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经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已经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尽职尽责,根据责、权、利结合的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董事、监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董事、监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董事、监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董事、监事发放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津贴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一) 董事津贴;
(二) 监事津贴;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参加会议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公司实报实销,进入公司成本。
公告编号:2022-104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