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作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工业”、“公司”或“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远信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11.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2,622,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140,830.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481,969.30元,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及注销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元) | 账户状态 |
1 |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潭支行 | 201000282047136 | 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 | 0.00 | 本次完成注销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8110801012402251846 | 年产50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配套建设项目 | - | 已销户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 575904241710118 | 补充流动资金 | - | 已销户 |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因未实际投入使用,已于2021年9月完成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在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已于2021年10月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2021-012)。
截至2022年8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共计40,988.33元,已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情况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实际投入(万元) | 投资进度 | 项目状态 |
年产200台热风拉幅定形机建设项目 | 否 | 35,036.83 | 17,348.20 | 100.00% | 已完成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实际投入(万元) | 投资进度 | 项目状态 |
年产50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配套建设项目 | 否 | 3,411.08 | - | - | 已完成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已完成 |
合计 | 39,447.91 | 18,348.20 | 100.00% | — |
注: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后的“年产50万件纺机精密零部件配套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为0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行为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帆 孔 磊
保荐机构公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