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毕研勋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毕研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提名毕研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张宏、马增荣、周书民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