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2-28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湖滨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湖滨”);
       投资金额和比例:投资 47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新湖滨增发,增
    发后持有新湖滨比例不低于 51%;
       预计投资收益率:正常经营年份可新增可分配利润总额为 572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74%,年均投资回报率 16.08%。
    特别风险提示:
    新湖滨重组需要获得主要债权人和新湖滨独立股东的认可,
    若主要债权人反对或不能得到新湖滨独立股东的批准,则新
    湖滨重组面临失败的风险;
    新湖滨重组还需要取得新加坡证券业委员会、新加坡交易所、
    新加坡高等法院及中国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或“国投中鲁”)向新湖滨增资 4700 万元人民币,增资价
格为 0.02 新元/股;新湖滨的债权按照不超过 17%进行现金偿还,剩
余债权按照 0.07 新元/股转换为新湖滨的股权。2011 年 12 月 6 日,
本公司与新湖滨、新湖滨主要债权人签署了含附加条件的《重组计划
实施协议》(详见公司临 2011-023 号公告)。
    国投中鲁增资新湖滨,该投资行为为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12 年 2 月 24 日,国投中鲁四届十三
次董事会在北京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新湖滨公司实施重组的
                                 -1-
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郝建主持。董事姜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授权董事
长郝建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李振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授权董
事长郝建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雎国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授权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詹慧龙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参加,授权独立董事马志强先生代为表决。《关于对新湖滨公司
实施重组的议案》获得的同意票 11 票,反对和弃权为 0 票。监事长
李文新、职工监事范寿波、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庞甲青及财务
总监全宇红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该投资需要获得新加坡
证券业委员会、新加坡交易所、新加坡高等法院、新湖滨债权人大会、
新湖滨股东大会、中国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批准。
    该关联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新湖滨控股有限公司(“NEW LAKESIDE HOLDINGS LIMITED”)
为 2004 年 3 月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有限公司交易及自动报价系统的上
市公司。截至 2011 年 9 月 5 日,新湖滨控股共有 39,888 万股普通股,
总股本为 27,796,962.63 新加坡元。新湖滨的主营业务为浓缩苹果
汁的生产和销售,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新湖滨控股合并报表下的
总资产为 11,880 万元,总负债为 17,654 万元,净资产为-5774 万元。
    (二)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庞甲青担任新湖滨公司执行董
事,公司副总经理郑建民担任新湖滨总经理,因此该项投资行为构成
关联交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的主要内容为:国投中鲁向新湖滨投资 4700 万元人民
                             -2-
币,认购新发行股份价格为 0.02 新元/股;新湖滨的债权按照不超过
17%进行现金偿还,剩余债权按照 0.07 新元/股转换为新湖滨的股权;
新湖滨重组完成后,国投中鲁持有新湖滨的股权将由之前的 24.57%
上升到 51%以上,从而对新湖滨公司绝对控股,并纳入年度财务报表。
    新湖滨控股的主要经营资产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两家全资
子公司和一家合资子公司,分别为湖滨果汁(徐州)有限责任公司、
新湖滨果汁(运城)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临猗湖滨果汁有限公司。主
要产品为浓缩苹果汁,总生产能力为 150 吨/小时,年可产浓缩苹果
汁 5 万吨左右。
    公司投入资金 4700 万元,占新湖滨股权由 24.57%增加到 51%以
上,重组后正常经营年份可分配利润总额为 572 万元,税后为 543 万
元,静态回收期为 5.06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为 15.74%,年
均投资回报率 16.08%。
    该项投资尚需要获得:
  1、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该项重组计划;
  2、在新加坡法院批准下主办的新湖滨债权人会议里,由 75%债权
     的债权人表决同意该重组计划;
  3、新加坡法院批准债权人重组计划;
  4、新加坡证券业委员会豁免公司对新湖滨全面要约收购;
  5、新加坡交易所批准重组计划及批准新湖滨恢复交易;
  6、新湖滨独立股东批准新湖滨重组计划及豁免全面要约收购决议
     等。
    四、介绍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新湖滨债务重组工作,恢复新湖滨的
良性运转,进而提高本公司的产能,提升并优化本公司的业绩,巩固
本公司在浓缩苹果汁行业的地位,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3-
2011 年 12 月 6 日,本公司与新湖滨、新湖滨主要债权人 GO TWAN HENG、
HO KAM HAR、GO WEI HO 等(持有新湖滨的债务总额占债务总值的大
约 75%)签署了《重组计划实施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国投中鲁投资 4700 万元人民币认购新湖滨新发行的股份,认
购价格为每股 0.02 新元;本公司认购后持有重组后的新湖滨股权比
例不低于 51%;
    2、新湖滨债权人对新湖滨的债权按照不超过 17%进行现金偿还,
剩余债权按照 0.07 新元/股转换为新湖滨的股权;新湖滨重组完成
后,国投中鲁持有新湖滨的股权将由之前的 24.57%上升到 51%以上。
    3、重组计划实施协议生效条件包括: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该项重组计划;
       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该项重组计划;
       在新加坡法院批准下主办的新湖滨债权人会议里,由百份
       之七十五债权的债权人表决同意该重组计划;;
       新加坡法院批准债权人重组计划;
       新加坡证券业委员会豁免公司对新湖滨全面要约收购
       新加坡交易所批准重组计划及批准新湖滨恢复交易;
       新湖滨独立股东批准新湖滨重组计划及豁免全面要约收购
       决议等。
    上述条件需要在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满足。
    4、国投中鲁应该在董事会批准该对外投资后 30 个工作日内提供
银行保函。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资金 4700 万元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二)本次投资根据公司 2011 年度实际情况测算,正常经营年
份可分配利润总额为 572 万元,税后为 543 万元,静态回收期为 5.06
                              -4-
年,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为 15.74%,年均投资回报率 16.08%。
    投资完成后,新湖滨将纳入公司财务报表中,将不再存在关联交
易。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新湖滨重组需要获得主要债权人和新湖滨独立股东的认可,
若主要债权人反对或不能得到新湖滨独立股东的批准,则新湖滨重组
面临失败的风险;
    2、新湖滨重组还需要取得新加坡证券业委员会、新加坡交易所、
新加坡高等法院及中国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批准;
    3、上述风险的解决为公司重组新湖滨的先决条件,若不能解决
则公司放弃重组新湖滨。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方完成上述生效条件的
落实。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投资为关联交易,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临 2012-004 号公告。
       八、备查文件目录
    1、《重组计划实施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 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5-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