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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皮城: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2-02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105,8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62%)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章伟强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窗口期不得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6,4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5%)。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减持股东名称:章伟强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章伟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105,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862%,其中限售股份82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647%;无限售流通股276,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2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转增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76,45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15%;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2年12月31日(在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章伟强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章伟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章伟强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减持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章伟强先生出具的《董监高持有股份出售申请书》。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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