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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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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iyan Taixiang Industry Co., Ltd十堰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

保荐机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本公司拟转板至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转板公司声明深交所对本次转板上市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转板上市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转板上市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上市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转板上市报告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转板上市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转板上市报告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诺因转板上市报告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转板公司本次转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转板上市概况

每股面值1.00元
转板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19.63元/股
转板上市日期2022年8月11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转板公司总股本99,900,000股
限售股本数量74,925,000股占总股本比75.00%
流通股本数量24,975,000股占总股本比25.00%
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期2022年8月10日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价值判断与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转板上市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转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十一节 附件”之“三、相关承诺事项”。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一)“新冠”疫情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至今疫情尚未完全得到控制。“新冠”疫情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人员隔离、交通管制、停工停产等防疫防控措施对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尤其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爆发初期;2、受疫情影响,汽车终端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波动较大,从而传导至上游零部件生产企业;3、钢铁等大宗商品受到疫情影响,供给出现不均衡,价格持续走高,影响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利润;4、芯片供给受到疫情影响较大,各行业均出现“缺芯”的现象,汽车行业受到影响较大。

目前,海外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内新型变异病毒的出现也产生了新的防控危机。2022年以来奥密克戎病毒在我国大规模爆发,吉林省、深圳市和上海市等省市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出现了大面积的人员隔离、交通管制、停工停产等情况。受此影响,公司国内客户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和上海大众动力总成在三、四月份均发生了一定时间的停工停产;上海市浦东新区从三月末开始封控,四月以来公司原从上海洋山港出口货物的国内物流受到限制。

随着疫情防控效果的逐渐显现,四月中下旬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和上海大众动力总成等公司在当地政府的许可下逐渐复工复产。对于出口路径,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联系上海市有通行证的物流服务商协助运输,另一方面大

量从青岛、天津等其他港口出口,确保出口货物按时交付。根据公司2021年数据测算,外销运输和港杂费每增长1%将导致成本增加约1.58万元,毛利率约减少0.01个百分点。公司改变货物出口港口会导致运输和港杂费等发生变化,2022年4月因变更出口港口导致运输费单价增加约3%。现阶段公司的采购、生产基本正常,海外销售通过从国内其他港口出口未受到重大影响,但国内主要客户还在逐渐复工复产中,公司出于海运时间的考虑可能会通过较远港口(如深圳)出口而导致运输费单价增加,原材料价格仍处于高位,芯片短缺问题依然存在,亦不排除国内其他港口城市未来出现疫情封控而导致其物流受限,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22年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因此,在“新冠”疫情尚未完全控制前,会出现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受世界各国对新能源汽车开发和推广政策的刺激,各主流车企陆续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2021年7月,大众集团发布了“NEW AUTO”发展战略,计划到2030年,在汽车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每辆车的碳排放量比2018年减少30%,同期,纯电动汽车占比将提升至50%,未来大众集团将以实现零碳排放作为发展方向。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发展领域更是领先一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由于新能源汽车中占据较高份额的纯电动汽车无需配备内燃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内燃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转板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应用于配备燃油发动机以及混合动力车型上,尚无应用于纯电动汽车的相关产品订单,在研产品中差速器壳产品不受新能源影响,可应用于包括纯电动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上,目前仍处于市场开发阶段。若公司未能及时获取应用于纯电动汽车的相关产品订单,则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三)产品单一风险

公司一直秉承专业化的发展思路,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球供应商,目前主要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和“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为全球大众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很好地支撑和回馈了公司多年来在人才队伍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促进了公司近年来的良性循环发展。聚焦式的发展方式,也导致公司目前收入主要依赖于一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发动机主轴承盖销售金额分别为17,793.05万元、15,384.84万元和15,735.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67%、99.32%和98.11%。随着汽车产业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下游整车销量中新能源车的占比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要客户可能会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而对有关产品结构做出调整。若公司未来不能够开发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则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单一无法适应下游产业结构变化而引起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跌等风险。

(四)新产品无法短期形成收益的风险

公司在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取得了成功后,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开发不受新能源影响的新产品差速器壳,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并获得了《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司与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就差速器产品进行了频繁的交流,为宝马汽车开发了产品样件,样件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正在参与宝马汽车的差速器壳产品报价。

虽然公司成功开发了新产品差速器壳,但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性,定点供应商的准入门槛较高,产品从报价到批量供应的时间较长,而目前公司新产品还处于向客户报价阶段,未来能否取得项目定点以及何时进行批量供应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短期内无法形成收益的风险。

(五)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对大众汽车及其全球范围内控股或参股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7,462.72万元、15,206.46万元和15,405.24万元,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2%、98.17%和96.06%,转板公司对大众集团构成重大依赖。

大众集团作为全球主要汽车制造企业集团之一,2019年至2021年,根据Marklines统计数据,汽车销量分别占全球汽车总销量的11.71%、11.39%和10.28%,排名位于头部;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乘联会统计,2019年至2021年,在国内市场上,大众汽车参股企业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合计市场份额为18.88%、18.23%和14.16%,高居乘用车榜首。大众集团在国内及全球市场中均展现了较为强劲的市场影响力,旗下汽车品牌覆盖高、中、低各类消费档次,工厂更是广泛分布在世界各地。在企业发展的特定时期,面对如此大型和优质的客户,公司采取了集中有限资源服务好核心优质客户的策略,既能较好地支持公司当前的业务发展,也可为公司未来进入其他全球主流汽车制造企业配套供应体系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公司与大众集团配套合作多年,已成为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固,虽然转板公司对大众集团构成重大依赖,但是大众集团在国内及全球市场中强劲稳定的表现确保了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成功的开发新客户,当大众集团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如“NEW AUTO”发展战略)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同步研发并获取订单或因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应保障、竞争加剧或国际贸易形势恶化等问题致使大众集团降低向转板公司的采购量,则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六)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和废钢,均属大宗商品,容易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行业供需变化的影响,同时生铁和废钢的上游原材料铁矿石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存在资本投机导致铁矿石价格大幅波动,进而影响生铁和废钢价格发生波动的可能。受到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大宗材料供给关系出现错位,从2020年下半年

起,生铁和废钢价格开始持续走高,预计短期内将持续处于高位。材料价格增高导致了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一季度综合毛利率下降至58.62%和54.25%。因公司已批量供应的产品价格相对固定,而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大,转板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为:

(1)当生铁、废钢价差较大时采用废钢增碳工艺

目前公司已熟练掌握了废钢增碳工艺使废钢完全替代生铁,当废钢和生铁价格相差较大时,公司将采用废钢增碳工艺生产产品,可以一定程度减缓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利润的冲击。

(2)选择多家供应商月度比价

由于原材料生铁、废钢的价格均持续大幅上涨,转板公司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月度比价,选择质量稳定且价格优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

(3)寻求与下游客户协商产品定价

若转板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进一步大幅上涨,进而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转板公司将会寻求与下游客户协商产品定价。

若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根据2021年主要原材料耗用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生铁、废钢采购单价每上涨1.00%,公司毛利率下降0.15%,净利润下降0.29%,故转板公司面临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带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61,154.3159,707.722.42%
负债总计2,983.002,884.943.40%
所有者权益合计58,171.3156,822.782.37%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726.454,498.42-17.16%
营业利润1,525.691,802.31-15.35%
利润总额1,519.991,859.65-18.26%
净利润1,348.531,613.34-1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8.531,613.34-16.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8.271,824.00-32.11%
综合毛利率54.25%60.30%-1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461,304.30-6.81%

注: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稳定,资产总额61,154.31万元,较上年末上升2.42%,资产规模总体稳定,负债总额2,983.0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40%;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45万元,同比下滑17.1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8.27万元,同比下降32.11%,综合毛利率为54.25%,较去年同期下降6.05个百分点,变动比例为-10.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1%。

