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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原股份: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2

公告编号:2022-092证券代码:838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已经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已经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加强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其他承诺人以及公司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承诺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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