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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该专项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是出于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考虑,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

三、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1、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2022年半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已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柴明华先生、高军鹏先生、胡靖林先生、陈飞先生、康宏刚先生、万晓峰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祁丽女士、胡庆先生及薛志坚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祁丽女士、胡庆先生及薛志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结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龙湖川_____________ 刘澄清_____________

马小刚_____________

2022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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