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9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8月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虞明霞女士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公告编号:2022-100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确定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
根据证券市场的情况和维护股价稳定的需要,公司拟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中的发行底价,具体如下:
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22.00元/股。 | (5)发行底价: 发行底价15.00元/股。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