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传真的方式发出。公司董事会成员11人(包括4名独立董事),截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11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浦东分公司的议案》
为响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积极践行“一个海通”理念,提升公司在核心区域的重点布局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分支机构的机构化、专业化和财富化转型,同意公司设立浦东分公司,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履行与设立该分公司相关的各项审批、报备等程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