(二)2022年1-3月主要经营状况

2022年1-3月,转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所处行业、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其生产模式、销售模式、采购模式及主要原材料种类、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税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转板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是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2020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的控制,加上全球各地刺激消费的措施,使得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汽车消费市场出现反弹,转板公司客户

的订单增加,故公司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基数较高;2021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全球各产业均出现“缺芯”的情况,汽车行业也受到了重大影响,因此反弹趋势受到遏制,加上2022年第一季度“新冠”疫情在国内再次蔓延,俄乌地缘冲突爆发,故转板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销量未能达到2021年的水平;

(2)公司外销的结算货币主要是欧元和美元。2022年一季度欧元和美元汇率相对于2021年同期下降,导致采用外币结算商品的人民币单价下降。

2、毛利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由于欧元和美元汇率同比下降,导致外币结算产品的人民币单价下降;

(2)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在2021年出现了大幅上涨,目前虽有所回落,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增加。

综上,2022年一季度,转板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下滑。

目录

转板公司声明 ...... 1

本次转板上市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转板上市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 3

二、特别风险提示 ...... 3

目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4

一、一般释义 ...... 14

二、专业释义 ...... 16

第二节 概览 ...... 17

一、转板公司及本次转板上市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转板上市概况 ...... 17

三、转板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8

四、转板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转板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0

六、转板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1

七、转板公司的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一、市场风险 ...... 22

二、经营风险 ...... 24

三、财务风险 ...... 28

四、技术风险 ...... 31

五、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 31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 32

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 ...... 33

一、转板公司基本情况 ...... 33

二、转板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3

三、转板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 36

四、转板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 37

五、持有转板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7

六、转板公司的股本情况 ...... 3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 44

八、转板公司已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情况 ...... 55

九、转板公司员工情况 ...... 57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63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 63

二、转板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 77

三、转板公司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13

四、转板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5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32

六、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37

七、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38

八、转板公司的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49

第六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50

一、转板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50

二、转板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 155

三、转板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155

四、转板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情况 ...... 155

五、转板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155

六、转板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 156

七、同业竞争 ...... 158

八、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5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69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69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 169

三、审计意见类型和关键审计事项 ...... 173

四、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 178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79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0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93

八、主要税项 ...... 194

九、主要财务指标 ...... 196

十、经营成果分析 ...... 198

十一、分部信息 ...... 220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220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46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260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 260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指标 ...... 260

第八节 投资者保护 ...... 263

一、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 ...... 263

二、公司本次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63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267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9

一、重大合同 ...... 269

二、对外担保情况 ...... 271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71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 271

第十节 声明 ...... 272

一、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72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73

三、保荐人声明 ...... 274

四、转板公司律师声明 ...... 277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78

第十一节 附件 ...... 279

一、附件 ...... 279

二、附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 279

三、相关承诺事项 ...... 280

四、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机构情况 ...... 293

五、转板公司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29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转板上市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转板公司、本公司、公司、泰祥股份、股份公司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泰祥有限、有限公司转板公司前身十堰市泰祥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众远投资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威汽车十堰中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君涛数码十堰君涛数码产品经营部
俊峰物流十堰俊峰物流有限公司
达川物流十堰达川物流有限公司
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0104)
大众汽车大众汽车股份公司(Volkswagen AG),以及根据大众汽车Shareholdings of Volkswagen AG and the Volkswagen Group报告中披露的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大众集团大众汽车Shareholdings of Volkswagen AG and the Volkswagen Group报告中披露的全部公司,包括大众汽车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以及其他权益投资等
匈牙利奥迪奥迪匈牙利股份公司(Audi Hungaria Zrt.),大众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大众汽车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斯柯达公司斯柯达汽车公司(?koda Auto a.s.),大众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大众汽车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巴西大众巴西大众汽车工业有限公司(Volkswagen do Brasil Indústria de Veículos Automotores Ltda.),大众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大众汽车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墨西哥大众墨西哥大众汽车股份公司(Volkswagen de México S.A. de C.V.),大众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大众汽车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印度大众斯柯达汽车大众印度私人有限公司(?koda Auto
Volkswagen India Pvt. Ltd.),大众汽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大众汽车直接持有其86.88%股权,间接持有其13.12%股权
上汽大众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SAIC Volkswagen Automotive Co., Ltd.),大众汽车与上汽集团的合营企业,双方各控制其50%股权
上海大众动力总成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有限公司(Shanghai Volkswagen Powertrain Co., Ltd.),大众汽车与上汽集团的合营企业,大众汽车控制其60%股权,上汽集团控制其40%股权
动力电池上汽大众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上汽大众全资子公司
一汽股份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FAW-Volkswagen Automotive Co., Ltd.),大众汽车与一汽股份的合营企业,大众汽车控制其40%股权,一汽股份控制其60%股权
大众一汽发动机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Volkswagen FAW Engine (Dalian) Co., Ltd.,),大众汽车与一汽股份的合营企业,大众汽车控制其60%股权,一汽股份控制其40%股权
大众一汽发动机长春分公司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H.600166)
北京宝沃、宝沃汽车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动力东风汽车动力零部件有限公司
东风雷诺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日产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发动机分公司
中原内配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湘油泵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
飞龙股份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堰农商行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长江保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伦律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会计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二、专业释义

铸造将金属熔炼成符合一定要求的液体并浇进铸型里,经冷却凝固、清整处理后得到有预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铸件的工艺过程
铁型覆砂一种采用金属铸铁模型以及与铸件外形近形的铸铁型腔作为砂箱铁型,近形的铁型上覆盖一层覆膜砂砂胎形成铸型用于浇注成铸件的工艺
球化剂为获得球状石墨铸铁而加入铁液内的某些金属或合金
孕育剂一种可促进石墨化,减少白口倾向,改善石墨形态和分布状况,增加共晶团数量,细化基体组织的添加剂
工艺出品率铸造工艺出品率=铸件重/模重*100%,模重为浇注一模所需铁水重量
TS16949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02年3月公布的一项行业性的质量体系要求,全名是“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的特殊要求”,是国际汽车行业的技术规范
IATF16949:2016为响应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汽车工作组于2016年将TS16949更新标准为IATF16949:2016
项目取得费用、Quick Saving汽车零部件行业中,一些主机厂要求定点供应商支付的与特定项目相关的费用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转板上市报告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转板上市报告书全文。

一、转板公司及本次转板上市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转板公司基本情况
转板公司名称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7月29日
注册资本99,900,000股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注册地址十堰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控股股东王世斌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姜雪
行业分类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股东人数(人)8,822
精选层挂牌时间2020年7月27日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应当调出精选层情形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25.00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连续6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万股)1,254.88
在其他市场挂牌交易情况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交易市值注13.00亿元
(二)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
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板公司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如 有)

注:交易市值按照以向深交所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日前二十个、六十个和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的孰低值计算。

二、本次转板上市概况

(一)本次转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转板公司总股本9,990万股
限售股本数74,925,000股占总股本比75.00%
流通股本数24,975,000股占总股本比25.00%
转板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19.63元/股
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如适用)31.89倍(每股价格为转板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
27.85倍(每股价格为转板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计算)
预测净利润及转板上市后每股收益(如有)不适用
转板上市费用566.04万元(不含税)
(二)本次转板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转板上市公告日期2022年8月10日
转板上市日期2022年8月11日

三、转板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2019.12.31 /2019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59,707.7257,006.1332,029.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6,822.7853,112.4128,349.09
资产负债率(%)4.836.8311.49
营业收入(万元)16,037.8015,489.9817,851.13
净利润(万元)7,040.377,039.297,870.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040.377,039.297,87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149.446,556.747,313.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80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8718.312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7,321.616,883.427,100.15
现金分红(万元)3,330.003,682.005,26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144.625.14

四、转板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球供应商。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和“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并规模化地运用上述发明专利为全球大众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汽车和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

