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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2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30日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8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6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403,712 股,发行价为每股8.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197,605.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802,391.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4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远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华远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科院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商行总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2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建行西单支行、交行北京农科院支行、农商行总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房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账户6月16日到账金额391,999,997.44元,扣除应付发行机构及中介的发行费用后,监管范围内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净额为388,802,391.68元。截止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合计391,589,542.06元(超出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截至本季度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已按《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1日

122,004,066.67分账户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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