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2年8月10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8月1日,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荣莉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非经
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22年12月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拟提名胡卉女士、陈敏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瑜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王瑜女士在监事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提名陈敏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以上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