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通过对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监事会会认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作利润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之签字页)
董攀 陈桂秀 任志超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