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先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认购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可转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核对,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认购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可转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先认可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认购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可转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有助于MAXN持续提升技术核心优势,打造具有行业领先转换效率和成本优势的竞争壁垒,进一步抓住全球光伏市场发展机遇,同时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实现全球化战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本次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