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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佳伟创”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捷佳伟创向客户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以下两家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客户具体担保信息如下:

1、客户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为第二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第一担保人对第二担保人不具有追偿权。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其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实际控制人龙大强先生亦作为反担保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客户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896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为第二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

押担保,第一担保人对第二担保人不具有追偿权;同时贷款对应的销售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指定由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0日注册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299号法定代表人:张进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3.33%,宿迁市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6.67%

2、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63,532360,215
负债总额311,980273,729
项目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净资产151,55286,48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
项目2022年1-6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386,652437,168
利润总额28,2079,214
净利润27,3088,152
信用等级--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6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法定代表人:禚保颂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的投资;(三)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可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

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工程建设管理;(六)新能源智能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2、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499,455498,932
负债总额455,236455,506
净资产44,21843,42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8,5008,500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6311,212
利润总额792-15,424
净利润792-16,774
信用等级--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客户,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3、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12,000万元;

4、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

3、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896万元;

4、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67,691.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16%。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39,98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2.57%。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67,494.2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88%,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489.28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客户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货款的回收,减少坏账损失,同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且客户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仅为需融资支持的客户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对同一笔贷款设定了多重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还要求客户的控股股东或其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还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防控风险。因此此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为客户提供担保,客户融资款项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对同一笔贷款设定了多重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客户的控股股东或其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还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措施以防控风险。捷佳伟创本次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户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周百川 潘庆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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