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归属210,5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对2020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本次调整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每股30.00元调整为每股29.32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