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2】第 550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7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西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鉴于《年报问询函》所涉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且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为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及2022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2022-084)。
由于《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尚未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8月24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争取尽快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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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