22活期
合计3,737,044,897.80981,162,365.10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存在27,955,000.00元的差异系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有的乘用车及重卡车换电站建设更改为乘用车、重卡车、乘用车(车电分离)、重卡车(车电分离)四种类型。“车电分离”模式是指由电池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车载电池资产,一方面在车电物理分离的基础上实现车电价值分离,降低用户首次购车成本,车电分离电池租金也远低于常规融资方式所需支付的还本付息金额;另一方面通过“车电分离”模式持有部分电池资产,更有利于对电池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退役电池梯次利用可以作为公司清洁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设施。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迎合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率。

2、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引进“车电分离”模式,

部分项目将新增车载电池的投资,车载电池投资的增加导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有所变化。在“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方面,变更前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38,015.45万元,变更后该项目投资总额为311,703.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变更前-换电站建设项目变更后-换电站建设项目
乘用车(单站)重卡车(单站)总体投资乘用车(单站)重卡车(单站)车电分离-乘用车(单站)车电分离-重卡车(单站)总体投资
1建设投资500.721,015.14338,015.45490.72914.141,090.722,314.14311,703.22
1.1换电站投资260.72420.14155,940.45260.72420.14260.72420.14133,213.22
1.2线路及其他投资100.00235.0073,475.00100.00235.00100.00235.0063,650.00
1.3备用电池投资140.00360.00108,600.00130.00259.00130.00259.0074,840.00
1.4车载电池投资-----600.001,400.0040,000.00
2项目总投资500.721,015.14338,015.45490.72914.141,090.722,314.14311,703.22

3、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1)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由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各地区注册设立的共计18个全资子公司调整为协鑫能科及其在各地区设立的29个控股公司以及拟设立的6个控股公司。其中,由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车电分离模式下换电站项目的部分车载电池并为用户提供电池租赁服务。同时,为了提高采购效率、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由协鑫能科统一作为项目换电设备、电池、电力设施、电缆等换电站建设使用设备的集中采购主体,再转售至项目所属公司。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并充分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增加实施主体。本次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可细化公司的业务分工、提高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效率,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实施主体具体如下:

序号地区换电站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是否新增
1无锡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苏州苏州焕动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南通协鑫(南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4南京、扬南京协鑫巽能能源科技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序号地区换电站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是否新增
有限公司100%
5无锡协鑫能源科技服务(无锡)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6盐城协鑫(盐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常州常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徐州徐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9嘉兴协鑫(嘉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成都协鑫(成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2广西广西焕动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3广州协鑫(广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4东莞协鑫(东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5武汉协鑫(武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6唐山唐山换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7苏州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18东莞东莞协鑫换电科技有限公司协鑫(东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东莞新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东莞市四新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9%
19乌鲁木齐新疆协鑫丰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协鑫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7%;新疆卓越丰锦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
20杭州巽能(杭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1贵阳协鑫(贵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2秦皇岛协鑫(秦皇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3徐州徐州鑫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徐州新智动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24徐州徐州鑫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5徐州徐州鑫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1%;徐州云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能源持股49%
26朔州朔州协鑫电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7绵阳绵阳协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序号地区换电站项目实施主体股权结构是否新增
28邯郸胜能(涉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胜能能源科技(邯郸)有限公司持股90%;邯郸健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
29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协鑫胜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协鑫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0吐鲁番托克逊协鑫电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协鑫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1佛山协鑫(佛山)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2-文水县协鑫电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设立过程中
33-清徐县协鑫电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设立过程中
34-北海协鑫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正在设立过程中
35呼和浩特协鑫(内蒙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36-宁波焕动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正在设立过程中

注: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文水县协鑫电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清徐县协鑫电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北海协鑫换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和宁波焕动能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正在设立过程中。

(2)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计划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某租赁场地实施,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信息系统,招聘行业内优秀技术人才,联同外部合作单位,对商用车移动能源系统、乘用车移动能源系统、标准电池包、云平台等子项目进行相应的产品开发,从而增强公司换电业务技术能力及整体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该项目实施主体新增苏州鑫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电港云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和诸暨协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基于公司战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增加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可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提高集约化利用效率,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4、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1)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

