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
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同时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质押延期购回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石华山 | 是 | 26,880,000 | 11.19% | 4.46% | 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 否 | 2019年8月15日 | 2022年8月12日 | 解除质押之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需求 |
2、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石华山 | 是 | 2,620,000 | 1.09% | 0.43% | 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 是 | 2022年8月12日 | 解除质押之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2年8月12日,石华山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石华山 | 240,178,014 | 39.83% | 137,230,000 | 139,850,000 | 58.23% | 23.19% | 110,603,925 | 79.09% | 77,385,517 | 77.13% |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部分及未质押股份限售部分均为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和占未质押股份比例会根据股东的股票在各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质押和解除质押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2年8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
2、石华山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1,0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4.5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3%,对应融资余额约为人民币14,015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9,8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为58.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9%,对应融资余额约为人民币16,015万元。石华山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为滚动质押或自有资金。目前石华山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如出现平仓风险,石华山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前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石华山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