2、公司的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发动机主轴承盖隶属于发动机缸体组件,用于与轴瓦相配合,装配在发动机缸体上,起到约束曲轴的主轴颈,使曲轴位置相对固定,只转动而不做其他运动的作用,是发动机上的关键零件之一。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并形成了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之“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二)转板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三)竞争地位

公司自2005年获得大众集团旗下奥迪EA888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以来,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投入较大人力、物力进行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对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精益求精。公司生产的EA888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符合奥迪全球统一标准,不仅得到了大众汽车国内合资企业的认可,同时在成本和物流方面满足其全球采购要求,进而进入大众集团全球采购体系,参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国际竞争。

2010年,公司获得大众汽车EA211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该款发动机主要应用于斯柯达、朗逸、高尔夫、捷达等畅销车型,该项目使得公司的规模和出口额进一步增长,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规模优势。凭借一流的产品质量、成本控制能力以及稳定和及时的供货能力等,公司成为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可以根据需求供货至大众集团全球工厂并参与大众集团旗下所有品牌铸造机加件的竞标。公司也连续多年被大众一汽发动机评为优秀供应商。

2019年至2021年,公司生产销售的主轴承盖产品占我国及全球市场份额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套,万辆

年份主轴承盖销量我国汽车产量占我国市场份额全球汽车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
2021年272(其中国内销量104)2,608.203.99%8,015.503.39%
2020年270(其中国内销量115)2,522.504.56%7,762.193.48%
2019年342(其中国内销量130)2,572.105.05%9,178.693.73%

注:按照一辆汽车配备一套主轴承盖产品测算。

数据来源:Wind经济数据库

五、转板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球供应商。公司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和“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公司将铁型覆砂铸造工艺应用在球墨铸铁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通过生产工艺的创新和持续改进彻底解决了铸件内部缩孔、缩松问

题,使得产品机械性能更好、工艺出品率更高、表面质量更优、尺寸精度更高,同时也增加了铸造毛坯的工艺出品率,大大提高了公司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除了规模化地运用发明专利为全球大众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汽车和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也在不断尝试将该技术运用到新的产品上。经过多年的研发与试制,公司成功使用该技术完成了差速器壳毛坯的生产,目前该技术已获得了《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

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为突出的市场竞争优势。2021年7月,公司被认定为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通过科技创新和生产工艺改进形成了自身核心技术体系,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创新机制,拥有一支技术及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形成了众多技术先进、符合客户需求的研发成果,产品和技术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公司坚持“市场导向、研发先行”战略,在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形成了自身的技术和产品优势,维系了一批行业优质客户,并与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不断开拓新产品和新业务,产品结构多元化进展情况良好,是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的一家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

六、转板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苏公W[2022]A898号《审计报告》和苏公W[2022]E1156号《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公司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6,556.74万元、6,149.44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因此,转板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七、转板公司的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转板公司的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转板上市时,除本转板上市报告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汽车行业复苏缓慢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趋缓,2020年初又爆发了“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自2018年以来,全球汽车销售结束持续多年的增长趋势,开始出现下滑。依据Wind经济数据库,2019年和2020年,全球汽车销量分别下滑3.95%和14.60%。同时,中国汽车消费增长情况也不乐观,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中国汽车销量分别下滑2.76%、8.23%和1.78%。

2021年开始,依靠全球新冠疫苗接种数量逐渐增长,疫情管控的常态化,汽车行业出现反弹。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2021年,全球汽车销量约8,037.58万辆,同比增长3.08%。全球汽车销量逐步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过度,预计2022-2023年全球汽车年销量逐步恢复。

但是从2020年底开始,因“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性的芯片短缺对汽车行业的造成较大影响,汽车行业的复苏速度受到了较大限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虽然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608.20万辆和2,627.5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1%,但是增速较缓。此外,乌克兰拥有全球氖气70%以上的供应份额,近期乌俄冲突可能会使芯片供应受到影响。因此受到“缺芯”影响,汽车行业存在复苏缓慢的风险。

(二)“新冠”疫情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至今疫情尚未完全得到控制。“新冠”疫情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1、人员隔离、交通管制、停工停产等防疫防控措施对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尤其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爆发初期;2、受疫情影响,汽车终端消费者的消费欲望波动较大,从而传导至上游零部件生产企业;3、钢铁等大宗商品受到疫情影响,供

给出现不均衡,价格持续走高,影响汽车零部件企业的利润;4、芯片供给受到疫情影响较大,各行业均出现“缺芯”的现象,汽车行业受到影响较大。

目前,海外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国内新型变异病毒的出现也产生了新的防控危机。2022年以来奥密克戎病毒在我国大规模爆发,吉林省、深圳市和上海市等省市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出现了大面积的人员隔离、交通管制、停工停产等情况。受此影响,公司国内客户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和上海大众动力总成在三、四月份均发生了一定时间的停工停产;上海市浦东新区从三月末开始封控,四月以来公司原从上海洋山港出口货物的国内物流受到限制。随着疫情防控效果的逐渐显现,四月中下旬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和上海大众动力总成等公司在当地政府的许可下逐渐复工复产。对于出口路径,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联系上海市有通行证的物流服务商协助运输,另一方面大量从青岛、天津等港口出口,确保出口货物按时交付。根据公司2021年数据测算,外销运输和港杂费每增长1%将导致成本增加约1.58万元,毛利率约减少0.01个百分点。公司改变货物出口港口会导致运输和港杂费等发生变化,2022年4月因变更出口港口导致运输费单价增加约3%。

现阶段公司的采购、生产基本正常,海外销售通过从国内其他港口出口未受到重大影响,但国内主要客户还在逐渐复工复产中,公司出于海运时间的考虑可能会通过较远港口(如深圳)出口而导致运输费单价增加,原材料价格仍处于高位,芯片短缺问题依然存在,亦不排除国内其他港口城市未来出现疫情封控而导致其物流受限,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22年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因此,在“新冠”疫情尚未完全控制前,会出现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受世界各国对新能源汽车开发和推广政策的刺激,各主流车企陆续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2021年7月,大众集团发布了―NEW AUTO‖发展战略,计划到2030年,在汽车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每辆车的碳排放量比2018年减少30%,同期,纯电动汽车占比将提升至50%,未来大众集团将以实现零碳排放作为发展方向。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发展领域更是领先一步,国家相关部门陆

续出台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由于新能源汽车中占据较高份额的纯电动汽车无需配备内燃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内燃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转板公司现有产品主要应用于配备燃油发动机以及混合动力车型上,尚无应用于纯电动汽车的相关产品订单,在研产品中差速器壳产品不受新能源影响,可应用于包括纯电动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上,目前仍处于市场开发阶段。若公司未能及时获取应用于纯电动汽车的相关产品订单,则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二、经营风险

(一)产品单一风险

公司一直秉承专业化的发展思路,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球供应商,目前主要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和“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为全球大众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很好地支撑和回馈了公司多年来在人才队伍建设、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持续投入,促进了公司近年来的良性循环发展。

聚焦式的发展方式,也导致公司目前收入主要依赖于一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发动机主轴承盖销售金额分别为17,793.05万元、15,384.84万元和15,735.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67%、99.32%和98.11%。随着汽车产业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下游整车销量中新能源车的占比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要客户可能会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趋势而对有关产品结构做出调整。若公司未来不能够开发适应行业发展趋势的新产品,则公司可能面临因产品单一无法适应下游产业结构变化而引起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跌等风险。

(二)新产品无法短期形成收益的风险

公司在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取得了成功后,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开发不受新能源影响的新产品差速器壳,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并获得了《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司与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就差速器产品进行了频繁的交流,为宝马汽车开发了产品样件,样件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公司正在参与宝马汽车的差速器壳产品报价。虽然公司成功开发了新产品差速器壳,但由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性,定点供应商的准入门槛较高,产品从报价到批量供应的时间较长,而目前公司新产品还处于向客户报价阶段,未来能否取得项目定点以及何时进行批量供应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短期内无法形成收益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对大众汽车及其全球范围内控股或参股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7,462.72万元、15,206.46万元和15,405.24万元,实现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7.82%、98.17%和96.06%,转板公司对大众集团构成重大依赖。

