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2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违规情况。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倪丽丽、刘芙、李世程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