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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稀土)于2022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李星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独立董事杜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除本次补选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成员构成不变,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补选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 华

委 员 邢立广 王占成 王晓铁 李星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杜 颖

委 员 邢立广 张丽华 周 华 李星国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水浸工序固液分离及附属设施升级改造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及对外投资等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亿元,办理授信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为止。

根据公司整体安排,为持续提高公司稀土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收入和利润,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100亿元综合授信总额度(时点余额,不包括融资保证金)基础上追加30亿元至130亿元,同时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制定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时点余额,不包括融资保证金)分配明细。公司可以根据各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在各单位之间调剂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在2022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度中设立“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用于为公司新成立的子公司及公司现有子公司追加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额度设置为5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综合授信额度储备池”额度的使用以及公司各单位之间综合授信额度的调剂。

根据公司《筹融资管理办法》,综合授信额度(时点余额,不包括融资保证金)是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年度内间接债务融资和其它债务融资的最高限额。间接债务融资包括境内外商业银行、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产品等,如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其它债务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外的法人和个人的借款。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调整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基地及北方稀土国家稀土新材料创新中试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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