调整前的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计划在江苏、广东、广西、新疆等地区进行,公司拟通过租赁场地的方式新建约300个乘用车换电站和185个重卡车换电站,合计485个换电站,同时引进相关辅助配套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地区合计建设数量
乘用重卡小计
1苏州153247
2南通152439
3南京35540
4扬州63036
5无锡151227
6盐城41317
7常州51217
8徐州4812
9嘉兴549
10成都30030
11乌鲁木齐352459
12广西401050
13广州10010
14中山18220
15茂名20323
16肇庆707
17东莞437
18武汉26228
19唐山617

合计

合计300185485

调整后的项目建设计划如下:

a) 总体换电站建设计划

序号区域募投项目建站计划合计
城市乘用车重卡车
1华东苏州153247
2华东南通102434
3华东南京35540
4华东无锡151227
5华东盐城41317
6华东常州51217
7华东徐州4812
8华东嘉兴549
9西南成都30232
10西北乌鲁木齐102434
11华南广西401050
12华南广州10010
13华南东莞10313
14两湖武汉022
15华北唐山011
16华南佛山202
17西南贵阳20020
18华北秦皇岛202
19华东宁波10010
20华北呼和浩特10010
21华南贺州011
22华南梧州011
23华北朔州033
24华北文水011
25华北清徐011
26西南绵阳055
27华北邯郸011
28西北吐鲁番044
29西北昌吉011
总计237170407

b) 电车分离模式下的换电站建设计划

序号区域地区乘用车
1华东苏州一期7
2华东南京一期6
3华东无锡4
4西南成都一期3
5华南东莞一期5
6华南佛山2
7西北乌鲁木齐一期3
8华东杭州一期6
9西南贵阳一期3
10华北秦皇岛2
合计41
序号区域地区重卡车
1华东徐州2
2广西梧州1
3广西贺州1
4晋陕山西朔州2
5晋陕山西清徐1
6北方邯郸1
7西北昌吉2
8西北吐鲁番1
合计11

“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系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各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态势所决定,实施地点的调整可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000.00元。

2、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2022年4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232,236,385.75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146,373,788.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通知存款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智存宝子账户子账户开户金额起息日期到期日期子账户定期收益是否到期
7323011120000776942146,373,788.00202206302022070751,230.83
7323011120000775869146,322,575.00202206222022062951,212.90
7323011120000774552146,106,983.00202206152022062251,137.44
7323011120000773712190,520,508.00202206082022061554,618.23
7323011120000773074190,453,850.00202206012022060866,658.85
7323011120000772228190,387,214.00202205252022060166,635.53
7323011120000771314190,320,602.00202205182022052566,612.21
7323011120000770492190,254,013.00202205112022051866,588.91
7323011120000769669190,187,447.00202205042022051166,565.61
7323011120000768853190,121,333.00202204272022050466,542.47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

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募投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达到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条件。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实施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6,499.9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4,681.0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312.05(注1)2022年1-6月:114,681.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6.0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330,000.00239,170.471,250.70330,000.00239,170.471,250.70-237,919.772022年12月
2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000.0020,000.00530.3320,000.0020,000.00530.33-19,469.672024年12月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112,900.00112,900.00150,000.00112,900.00112,900.000.00不适用
合计500,000.00372,070.47114,681.03500,000.00372,070.47114,681.03-257,389.44

注1:本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统计为募投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涉及的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汇总,募集资金用途并未发生变化。本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所述。

注2:2022年7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40.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为2,924.74万元。上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1-6月
1新能源汽车换电站建设项目不适用///建设期不适用不适用
2信息系统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单个乘用车换电站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90%,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22年;单个重卡车换电站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59%,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21年;单个乘用车换电站(车电分离)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1.73%,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01年;单个重卡车换电站(车电分离)的全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33 %,投资回收期(税后)为4.92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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