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97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经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已经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