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大鹏先生因内部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本公司对李大鹏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经研究,本公司决定聘任林微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林微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林微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林微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林微,女,197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曾任职于兴业银行证券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兴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处、投融资处处长。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