大众集团作为全球主要汽车制造企业集团之一,2019年至2021年,根据Marklines统计数据,汽车销量分别占全球汽车总销量的11.71%、11.39%和10.28%,排名位于头部;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乘联会统计,2019年至2021年,在国内市场上,大众汽车参股企业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合计市场份额为18.88%、18.23%和14.16%,高居乘用车榜首。大众集团在国内及全球市场中均展现了较为强劲的市场影响力,旗下汽车品牌覆盖高、中、低各类消费档次,工厂更是广泛分布在世界各地。在企业发展的特定时期,面对如此大型和优质的客户,公司采取了集中有限资源服务好核心优质客户的策略,既能较好地支持公司当前的业务发展,也可为公司未来进入其他全球主流汽车制造企业配套供应体系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公司与大众集团配套合作多年,已成为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合作关系稳固,虽然转板公司对大众集团构成重大依赖,但是大众集团在国内及全球市场中强劲稳定的表现确保了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若

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成功的开发新客户,当大众集团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如―NEW AUTO‖发展战略)而公司未能及时跟进同步研发并获取订单或因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供应保障、竞争加剧或国际贸易形势恶化等问题致使大众集团降低向转板公司的采购量,则可能导致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四)对大众集团的业务增长空间受限的风险

转板公司与大众集团通过多年的配套供应已建立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在大众集团内产品的份额相对较高。因转板公司的供应份额相对较高,大众集团为了保障供应的安全和稳定,可能会限制转板公司进一步提高供应份额,转板公司在大众集团的业务增长空间可能受到限制。

(五)产品型号被替代的风险

转板公司目前对大众集团销售的主要产品为EA888系列第三代发动机、EA888系列第四代发动机,EA211系列1.0T/1.2T/1.4T/1.5L/1.6L发动机和EA390系列相配套的主轴承盖,公司也取得了EA888系列第五代发动机的国内外提名信。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实现了良好的销售,其中EA888系列发动机之间、EA211系列1.0T发动机和1.2T发动机之间存在一定的迭代替换关系。

公司主要产品主轴承盖的生命周期与相应发动机的生命周期密切相关。虽然转板公司目前在产的主轴承盖产品型号均与大众集团下属品牌汽车搭载的主流发动机相配套,若未来大众集团发动机更新迭代节奏加快,则转板公司在产型号产品存在被替代的风险。若转板公司未来新产品推出跟不上大众集团发动机的更新迭代节奏或无法取得新项目订单,则转板公司的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带来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和废钢,均属大宗商品,容易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行业供需变化的影响,同时生铁和废钢的上游原材料铁矿石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存在资本投机导致铁矿石价格大幅波动,进而影响生铁和废钢价格发生波动的可能。受到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大宗材料供给关系出现错位,从2020年下半年

起,生铁和废钢价格开始持续走高,预计短期内将持续处于高位。材料价格增高导致了公司2021年和2022年一季度综合毛利率下降至58.62%和54.25%。因公司已批量供应的产品价格相对固定,而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大,转板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为:

(1)当生铁、废钢价差较大时采用废钢增碳工艺

目前公司已熟练掌握了废钢增碳工艺使废钢完全替代生铁,当废钢和生铁价格相差较大时,公司将采用废钢增碳工艺生产产品,可以一定程度减缓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利润的冲击。

(2)选择多家供应商月度比价

由于原材料生铁、废钢的价格均持续大幅上涨,转板公司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月度比价,选择质量稳定且价格优惠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

(3)寻求与下游客户协商产品定价

若转板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进一步大幅上涨,进而对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转板公司将会寻求与下游客户协商产品定价。

若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将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根据2021年主要原材料耗用情况进行敏感性分析,生铁、废钢采购单价每上涨1.00%,公司毛利率下降0.15%,净利润下降0.29%,故转板公司面临大宗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带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海外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对外出口至德国、匈牙利、捷克、巴西、墨西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0,049.07万元、8,369.52万元和9,515.2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48%、54.40%和60.47%,占比较高。

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形势复杂多变,2022年初爆发“俄乌冲突‖对全球经济尤其是欧洲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公司海外市场的政治及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政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且国外对于“新冠”疫情的

防控效果也与国内相差较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恶化、贸易环境欠佳、实施对公司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政策或“新冠”疫情再次导致停工停产,将对公司海外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八)未来能源供应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能源为电力、天然气和水。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中能源动力金额分别为978.92万元、769.25万元和774.6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16%、13.09%和11.84%。若未来公司所处行业的能源政策发生变化、未来能源供应出现重大波动或能源价格涨价幅度较大,则转板公司的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向德国、匈牙利、捷克、巴西、墨西哥、印度等国家或地区销售产品,境外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0,049.07万元、8,369.52万元和9,515.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48%、54.40%和60.47%。报告期内,上述国家或地区未发生重大不利贸易政策变化,故不存在不利影响。未来,如果我国与转板公司主要出口国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转板公司主要出口国或地区的贸易规定、关税水平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转板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1.27%、62.05%和58.62%,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27%、62.06%和58.42%,剔除运输、港杂等费用的影响后,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27%、63.37%和59.66%,总体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非大众集团客户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8.33%、46.04%和

43.85%,低于公司同期主营业务产品的综合毛利率。随着公司不断进行客户开发并进入其他整车制造企业的供应体系,新客户的产品类型与定价可能与大众集团的现有产品存在差异,产品销量也存在逐步放量的过程,供应初期可能因尚未形成规模效应造成产品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导致转板公司毛利率下降。

差速器壳为公司新开发的产品,尚无批量供应的经验,因此预估成本相对较高,同时公司在向潜在客户报价时,会考虑新产品的推广和导入因素,因此预估毛利率会低于公司现有产品的毛利率水平。随着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未来公司的产品线将更加丰富。新产品一方面可能由于推出初期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可能因为主要材料、产品特性和生产工艺与现有产品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新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采购不同的原材料,导致成本相对现有产品较高,而销售价格可能无法达到其应有的水平,从而可能导致毛利率下降。未来若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出现技术革新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或其他具备成本优势的企业参与到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竞争中,可能使公司新增项目的中标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滑进而导致业绩下降。

2021年和2022年1季度,受到公司结算货币欧元和美元贬值以及原材料价格同比较高的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下滑,分别为58.62%和54.25%。若原材料价格持续增加,或欧元和美元持续贬值,公司毛利率可能进一步下滑。

(二)营运能力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0次、3.94次和4.55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0次、4.50次和5.13次,总体保持较高的水平。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新客户开发和新产品的研发,或受汽车行业变革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的营运能力可能无法继续维持目前较高的水平,存在下降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出口业务收入中部分型号产品的结算货币为欧元、美元。报告期内,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而形成的汇兑损益(负数为损失)分别为4.95万元、-52.59万元和-300.52万元,2021年欧元和美元持续贬值,公司因汇率变动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减少220.80万元,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预期公司未来出口业务仍然保持较高水平,若人民币对欧元、美元的汇率发生剧烈波动,则会对公司产品定价和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公司的业务面临着汇率波动风险。

(四)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1、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有可能会根据贸易形势及财政预算的需求,适时适度进行相应调整。如果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变化,出口退税率下调,将会削弱公司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影响公司出口业务及经营业绩。故公司可能会面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1842000876、GR202142000629),有效期均为三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因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75%加计扣除,2021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若未来国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可能无法继续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技术风险

(一)技术开发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作为发动机的核心零部件,主轴承盖产品必须具有较高的尺寸精度和材质稳定性。公司将铁型覆砂铸造工艺应用于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并经过不断的工艺改进,使得产品质量通过了大众集团的审核并获得认可。

