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仕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股于2021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33,334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04,885,44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8.66%;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8,447,89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1.34%。
2022年1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52,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4%。
2022年7月2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4,491,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仕净环保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1名股东。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以上承诺外,本次申请解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0,2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限售股类型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民生证券仕净环保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0,200 | 70,200 | 70,200 |
合计 | 70,200 | 70,200 | 70,2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配售限售股份3,333,333股,其中3,263,133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7月22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票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增加(股) | 减少(股)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29,142,100 | 21.86 | - | 70,200 | 29,071,900 | 21.8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4,191,234 | 78.14 | 70,200 | - | 104,261,434 | 78.20 |
三、总股本 | 133,333,334 | 100.000 | - | - | 133,333,334 | 100.000 |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仕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剩余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娟 | 万晓乐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