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友国际”或“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嘉友国际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75,44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829,996.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896.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1年12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46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建设项目 | 17,600.00 | 17,600.00 |
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道路及场地硬化和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 22,000.00 | 22,000.00 | ||
小计 | 39,600.00 | 39,600.00 | ||
2 | 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3,783.00 | 13,108.99 | |
合计 | 58,383.00 | 57,708.9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58.5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0,042.51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服贸项目”)包括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建设项目和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道路及场地硬化和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 | 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建设项目 | 17,600.00 | 17,600.00 |
嘉易达海关监管场所储煤棚道路及场地硬化和配套设备建设项目 | 22,000.00 | 22,000.00 | |
小计 | 39,600.00 | 39,600.00 |
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嘉易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易达”),实施地点为中蒙陆路边境甘其毛都口岸嘉易达海关监管物流园区内,原计划建设期1年,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服贸项目2021年6月开工建设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但面对多点散发、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甘其毛都当地政府部门对口岸进出方面加强了管控力度,严格实施闭环管理,使项目审批、人员进场、材料运输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导致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目前,公司已完成3个储煤棚主体工程建设,储煤棚道路及场地硬化及对应的自动装车系统正在建设过程中。基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服贸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由于购置装载机车辆项目属于服贸项目高度相关的配套项目,该项目实施将根据服贸项目的建设进度适时推进。后续公司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工程施工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调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五、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3、嘉友国际独立董事发表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服务贸易基础设施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友国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嘉友国际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