随着汽车产业技术发生新的变革以及整车制造企业新产品推出周期缩短,要求汽车零部件企业能够快速适应上述变化,若公司不能够保持技术的持续更新,并及时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技术开发的风险。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注重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已经培养了一批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较强的研发人员,公司现已掌握成熟的铁型覆砂铸造工艺、模具设计与开发工艺及机加工工艺等核心技术,并拥有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随着企业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公司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风险。

(三)专利到期的风险

随着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专利到期,公司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可能掌握并熟练使用相似的铸造技术,公司在新项目的开拓过程中,可能面临低价竞争的风险。

五、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本次转板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才队伍将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人才储备和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需要,管理模式、组织结构不能进行及时地调整和完善,公司可能会面临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步伐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世斌和姜雪。王世斌和姜雪为夫妻关系,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385万股和1,38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90%和13.89%;同时,王世斌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55万股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因此,王世斌和姜雪直接及间接控制着公司73.35%的表决权股份。本次转板上市后,王世斌和姜雪预计仍将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决策、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干预,可能会对公司和中小股东产生不利的影响。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重措施来防范财务舞弊、避免资金占用、确保公司财务独立性,但是其仍可能利用职务便利对公司财务决策进行不当干预。因此,公司面临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

一、转板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iyan Taixiang Industry Co.,Ltd.
注册资本9,99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7月29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5年5月21日
住所十堰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邮政编码442013
电话0719-8306877
传真0719-8788070
互联网网址www.taixiangshiye.com
电子信箱taixiang@taixiangshiye.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姜雪,联系电话:0719-8306877

二、转板公司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997年7月15日,有限公司由十堰市泰和商贸公司、自然人王世斌以及邓维权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1997年7月24日,十堰市车城审计事务所出具十车字审验字〔1997〕16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7年7月2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万,其中泰和商贸以实物出资

25.5万,王世斌以货币出资12.5万,邓维权以货币出资12万元。

1997年7月29日,经十堰市工商局核准设立,名称为十堰市泰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300178856869。

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十堰市泰和商贸公司25.5051.00实物
2王世斌12.5025.00货币
3邓维权12.0024.00货币
合计50.00100.00

泰和商贸以实物出资未经评估,并于1998年3月1日将其持有的25.5万元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王世斌和黄河清,其中转让给王世斌15.5万元股权,股权转让价款15.5万;转让给黄河清10万元股权,股权转让价款10万。

2015年1月29日,王世斌以货币出资25.5万元,以规范公司设立时的出资瑕疵。十堰智久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该笔出资出具了智久验字【2015】003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22日,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十堰市泰和商贸公司对十堰市泰祥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的说明》,同意泰祥有限提交的《关于恳请对十堰市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予以确认的报告》所请求市太和医院审核确认事项:“十堰市泰和商贸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虽未履行国有股权的评估及审批手续,但鉴于你公司已经股东会决定由王世斌以现金25.5万充实出资,规范了设立时该实物出资未经评估的行为,且泰和商贸公司所持国有股权持续时间较短,并以原出资额转让,未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对市泰和商贸股权转让一事,经调查事实清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后,你公司不存在国有股权。”

综上所述,上述出资瑕疵未对泰祥有限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该转让事项进行了确认,泰和商贸已于1998年7月29日转让退出,并由王世斌以现金25.5万充实出资,因此上述股权转让瑕疵已得到弥补,不存在纠纷或被处罚的风险,且公司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因而不会对本次转板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年1月27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以2015年1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6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审字(2015)第14656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净资产值为79,654,862.69元。2015年4月7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151号《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15年1月31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06,295,648.83元。

2015年4月7日,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整体变更方案,并由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决定以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79,654,862.69元,按照1:0.564937262的比例折为4,500万股,其余34,654,862.69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王宝文为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5年4月28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王世斌、姜雪、蒋在春、杨长生、何华强为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桂品、叶金星为公司监事;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各发起人出资财产作价方案的议案》、《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2015年4月28日,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验字(2015)第2103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4月28日,泰祥股份(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截至2015年1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79,654,862.69元,折合股份总额4,500万股,每股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4,500万元,大于股本部分34,654,862.69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5月21日,十堰市工商局核准本次变更登记,并核发股份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382000010927。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万元)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王世斌3,600.0080.00净资产折股
2姜雪900.0020.00净资产折股
合计4,5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转板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

(一)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的情况

2015年10月19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泰祥股份”,证券代码“833874”。公司主办券商为长江证券,自挂牌以来公司主办券商未发生变更。

2020年7月27日,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交易。

2021年11月15日,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时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采取过自律监管措施。

(二)报告期内发行融资的简要情况

2020年7月8日,转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证券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16.42元/股,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988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三)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控制权不存在变动。

(四)转板公司交易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转板上市相关事宜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通过精选层竞价交易方式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12,548,824股。
股东人数公司股东人数为8,822人。
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497.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交易市值13.00亿元

四、转板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

转板公司无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转板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五、持有转板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王世斌直接持有公司5,38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90%,为公司控股股东。王世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众远投资持有公司55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因此,王世斌直接及间接控制着公司59.46%的表决权股份,已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世斌和姜雪。王世斌和姜雪为夫妻关系,分别持有公司5,385万股和1,387.5万股股份,占本次转板上市前公司总股本的53.90%和13.89%;同时,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控制着公司555万股表决权股份,占本次转板上市前公司总股本的5.56%。因此,王世斌和姜雪直接和间接控制着公司73.35%的表决权股份,足以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王世斌和姜雪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身份证类型身份证号码国籍拥有境外居留权情况
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居民身份证4203001969********中国
姜雪董事、董事会秘书居民身份证4226011974********中国

2、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众远投资。众远投资持有公司55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6%。众远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名称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05-22
出资额370万元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世斌
注册地址十堰经济开发区汽配城广州路16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十堰经济开发区汽配城广州路16号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与转板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与转板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系

(2)合伙人出资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众远投资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王世斌265.0071.62%普通合伙人
2姜雪43.0011.62%有限合伙人
3叶金星15.004.05%有限合伙人
4陈华7.001.89%有限合伙人
5王奎6.001.62%有限合伙人
6王宝文6.001.62%有限合伙人
7张修齐6.001.62%有限合伙人
8刘飞6.001.62%有限合伙人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9刘宗伟4.001.08%有限合伙人
10杨敬松2.000.54%有限合伙人
11朱刚2.000.54%有限合伙人
12刘涛2.000.54%有限合伙人
13梁霞2.000.54%有限合伙人
14李斌2.000.54%有限合伙人
15吴朝平2.000.54%有限合伙人
合计370.00100.0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转板公司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股份受限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持有转板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情况

除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无其他持有转板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转板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转板上市前的总股本

截至2021年11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9,990万股。

(二)本次转板上市前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2021年11月5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王世斌53,850,00053.9039
2姜雪13,875,00013.8889
3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5,550,0005.5556
4蒋在春825,0000.8258
5何华强825,0000.825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4,3290.5549
7明平云517,7900.5183
8冠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冠亚创新叁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6,7590.4572
9张敏娜450,0000.4505
10杨虎348,5450.3489
合计77,252,42377.3298

(三)本次转板上市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转板公司处担任的职务情况2021年11月5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及其在公司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在公司任职情况
1王世斌53,850,00053.9039董事长、总经理
2姜雪13,875,00013.8889董事、董事会秘书
3蒋在春825,0000.8258董事、副总经理
4何华强825,0000.8258董事、副总经理
5明平云517,7900.5183未任职
6张敏娜450,0000.4505未任职
7杨虎348,5450.3489未任职
8刘林319,1100.3194未任职
9沈顺根315,2740.3156未任职
10胡军285,0000.2853未任职
合计71,610,71971.6824

(四)转板公司股本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1)股份登记情况

2021年11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显示为国有法人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类别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4,3290.5549国有法人
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9,4000.1796国有法人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8,1000.1583国有法人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01国有法人
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3,0000.0631国有法人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0000.0511国有法人
7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9国有法人
8中钢投资有限公司7910.0008国有法人
9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500.0005国有法人
合计1,107,9701.1091

