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东园京西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湿地公园项目(以下简称“琉璃河项目”)正常实施,公司拟为北京东园京西生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园京西生态”)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东园京西生态于2016年12月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琉璃河支行申请贷款
12.35亿元,并以其自身部分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其中部分贷款已落地。根据银行最新的增信要求,需要公司为东园京西生态尚未放款的约1.5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园京西生态同时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琉璃河项目是公司的重要项目之一,银行融资放款有利于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项目回款产生积极的影响;避免影响已建部分的竣工、验收、结算、收款;项目顺利推进利于为后续项目拓展奠定良好的信誉基础。
东园京西生态正在与政府方深入沟通,待琉璃河项目完工后纳入房山区政府财政预算,后续归还贷款可依靠政府的可用性付费,归还贷款比较有保障。同时,东园京西生态为本次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风险控制措施较为完善。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为北京东园京西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