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唐涤飞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瑞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瑞立”)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577,982股、1,871,56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8.36%、
4.37%。唐涤飞和中瑞立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49,5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3%。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唐涤飞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瑞立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68,0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股份合计不超过8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股份合计不超过1,71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股东唐涤飞先生还需遵守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即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对减持数量限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唐涤飞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瑞立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唐涤飞、中瑞立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5,449,542 | 12.73% | IPO前取得:5,449,542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唐涤飞、中瑞立 | 5,449,542 | 12.73% | 唐涤飞为中瑞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
合计 | 5,449,542 | 12.73%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唐涤飞、中瑞立 | 不超过:2,568,000股 | 不超过:6.0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56,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712,000股 | 2022/9/7~2023/3/6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注:
1、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8月22日至2023年2月21日;
2、股东唐涤飞先生将遵守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股东中瑞立承诺: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方作为公司股东,现就股票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方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方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股东唐涤飞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自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二)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计划
唐涤飞、北京中瑞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在本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方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本方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方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方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
在本方及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