(2)监管规定情况

上述国有股东中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7]108号)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规定的国有股东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4,3290.5549SS
2中钢投资有限公司7910.0008SS
3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4500.0005SS
合计555,5700.5561

注:SS是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表示国有股股东。

2、外资股份情况

2021年11月5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显示为境外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类别
1黄鹏华15,000.000.0150境外自然人
2关法明450.000.0005境外自然人
3戴明瑄200.000.0002境外自然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东类别
4黄志华150.000.0002境外自然人
5潘丽芬150.000.0002境外自然人
6何彼得150.000.0002境外自然人
7林嘉樑150.000.0002境外自然人
8张珍爱150.000.0002境外自然人
9林世贤100.000.0001境外自然人
合计16,5000.0168

(五)最近一年转板公司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情况

最近一年,转板公司不存在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外取得转板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新增股东。

(六)本次转板上市前持有转板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转板上市前,持有转板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为王世斌、姜雪与众远投资,其关联关系请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持有转板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七)私募基金股东情况

2021年11月5日的股东中,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做市交易、连续竞价交易方式以外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私募基金股东共8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类型
1冠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冠亚创新叁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6,7590.4572私募基金
2上海淘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淘利兴创对冲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180.0079私募基金
3北京企巢简道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5,0000.0050私募基金
4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私募基金
5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私募基金
6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私募基金
7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私募基金
8南京凯腾瑞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9000.0009私募基金

上述股东均为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配售首次取得转板公司股份,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登记,基金管理人依法注册登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三类股东”情况

2021年11月5日,转板公司股东中“三类股东”持有转板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序号“三类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类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积极成长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0000.2002契约型基金
2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肆号私募基金53,0000.0531契约型基金
3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4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7,3310.0374契约型基金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成长精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6,1150.0161契约型基金
5广东嘉善金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谷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1,8700.0119契约型基金
6中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量投量化多策略进取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8000.0118契约型基金
7上海淘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淘利兴创对冲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9180.0079契约型基金
8上海复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复熙恒赢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5000.0075契约型基金
9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5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540.0074契约型基金
10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6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4390.0064契约型基金
11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8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3790.0064契约型基金
12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5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1540.0062契约型基金
13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6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530.0061契约型基金
14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4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530.0061契约型基金
15陕西方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德嘉睿优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0000.0050契约型基金
16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园投资10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5360.0045契约型基金
17北京利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物转板套利策略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000.0020契约型基金
18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契约型基金
19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契约型基金
20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契约型基金
21成都细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细水居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00.0009契约型基金

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

1、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属于“三类股东”;

2、公司的“三类股东”及其基金管理人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登记;

3、上述所有基金均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或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入股,不存在通过协议转让、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形成“三类股东”的情况;

4、上述所有基金持股比例均小于1%,不属于转板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5号—转板上市股份相关事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上述“三类股东”在转板公司创业板上市后,可以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的要求。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8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了解股票转板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法定义务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

转板公司本届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位提名人本届董事任期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2021.4-2024.4
2姜雪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2021.4-2024.4
3何华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2021.4-2024.4
4蒋在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2021.4-2024.4
5杨长生董事董事会2021.4-2024.4
6沈烈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4-2024.4
7孙洁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4-2024.4
8许霞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4-2024.4

转板公司现任董事简历(截至2022年5月6日)如下:

王世斌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至2015年4月,任泰祥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至2021年10月,兼任十堰中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至2021年10月,兼任十堰中威标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5月至今,兼任众远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2月至今,兼任十堰农商行监事;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姜雪女士,1974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至1996年,就职于郧阳纺织站;1996年至1997年6月,任职于十堰市泰和商贸公司;1997年至2015年4月,任职于泰祥有限财务部;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2015年4月至2018年4月、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何华强先生,1976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台达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历任IE工程师,采购工程师,采购主管;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就职于艾默生(龙岗)家电有限公

司,任物料经理;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就职于艾默生亚太采购中心,任区域采购经理;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艾默生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采购经理;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十堰东风求实汽配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4月,任泰祥有限总经理助理兼采购物流部部长;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泰祥股份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泰祥股份副总经理。

蒋在春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湖北内燃机配件厂,任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0年8月,任荆州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铸造分厂厂长;2010年9月至2015年4月,历任泰祥有限铸造经理、副总经理兼铸造部部长;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铸造部和技术部部长。

杨长生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至今,任十堰职教集团学校财经商贸旅游部会计信息化讲师;2000年1月至2003年10月,任武汉用友软件十堰分公司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6月,任东风(十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销售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3年,任武汉荆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十堰双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

沈烈先生,1961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至2006年6月,在中南财经大学湖北财政分校从事财务与会计教学与科研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6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从事财务与会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任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部控制研究所所长;1994年至1996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兼职,从事审计鉴证工作;1996年至1998年,任湖北长江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1年至今,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06年至今,任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12年至今,任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2008年至2013年,任武汉市内审协会常务理事;2013年至2018年,任武汉市内审协会副会长;2010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湖北三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任湖北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2021年12月,任武

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任武汉凯迪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武汉市内审协会副会长;2020年3月至今,任泰祥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担任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洁先生,1977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武汉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法务助理;2000年12月至2001年5月,任天津宝迪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海口市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任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2年12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武汉经开投资有限公司期间外派至上市公司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湖北广电),任法务计划室主任、董事、董事会秘书;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任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任长江证券全资子公司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任天风证券全资子公司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宁波丰年荣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年资本)副总裁、华中区业务合伙人;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任从戎致远咨询管理(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长沙深之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兼任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兼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3年至今,担任武汉百益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泰祥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许霞女士,1972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江阴职工大学校办厂财务科长;1994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阴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财务经理;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先后任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事业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

任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非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3月至今,任泰祥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转板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位提名人本届监事任期
1叶金星监事会主席监事会2021.4-2024.4
2梁霞监事监事会2021.8-2024.4
3王宝文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4-2024.4

转板公司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叶金星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机械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10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迦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2011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泰祥有限技术员;2014年9月至今,历任泰祥有限、泰祥股份机加部部长、技术部部长;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监事;2021年4月至今,担任泰祥股份监事会主席。

梁霞女士,1981年出生,专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任珠海市兄弟工业株工会社(日企)品质保证部评价系组长;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任珠海市茂治电子有限公司(日企)管理者代表兼系长;2014年2月至今,任泰祥股份体系工程师;2021年9月至今,任泰祥股份监事。

王宝文先生,1980年出生,专科,机械加工与设计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6月至2011年2月,历任荆州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工艺员、设备员、工程师、副厂长;2011年2月至2013年7月,任荆州市江汉众力实业有限公司铸造分厂厂长;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任湖北业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长;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众柴发动机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2014年6月至今,任泰祥有限、泰祥股份技术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转板公司共有5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性别职位任期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2021.4-2024.4
2姜雪董事会秘书2021.4-2024.4
3何华强副总经理2021.4-2024.4
4蒋在春副总经理2021.4-2024.4
5王奎财务总监2021.4-2024.4

王世斌、姜雪、何华强、蒋在春的简历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王奎先生,1972年出生,专科,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9月至1999年12月,历任竹山县黄栗粮油贸易公司商品保管员、商品会计、财务主管;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任竹山县麻家渡粮油贸易公司经理;2004年8月至2014年1月,任竹山县叶氏超市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任泰祥有限财务部长;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任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湖北分所)审计项目经理;2017年2月至2021年4月,任泰祥股份内部审计经理;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任泰祥股份监事会主席。2021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转板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主要为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包括蒋在春、叶金星、陈华、王宝文、刘飞等5人。其简历情况如下:

蒋在春简历详见“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叶金星、王宝文简历详见“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简介”之“(二)监事”;

