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公告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基金) | ||||
住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滨海金融街6号楼三层AL305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5月5日-2022年8月9日 | ||||
股票简称 | 国机精工 | 股票代码 | 002046 | ||
变动类(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减持598.08万股 | 减持1.13% | |||
合 计 | 减持598.08万股 | 减持1.1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344.30 | 6.38 | 2746.22 | 5.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344.30 | 6.38 | 2746.22 | 5.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长城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142,1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 7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长城基金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872,7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6%)。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泰-定增1号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