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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GCLSI PTE”)拟将所持One Stop Warehouse Pty Ltd(以下简称“OSW”)的15%股权作价2,700万澳元转让给VNTR XXI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VNTR”),同时VNTR拟对OSW以现金增资2,400万澳元,公司及OSW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OSW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关于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条款。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促进OSW在澳洲以外光储市场的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并严格规范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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