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4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30号)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101,43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3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403,750.4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88,596,246.8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31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1-0007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9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41,450,161.15元(含预先投入资金置换的2,405,071.50元)。
2020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125,976,708.45元。
2021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43,477,129.68元
(三)2022年上半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5,031,289.7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1,446,260.06元(含利息收入), 此外,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余额为1.2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募集资金存放金额(元) | 截止日 余额 (元) | 对应募投项目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2930320 | 269,889,197.31 | 17,364,610.10 |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上饶银行恒信支行 | 200703020000013577 | 123,110,800.00 | 34,081,649.96 | 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 |
合计 | 392,999,997.31 | 51,446,260.06 |
注:初始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金额。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99,999,997.31 |
减:发行费用(含税) | 11,403,750.49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388,596,246.82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10,903,999.28 |
减:本年度使用金额 | 24,127,290.44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120,000,000.00 |
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金额 | 0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与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 | 17,881,302.96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51,446,260.06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503.13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859.6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12.7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03.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 车用高端光学镜片智能制造项目 | 不适用 | 11,870.70 | 11,870.70 | 11,870.70 | 1,789.08 | 7,993.26 | -3,877.44 | 67.34 | 注1 | 注2 | 注2 | 否 |
2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 | 不适用 | 26,988.92 | 26,988.92 | 26,988.92 | 623.65 | 15,509.87 | -11,479.05 | 57.47 | 注1 | 注2 | 注2 | 否 |
合计 | — | 38,859.62 | 38,859.62 | 38,859.62 | 2,412.73 | 23,503.13 | -15,356.49 | 60.48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受新冠疫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市场环境变动等影响,投入进度有所放缓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自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日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
2,405,071.50元,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编制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6月3日出具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1-02106号)。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办结。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9年6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亿元分别于2020年6月8日与6月16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尚未完成,尚未达到标准产能的达产状态。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达到标准产能达产状态,不适用是否达到预计效益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