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颖泰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
2020年7月1日,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00,000股,发行方式为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5.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3,861,196.70元,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6日。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005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 | 投入进度(%)(3)=(2)/(1) |
1 | 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41,386.12 | 11,742.96 | 28.37% |
2 | 偿还债务 | 公司及子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100% |
合计 | 51,386.12 | 21,742.96 | 42.31% |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15,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2年8月1日,公司已将15,000.00万元暂时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9)。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序号 | 开户银行/项目 | 账号 | 余额(元) |
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 | 20000015862200034862817 | 80,394,912.93 |
2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 | 0117014210005482 | 42,476,236.00 |
合计 | - | 122,871,148.93 |
四、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行,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颖泰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颖泰生物《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颖泰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西南证券对颖泰生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孔辉焕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