陈华先生,1979年1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江门市大长江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4月至2006年4月,任广州市大阳摩托车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大运机车有限公司)出口车技术主管;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广东爱龙威机电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质量部部长。

刘飞先生,1983年1月出生,中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5月至2006年3月,任东风(十堰)汽车热交换有限公司工人,2006年4月至今,历任泰祥有限、泰祥股份新产品试制技术员、机加部质量经理、机加工艺工程师、机加部生产经理、装备经理等职务。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2022年5月6日,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任职任职单位任职职务与转板公司的关系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湖北十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转板公司持股0.74%
2杨长生董事十堰职教集团学校讲师
十堰双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3沈烈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湖北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孙洁独立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武汉百益咖啡餐饮管理有限监事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王世斌与姜雪为夫妻关系、王世斌与刘飞为舅甥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转板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署了《劳动合同》,并同时签署了《保密协议》。除上述协议外,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签订其他协议。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协议双方均按合同或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的权利及义务,不存在违约的情形。

转板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生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八)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2年的变动情况

除了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而增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最近2年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变动前人员变动后人员变动原因
2020年3月王世斌、姜雪、何华强、蒋在春、杨长生王世斌、姜雪、何华强、蒋在春、杨长生、沈烈、孙洁、许霞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选独立董事

公司

公司
5许霞独立董事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变动前人员变动后人员变动原因
2021年4月王奎、叶金星、王宝文叶金星、刘飞、王宝文监事会换届
2021年9月叶金星、刘飞、王宝文叶金星、梁霞、王宝文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变动前人员变动后人员变动原因
2020年3月王世斌(总经理); 姜雪(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蒋在春(副总经理)王世斌(总经理); 姜雪(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蒋在春(副总经理); 何华强(副总经理)公司经营需要,进行人事调整
2021年4月王世斌(总经理); 姜雪(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蒋在春(副总经理); 何华强(副总经理)王世斌(总经理); 姜雪(董事会秘书); 蒋在春(副总经理); 何华强(副总经理); 王奎(财务总监)公司经营需要,进行人事调整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化。

5、保荐机构和转板公司律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律师认为,最近2年转板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选独立董事,因公司经营需要任命内部培养的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以上变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最近2年转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与转板公司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转板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的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的关系直接持股数量(股)直接持股比例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53,850,00053.90%
2姜雪董事、董事会秘书13,875,00013.89%
3蒋在春董事、副总经理825,0000.83%
4何华强董事、副总经理825,0000.83%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的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姓名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间接持股情况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97.50万股股份
2姜雪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64.50万股股份
3叶金星监事会主席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22.50万股股份
4王宝文职工监事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00万股股份
5王奎财务总监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00万股股份
6刘飞董事长之外甥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00万股股份
7张修齐董事长之外甥通过众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00万股股份

上述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无涉诉、质押或冻结情况。除以上人员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1年,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位从公司领取薪酬(万元)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72.63
2姜雪董事、董事会秘书26.53
3何华强董事、副总经理55.13
4蒋在春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57.57
5杨长生董事1.00
序号姓名职位从公司领取薪酬(万元)
6沈烈独立董事5.00
7孙洁独立董事5.00
8许霞独立董事5.00
9叶金星监事会主席、其他核心人员31.01
10梁霞监事11.03
11王宝文职工监事18.40
12王奎财务总监22.77
13陈华其他核心人员27.18
14刘飞其他核心人员14.86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未在公司专职的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依法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不包括未在公司专职的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及关联方领取其他薪酬,也不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2、薪酬组成与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1)薪酬组成与确定依据

①在公司专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和津贴,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等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②未在公司专职的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为津贴。

(2)薪酬确定所履行的程序

除董事、监事薪酬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3、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转板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

年度薪酬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占比
2021年度353.128,142.694.34%
2020年度332.868,172.694.07%
2019年度286.229,175.033.12%

注:薪酬总额为当年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4.07%和4.34%。

八、转板公司已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情况

(一)众远投资向公司董事转让泰祥股份股票

2019年12月27日,出于对公司内部董事的激励目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众远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向公司董事何华强、蒋在春转让30万股,转让价格为大宗交易前一日收盘价的50%,即6.48元/股。转板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开始采用做市交易,交易量较为活跃,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基本能够反映公司的公允价值。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低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具有股权激励性质。公司按照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按照转让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与转让价格的差额确定权益工具转让日的公允价值,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310.80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向公司员工转让众远投资合伙份额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向骨干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由实际控制人向激励对象转让众远投资的合伙份额。激励对象综合考虑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度、发展潜力、敬业度和忠诚度,主要为公司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其他对公司做出重要贡献的员工,在自愿参加原则下确定。

公司2020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3月25日,众远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合伙份额的议案》,同意王世斌将其持有的众远投资65万元的合伙份额以每一合伙份额6.37元的价格转让给14名激励对象。同日,王世斌、姜雪与14名激励对象重新签署了《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书》。具体激励对象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授价格(元)获授激励股权数量(万股)获授激励股权支付总价款(万元)对应合伙企业出资额(万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万股)
1叶金星6.371595.551515
2陈华6.37744.5977
3王奎6.37638.2266
4王宝文6.37638.2266
5张修齐6.37638.2266
6刘飞6.37638.2266
7刘宗伟6.37425.4844
8周朝龙6.37319.1133
9杨敬松6.37212.7422
10朱刚6.37212.7422
11刘涛6.37212.7422
12梁霞6.37212.7422
13李斌6.37212.7422
14吴朝平6.37212.7422

2020年4月,公司本次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并已完成众远投资合伙人变更的工商登记。

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员工,本次股权激励是以换取员工服务为目的,因此公司按照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与授予价格的差额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本次股权激励需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情况如下:

授予日2020年3月25日
授予价格(元/股)6.37
授予份额对应股票数量(万股)65.00
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元/股)13.03
2020年确认股份支付金额(万元)432.90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或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的情况。上述股权激励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未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出现不稳定。

九、转板公司员工情况

(一)转板公司员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在职员工233人(含劳务派遣13人、退休返聘3人),员工的年龄分布、专业构成及学历结构情况如下:

1、员工的年龄分布

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30岁以下(含30岁)3213.73%
30岁至40岁(含40岁)11649.79%
40岁至50岁(含50岁)6126.18%
50岁以上2410.30%
合计233100.00%

2、员工的专业结构

员工岗位分类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员工岗位变动情况
行政管理人员313030内部岗位调整及人员流动
质量技术人员252123人员流动
员工岗位分类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员工岗位变动情况
生产人员(含生产管理)177208229

因转板公司在机加车间进行自动化改造和设备集成改造,随着生产自动化

程度提高,生产人员数量随之减少

合计233259282-

注:上述员工人数包括与转板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以及劳务派遣人数。

3、员工的学历结构

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本科及以上198.15%
专科及以下21491.85%
合计233100.00%

(二)转板公司用工情况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劳务派遣情况

转板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若下游客户要求的供货时间集中,生产线上将存在较大的临时性用工需求。因此,公司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其派遣有一定工厂操作经验的工人承担公司部分辅助性工作。

(1)劳务派遣单位基本情况

①2018年至2020年11月

转板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单位为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众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十堰市众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562706144B
住所十堰市人民南路7号
法定代表人叶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人才招聘;职业介绍;就业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保洁服务;电子产品研发、销售;通信工程;安防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服务);档案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十堰众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叶斌195.0097.50
2赵建华5.002.50
合计200.00100.00

十堰众旺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许可经营事项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071920170014劳务派遣2017.01.143年
071920170014劳务派遣2019.12.273年

②2020年12月至今

湖北众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旺人力”)承接了十堰众旺的相关业务,众旺人力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众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9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0MA495WQ7XK
住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北京北路99号19幢15-048
法定代表人叶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档案整理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餐饮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人才测评;园艺产品种植;垃圾清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生产线管理服务;生产线外包;物业管理;草坪、花卉种植及销售;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文化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餐饮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众旺人力的股权结构如下:

