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1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0)股。本次发行仅限于新股发行,不进行老股发售,不授予主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最终发行数量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的数量为准。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 √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价格区间:
发行底价为6元/股。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公告编号:2022-113
如本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项目投资需求,发行人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发行人已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2021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293.66万元、3,326.5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6.78%、9.28% ,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公告编号:2022-113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