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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仲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05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05元/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注销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余仲、左国军、梁美珍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8,250,346股减少至348,233,546股,注册资本将由348,250,346元减少至348,233,546元,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同步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效新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湿法设备及配套智能制造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6.2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存放该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解决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展合作,对符合资质条件的以下两家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客户具体担保信息如下:

(1)客户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中润光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为第二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第一担保人对第二担保人不具有追偿权。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其设备作为抵押物向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实际控制人龙大强先生亦作为反担保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客户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896万元的银行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贷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设备购买款,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作为第二担保人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金质押担保,第一担保人对第二担保人不具有追偿权;同时贷款对应的销售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指定由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人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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