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2年6月29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2022年8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11号文同意注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87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1〕13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1〕8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1〕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对朗鸿科技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 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710.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578.0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的15.51%。发行人授予财通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16.5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4,684.50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17.43%。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42.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568.0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674.50万股。
2. 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
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
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 参与规模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承诺认购股数
(万股)
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6个月
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
6个月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5.006个月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00
6个月合计
142.00-
4. 配售条件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签署《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5. 限售期限
上述获配对象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战配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均合法存续,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一)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
融鼎力”)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954HCU8G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10月18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7号上品广场1号楼2层青年创业中心B9经营期限 2021年10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信息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1111%、杨鲁豫28.8889%、王彬
11.1111%、李岩11.1111%、王秀春8.8889%、潘文硕6.6667%、谭清正
6.6667%、伦秀丽5.5556%、宋茜5.5556%、陈柏霖5.5556%、项鑫
5.5556%、杨文华3.3333%
主承销商核查了晨融鼎力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晨融鼎力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
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晨融鼎力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2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为STA557。经核查,晨融鼎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1日,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3008)。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晨融鼎力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郝筠持有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的股权,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3. 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晨融鼎力成立于2021年10月18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 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晨融鼎力出具的承诺函,晨融鼎力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晨融鼎力出具的承诺函,晨融鼎力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 锁定期
晨融鼎力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融柒号”)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3MA3U2DH71R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9月22日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昌庆路231号9栋网点125户-40经营期限 2020年9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议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信息
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1429%、常国斌14.2857%、伦秀丽
21.4286%、宋茜14.2857%、张茜5.7143%、张爱平7.1429%、青岛建信民间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4.2857%、王彬14.2857%、冯兰义1.4285%
主承销商核查了晨融柒号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晨融柒号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晨融柒号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私募投资基金,已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备案编码为SLS586。
经核查,晨融柒号私募基金管理人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1日,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33008)。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晨融柒号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郝筠持有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00%的股权,为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3. 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晨融柒号成立于2020年9月22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
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 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晨融柒号出具的承诺函,晨融柒号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晨融柒号出具的承诺函,晨融柒号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6. 锁定期
晨融柒号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丹桂顺伍号”)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65151957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红英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年10月12日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9层2号经营期限 2015年10月12日至5000年1月1日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信息 丹桂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100.00%
主承销商核查了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5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合规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6061)。
2. 参与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 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名称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编号 SCV310备案日期 2019年11月1日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丹桂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王成林持有丹桂顺发展(深圳)有限公司75.00%
的股权,故王成林为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 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丹桂顺伍号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5. 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 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丹桂顺伍号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情形。
7. 锁定期
丹桂顺伍号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
1.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220581820C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刚
注册资本 461,374.576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年2月21日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经营期限 1994年2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7999%、佛山市顺德区金盛瑞泰投资有限公司13.7886%、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3529%、陕西地电股权投资有限公司4.3349%、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5926%、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677%、佛山市顺德区诚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507%、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963%、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371%、西安曲江文化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37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5635%、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5185%、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0.2593%、其他股东合计
0.0010%
主承销商核查了开源证券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开源证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开源证券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开源证券的控股股东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3. 战略配售资格
经核查,开源证券成立于1994年2月21日,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主体,属于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的机构投资者,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符合《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关于对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的相关规定。
4. 关联关系
经核查,根据开源证券出具的承诺函,开源证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根据开源证券出具的承诺函,开源证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本次
战略配售情形。
6. 锁定期
开源证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
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
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
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
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
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根据发行人及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承诺函及战略配售协议,并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认为: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
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