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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0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说明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 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现在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应收款项信用损失风险持续降低

公司近年来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应收款项信用损失风险持续降低。2019年度至2022年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比例远低于计提比例,实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

各期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如下(除另有注明外,下文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货币单位)。

项目应收账款核销金额占各期末总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备注
2022年一季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311.070.13%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9年度--

注:客户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2019年度已被申请破产清算,预计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公司于2019年末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度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2、优质客户占比逐渐提升

公司在严格控制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的前提下与客户开展业务,随着公司产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不断扩充、公司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大客户占比逐渐提升。2019年度至2022年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逐年上升,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整体提升。

项目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占总销售额比例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 占总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2022年一季度49,152.5125.93%74,528.3126.42%
2021年度159,118.0322.88%73,156.1025.10%
2020年度104,044.0019.53%48,213.4819.96%
2019年度64,077.7917.53%32,060.7419.56%

其中,近三年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期后回款情况: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截至2022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的收回情况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3月合计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1-12-3173,156.1047,454.0864.87%47,454.0864.87%
2020-12-3148,213.4848,213.48100%48,213.48100%
2019-12-3132,060.7432,060.74100%32,060.74100%

公司前五名客户回款情况良好,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上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64.87%,与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符合,无明显逾期风险。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司管理层重新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质量、结构以及历史坏账核销情况,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拟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估计按照当期客观情况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采用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应收款项预计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计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至2年(含2年)20.00%20.00%
2至3年(含3年)40.00%40.00%
应收款项账龄应收款项预计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计信用损失率
3至4年(含4年)60.00%60.00%
4至5年(含5年)8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采用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应收款项预计信用损失率其他应收款预计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1.00%5.00%
1至2年(含2年)30.00%50.00%
2至3年(含3年)50.00%70.00%
3至4年(含4年)100.00%100.00%
4至5年(含5年)10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三)预期损失率的计算过程

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是基于迁徙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所得出,具体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用于计算历史损失率的历史数据集合

由于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逾期为本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正常情况,并不代表相关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上升。即自应收账款发生日至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基本一致,本公司在估计预期损失率时把未逾期以及逾期但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等同看待。

第二步:计算平均迁徙率

根据剔除按照单项组合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计算应收款项低账龄向高账龄的迁徙率(即本年度末在某一账龄阶段的应收款项迁徙至下一年末高一账龄阶段的比重)。根据历史数据得出迁徙率,需剔除部分干扰项,即当年度形成的应收账款,因为该余额与以前年度的余额无关联。采用三年中同一账龄阶段的迁徙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平均迁徙率。

第三步:计算历史损失率,并以当前信息和前瞻性信息调整预期损失率

确定5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不含按照单项组合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率为100%,根据每一个账龄阶段的平均迁徙率与高一账龄阶段的历

史损失率确定该账龄阶段的历史损失率。

基于当前可观察以及考虑前瞻性因素历史损失率做出调整,以反映并未影响历史数据所属期间的当前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的影响,并且剔除与未来合同现金流量不相关的历史期间状况的影响。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公司将历史损失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上调。公司依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和2018年末应收款项账龄数据,并考虑基于当前可观察以及考虑前瞻性因素的调整。因最近四年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期末余额中,母公司计提坏账的账龄组合余额占合并余额比例达到90%以上,故拟基于母公司应收款项逾期账龄数据计算。

1、应收账款

(1)确定历史数据集合(含承兑人为非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77,381.43224,877.04153,471.92112,567.74
1-2年2,782.204,328.561,251.85151.35
2-3年166.558.3472.6411.98
3-4年--2.99-
4-5年---2.84
5年以上----
合计280,330.18229,213.94154,799.40112,733.92

注:上表不包括报告期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计算平均迁徙率

账龄2020-2021迁徙率2019-2020迁徙率2018-2019迁徙率三年平均迁徙率指代
1年以内1.24%2.82%1.11%1.72%a
1-2年3.85%0.67%48.00%17.50%b
2-3年0.00%0.00%24.97%8.32%c
3-4年100.00%0.00%100.00%66.67%d
4-5年100.00%100.00%0.00%66.67%e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f

注:迁徙率=期末账龄金额除以期初账龄金额,平均迁徙率为三年迁徙率算术平均数

(3)计算历史损失率,并考虑前瞻性调整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公式历史损失率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a*b*c*d*e*f0.01%1.00%
1-2年b*c*d*e*f0.65%30.00%
2-3年c*d*e*f3.70%50.00%
3-4年d*e*f44.44%100.00%
4-5年e*f66.67%100.00%
5年以上f100.00%100.00%

2、其他应收款

(1)确定历史数据集合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1年以内6,662.974,804.313,208.702,929.21
1-2年73.23152.73329.96282.58
2-3年33.52326.14280.180.54
3-4年290.99271.050.54-
4-5年263.000.54-0.78
5年以上-0.780.78-
合计7,323.715,555.553,820.163,213.11

注:上表不包括报告期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计算平均迁徙率

账龄2018-2019迁徙率2019-2020迁徙率2020-2021迁徙率三年平均迁徙率指代
1年以内11.26%4.76%1.52%5.85%a
1-2年99.15%98.84%21.95%73.31%b
2-3年100.00%96.74%89.22%95.32%c
3-4年100.00%100.00%97.03%99.01%d
4-5年100.00%100.00%0.00%66.67%e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f

