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
及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
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地)及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中试基地)实施方案,改为投资实施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公辅设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由新项目承接后续建设内容。调整后,两个项目合计投资规模将由15,883.96万元缩减至2,440.54万元。
●本次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创新基地及创新中试基地。两个项目筹建期间,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为盘活公司稀土医疗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闲置资产,充分利用产业基地现有设施,节约项目投资,公司拟调整两个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后,两个项目合计投资规模将由15,883.96万元缩减至2,440.54万元。具体如下:
一、项目原方案
为配套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公司在稀土新材料各方向的科研工作,提升科研基础设施条件,同时,为增强产业转化能力,解决现有中试基地场地局促、发展受限问题,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创新基地及创新中试基地项目。
(一)创新基地原方案:本项目拟在公司所属包头稀土研究院(以
下简称稀土院)内新建一栋作为共享共建的综合研发楼及相应的辅助设施,用作面向稀土功能材料各个研究方向的科研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14320平方米,项目投资金额为9453万元。
(二)创新中试基地原方案:本项目拟在公司所属稀土院以配套创新基地项目为基础,统筹考虑稀土院金属材料研究所整体搬迁等实际需求,结合承接国家重点实验室及未来各类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运营需要,建设一座综合性中试基地,为各类稀土新材料中试示范项目提供场地。项目投资金额为6,430.96万元。
两个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6日、2021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项目的公告》《北方稀土关于投资建设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的公告》。
二、方案调整情况
鉴于两个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化,若仍按照原方案实施不便于后续工程决算、后评价等工作,因此,两个项目拟不再投资建设,改为投资实施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公辅设施改造项目,由新项目承接后续建设内容。
新项目可以直接利用产业基地综合楼及闲置厂房,无需新建。由
于产业基地存在用电缺口、缺少循环水系统,暂无法满足各类科研、中试项目需要,因此,新项目主要是对产业基地公辅设施进行改造,同时拟一并统筹考虑公司参股公司包头北方中加特电气有限公司高效稀土永磁电机项目在产业基地内建设的用电需求。
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产业基地电力外线改造及新建循环水系统。建设地点在产业基地内。项目总投资2440.54万元,其中,设备费1032.62万元,建筑费695.15万元,安装费94.29万元,其它费
396.61万元,预备费221.87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建设。计划工期为2022年8月至2023年5月。
三、方案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有利于充分利用产业基地现有资产、设施等资源,节约项目投资,能够为创新中心、稀土院各类科研、中试项目等提供基础条件保障,打造稀土新材料、新产品科研、产业化孵化园区,进一步增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四、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公辅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