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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5
证券代码:300271证券简称:华宇软件公告编号:2022-11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14:30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C座25层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15:00。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颖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0,431,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57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61,328,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9,103,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7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6,849,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23%。

(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颖先生、王琰先生、刘刚先生、陈俊先生、任刚先生、赵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郭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864,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55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394,5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952%。

郭颖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郭颖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王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852,7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49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3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695%。

王琰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王琰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829,4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38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359,2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8198%。

刘刚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刘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625,4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1418%;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155,2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844%。

陈俊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陈俊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任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316,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47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845,836股,占出席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8585%。任刚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任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赵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773,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12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302,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6994%。

赵晓明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赵晓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秀华女士、罗炜先生、谢绚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郭秀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604,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131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133,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387%。

郭秀华女士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郭秀华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罗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604,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131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133,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3387%。

罗炜先生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罗炜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谢绚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867,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56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396,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9001%。

谢绚丽女士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谢绚丽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妍女士、马敬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樊娇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734,0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3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263,8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6162%。

张妍女士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张妍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马敬兆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208,923,6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283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453,4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0209%。

马敬兆女士累计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马敬兆女士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075,0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3555%;反对1,356,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445%;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5,492,8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050%;反对1,35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950%;弃权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钟静、王堃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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