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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523.01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0.2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合计为3523.01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0.29%。

4、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报告期内,公司具体担保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04月25日02019年06月28日0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30日
合肥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04月30日22,0002021年11月23日3,523.01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11月23日至2034年11月23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3,523.0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22,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3,523.01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3,523.0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2,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3,523.01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0.2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追

加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追加担保的相关主体为公司直接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合肥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借款银行,有利于提高款项周转及降低融资成本。我们认为公司因此追加担保额度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四维图新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追加担保的议案》。(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李克强 王小川

吴艾今

二○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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