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5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文彬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全体监事票数的100%。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12日,该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为 2022年8月12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52.00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