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号)同意注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74,03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2.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5,721.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3,576.3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144.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第00137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582.88万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62,144.75 |
本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8,622.32 |
本期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 16,595.37 |
募集资金到账时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 1,877.75 |
本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金额(-) | 1,452.30 |
本期支付的发行费用(-) | 307.53 |
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37.90 |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7,582.8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前述银行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375,828,839.05 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行 | 账户 | 余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33050163742709999999 | 0.00 |
33001637435049002446*151 | 500,000,000.00 | ||
33001637435049002446*152 | 200,000,000.00 |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 | 634174552 | 0.00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 | 358660100100098934 | 64,360.81 |
358660100200068233 | 270,000,000.00 | ||
4 | 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 | 201000294428318 | 405,764,478.24 |
合计 | 1,375,828,839.05 |
注:以上33001637435049002446*151、33001637435049002446*152、358660100200068233账户为公司向银行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银行系统自动生成的理财交易账户,该账户并无结算功能,资金支取需原路返回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01637435049002446*152账户的200,000,000.00元资金来自于募集资金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的82,369,270.76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的117,630,729.24元转入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待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后,相应本金及收益将原路转回。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2,144.7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217.6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217.6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医药中间体项目 | 否 | 15,456.79 | 15,456.79 | 8,054.00 | 8,054.00 | 52.11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原料药项目 | 否 | 17,871.25 | 17,871.25 | 3,986.57 | 3,986.57 | 22.31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2,177.12 | 2,177.12 | 31.10 |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1,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11,000.00 | 100.00 | 2022年1月2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328.04 | 51,328.04 | 25,217.69 | 25,217.69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0.00 | 0.00 | 2024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尚未明确投向 | 否 | 90,816.71 | 90,816.7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否 | 110,816.71 | 110,816.71 | 0.00 | 0.00 | |||||
合计 | 162,144.75 | 162,144.75 | 25,217.69 | 25,217.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本公司超募资金110,816.71万元,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扩建年产医药中间体155吨、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2481吨技改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未开始实施,资金未开始投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不适用 |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月27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8,622.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452.30万元(不含税)的自筹资金,共计10,074.62万元人民币。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全部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37,576.45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7,576.4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余下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