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2022年6月27日更名为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令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12,470,234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下同)的4.94%。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康令科技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4%;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4%。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24%,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康令科技在本次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89,5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87%,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255,581,566股)的0.8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5%以下股东 | 12,470,234 | 4.94% | IPO前取得:4,655,500股 其他方式取得:7,814,734股 |
注:1、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2、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 | 44,882,646 | 17.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12,470,234 | 4.94% | 康令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6,207,275 | 2.4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合计 | 63,560,155 | 25.19% | — |
注: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计算。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北京康令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 | 2,189,500 | 0.87% | 2022/3/23~2022/7/1 | 集中竞价交易 | 9.32-13.71 | 23,774,693.84 | 未完成:928,058股 | 10,280,734 | 4.02% |
注:1、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期间为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8日止,期间未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2、减持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股份总数255,581,566股计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