注:迁徙率=期末账龄金额除以期初账龄金额,平均迁徙率为三年迁徙率算术平均数

(3)计算历史损失率,并考虑前瞻性调整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公式历史损失率调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a*b*c*d*e*f2.70%5.00%
1-2年b*c*d*e*f46.13%50.00%
2-3年c*d*e*f62.92%70.00%
3-4年d*e*f66.01%100.00%
4-5年e*f66.67%100.00%
5年以上f100.00%100.00%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假设在2019年、2020年、2021年采用会计估计变更对各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①采用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余额
应收账款291,445.75241,549.12163,576.76
其他应收款7,454.115,701.003,971.32
应收票据11,129.904,722.715,635.33
小计310,029.76251,972.82173,183.42
②变更前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15,048.0012,730.288,393.69
其他应收款769.38580.33351.35
应收票据556.50236.14281.77
小计16,373.8813,546.749,026.81
③变更后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3,803.093,676.062,037.37
其他应收款983.41845.52540.47
应收票据111.3047.2356.35
小计4,897.804,568.802,634.20
④变更影响额(剔除企业所得税影响)
应收账款9,544.227,687.145,395.36
其他应收款-180.67-224.16-160.72
应收票据378.42160.57191.60
小计9,741.967,623.555,426.24
⑤净利润67,042.4751,889.2146,274.58
变更影响额④/净利润⑤14.53%14.69%11.73%

注:对于承兑人为非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公司认为其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故上表中测算各年度净利

润影响额时考虑了票据的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2022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采用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明细2022年3月31日余额变更前 坏账准备变更后 坏账准备变更影响额(剔除企业所得税影响)
应收账款282,096.8514,732.843,979.009,126.94
其他应收款8,446.26814.271,014.52-170.21
应收票据12,636.50631.82126.36429.64
小计303,179.6116,178.945,119.889,386.38
年化净利润(一季度净利润*4)80,840.57
变更影响额/年化净利润11.61%

注1:对于承兑人为非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的票据,公司认为其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故上表中测算各年度净利润影响额时考虑了票据的影响。

注2:上表基于2022年3月31日应收款项的余额及账龄结构为基础,测算采用会计估计变更后对本年净利润的影响。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具体影响金额以202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通过上表的数据测算可知,2019年度至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额占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1.73%、14.69%、14.53%和11.61%。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

1、变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0-6个月7-12月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博敏电子0%3%(7-9个月)5%(10-12个月)20%60%100%100%100%
南亚新材0.50%0.50%20%50%80%100%100%
中京电子2%2%10%30%50%80%100%
科翔股份5%5%20%50%100%100%100%
平均值1.88%2.50%17.50%47.50%82.50%95.00%100.00%
胜宏科技1%1%30%50%100%100%100%

注1:鹏鼎控股2019年1月1日前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3个月不计提坏账,4-12个月计提比例5%;其2019年度将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确认损失准备,2019年至2021年应收账款一年以内的坏账准备计提率整体为0.3%。

注2:经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因披露信息均为三个阶段数据,未详细披露账龄余额及对应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未能对采用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在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对比。公司变更后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一年以内预期信用损失率略低于平均值,但在行业区间之内,高于博敏电子(0-6个月)、南亚新材和鹏鼎控股(按其之前披露0-3个月不计提坏账);一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略高于平均值,仅略低于博敏电子(2-3年)。变更后的应收账款坏账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相比无重大差异。

2、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公司名称非VMI内销模式 收入确认方法2021年2020年2019年
博敏电子对账3.353.304.06
南亚新材对账3.262.622.59
中京电子对账3.003.043.32
科翔股份签收2.712.522.38
鹏鼎控股签收4.394.464.59
同行业平均周转率3.343.193.39
同行业平均周转天数109天114天108天
胜宏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签收2.792.762.68
胜宏科技应收账款周转天数130天132天136天

注:上表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根据公开信息披露“公司在商品已经交付,并己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等类似相关描述时,上表中收入确认方式以“对账”列示;根据公开信息披露“在销售订单发货且取得客户验收后的签收单时,视同客户取得了相关商品的控制权确认收入”等类似相关描述时,上表中收入确认方式以“签收”列示;公司2019年末至2021年末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68次、2.76次和2.79次,应收账款账期基本保持稳定,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高于科翔股份。

主要原因受行业内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客户信用期等影响。公司具体收入确认的政策为:①公司与客户以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方式进行交易的,在客户使用公司产品且双方核对后确认销售收入;②除此之外,本公司在客户(或其指定的公司)签收货物后确认销售收入(此模式下客户对账日期晚于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因客户销售回款信用期自对账日后起算,而公司非VMI内销模式采用签收确认收入,受收入确认时间与客户对账时间差异的影响,在公司主要客户信用期为对账后90-120天的情况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约130天,略低于行业平均值,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符合公司会计政策以及行业现状。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与同行业平均周转天数接近,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是0-6个月以内。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处于行业区间内,高于博敏电子(0-6个月)、南亚新材、和鹏鼎控股(按其之前披露0-3个月不计提坏账)。变更后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有合理性。

四、会计估计的批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审计机构审核意见

审计机构认为,胜宏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2年4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胜宏科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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