可证件为准)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叶斌475.0095.00
2罗俊繇25.005.00
合计500.00100.00

众旺人力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证书编号许可经营事项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060020180032劳务派遣2020.6.243年

(2)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转板公司用工情况如下:

用工类型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劳动合同工217236256
劳务派遣工132023
劳务工333
合计233259282
用工总量230256279
劳务派遣工/用工总量5.65%7.81%8.24%

注1:劳动合同工指与转板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用工人员,劳务派遣工指转板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并由其派遣的用工人员,劳务工指与转板公司签署劳务合同的用工人员。注2:用工总量=劳动合同工人数+劳务派遣工人数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四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其中,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转板公司用工总量分别为279人、256人和230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分别为23人、20人和13人,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量的比例分别为8.24%、7.81%和5.65%,占比逐年降低。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转板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量的比例低于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要求。

转板公司每月将被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支付给众旺人力,由众旺人力统一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并为被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泰祥股份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截至2021年12月31日,转板公司未在生产性核心岗位安排劳务派遣人员,仅在机加车间清洗滤布、铁屑转运等辅助性岗位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保护与公司员工相同,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3)劳务派遣相关纠纷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的纠纷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派遣员工姓名案由伤残情况及等级是否结案赔付金额 (万元)赔付履行情况
12019年唐华胜工伤赔付十级(手指骨折)已结案2.08已赔付
22020年孙富仁工伤赔付已撤回1.06已赔付
32021年孙富仁工伤赔付无级别(左脚踝、右脚后跟被热砂烫伤,起泡出血)已结案1.28已赔付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的纠纷缘由均为工伤赔付,伤残等级较低、赔付金额较小,未对转板公司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2、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转板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医疗、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与转板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用工人员共217人,1名员工因刚入职未在12月完成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报;上述员工已于2022年1月完成社保和公积金申报,正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合规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社保、公积金缴存事宜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劳务派遣、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承诺

针对转板公司的用工情况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转板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和姜雪出具《承诺函》:“若公司因公司转板上市前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项将来被任何行政机关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或因转板上市前曾存在劳务派遣不合规事项将来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代公司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公司造成额外支出或使其受到任何损失,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一)转板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转板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致力成长为符合国际一流标准的动力及传动系统核心零部件的全球供应商。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和“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并规模化地运用上述发明专利为全球大众品牌及其他知名品牌汽车和发动机制造企业提供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自2005年以来,公司经过不断的技术革新,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与核心客户始终保持着同步研发的紧密合作关系。公司一方面不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铸造和机加工等主要工艺的生产和转化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降低无效损耗;另一方面也通过不断研发,伴随着核心客户发动机型号的升级换代同步提供主轴承盖产品,始终与核心客户保持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是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大众集团旗下大众、奥迪、斯柯达等品牌,覆盖1.0-3.6排量发动机,为大众集团EA888系列、EA211系列、EA390系列汽油发动机以及EA288系列柴油发动机等提供配套主轴承盖。在大众集团旗下企业中,公司客户包括大众汽车及其控股的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印度大众等境外企业,也包括大众汽车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如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等。

除大众品牌外,公司也成为了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宝马汽车、菲亚特、东风汽车、福田汽车和宝沃汽车等品牌的合格供应商,报告期内对东风雷诺(后续业务由东风日产承接)、东风动力、福田汽车和北京宝沃形成了销售收入。

多年来,公司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对主轴承盖的生产工艺进行持续研发和改进,使得公司掌握了主轴承盖的核心铸造技术,在主轴承盖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享有较高的声誉。公司近几年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序号荣誉证书发证机构名称获得时间
1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7
2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度诚信企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用办2019
3新三板蓝筹榜百强企业新华网、零壹沃土新三板研究院、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2016.11
4大众汽车A级供应商大众集团亚太质保部2009.12.24
52011年-2020年连续多年获得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优秀供应商大众一汽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2012-2021
62013年-2021年连续多年获得上汽大众感谢信上汽大众动力总成质量保证部2014-2022

目前,公司正以现有客户为基础,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扩大销售网络并进入更多优质的整车生产商的供应链系统,同时开发基于核心铸造技术优势的专业化产品,从“客户多元化+产品专业化”方面进一步拓展业务发展空间,通过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定制化生产、销售获取利润和现金流。

2、转板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发动机主轴承盖隶属于发动机缸体组件,用于与轴瓦相配合,装配在发动机缸体上,起到约束曲轴的主轴颈,使曲轴位置相对固定,只转动而不做其他运动的作用,是发动机上的关键零件之一。发动机主轴承盖在发动机上的装配位置以及与其他零件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公司为客户提供与发动机相配套的定制化产品,深度参与主机厂发动机的同步设计研发,稳步增强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大众品牌是公司目前合作的最重要整车品牌。以大众品牌为例,报告期内公司向其销售的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主要型号如下:

产品系列产品型号
EA888系列第三代1.8L-TSI & 2.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 第四代2.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
EA211系列EA211 1.0L-TSI/1.2L-TSI/1.4L-TSI/1.5L-MPI/1.6L-MPI发动机主轴承盖
EA390系列EA390 2.5-3.6L六缸发动机主轴承盖

除大众品牌外,公司也成为了雷诺-日产-三菱联盟、宝马汽车、菲亚特、东风汽车、福田汽车和宝沃汽车等品牌的合格供应商,报告期内对东风雷诺(后续业务由东风日产承接)、东风动力、福田汽车和北京宝沃形成了销售收入。

3、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发动机主轴承盖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主营业务收入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二)转板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物资按照重要性分为3类,1类主要包括生铁、废钢、球化剂、孕育剂和树脂等主要原材料;2类包括机器设备、刀辅具、工装夹具、切削油液等设备资产及辅助用具;3类包括劳保用品等低值易耗品以及机械设备的备品备件。

(1)采购管理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流程分为供应商选择、采购实施、验收入库等三个主要阶段。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选择流程》、《采购控制程序》以及《外部供方管理程序》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批准、采购控制、采购物资验收入库以及供应商考核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公司采购部是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执行部门,质量部和技术部在供应商调查与评定、产品验收等方面予以支持。

(2)供应商选择与评价

公司根据《合格供应商选择流程》选择供应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及时性、供货价格、商业信誉等不同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试用样品,全部通过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公司从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和服务情况等方面每月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价,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将供应商分为A、B、C三个等级,被评为A级的供应商,公司会增加产品采购份额,降低供应商审核频次并可以参与公司年度供应商表彰评选;被评为B、C级的供应商,公司会降低产品采购份额,增加供应商审核频次并开发潜在替代供应商。

具体流程如下:

(3)采购方式

由于公司物资采购具有数量大、频率高的特点,一般采用“框架协议、分期供货”的采购模式。上年年底或当年年初,公司根据供应商等级、价格和运输条件情况,选择合适的物资供应商签订框架式的采购合同,约定采购物资品种、价格或价格确认方式、运输条款、交付条款、结算条款等。对于生铁、废钢等价格透明且波动较大的商品,一般每月末前进行一次比价,确定下月的采购价格。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具体采购,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根据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供货。供应商将货物送至公司后,由公司仓库部门员工负责清点数量、重量,双方签字确认后验收入库。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供应商结算付款。

2、生产模式

(1)生产流程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公司依据客户定期提供的需求计划,并考虑生产时间和运输时间后,制定周发货计划,并根据发货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经过审批后下发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库,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作工单并安排生产。

公司通过ERP信息系统进行生产管理,主要流程如下:

(2)质量检验及不合格品控制

公司依据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要求以及客户特殊要求建立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坚持采用过程质量管理,使公司全员都参与到质量管理中,促进各项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持续稳定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公司在质量体系中建立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通过对各过程的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遏制,包括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避免不合格产品被非预期使用。公司将不合格品控制的重点放在不合格品的尽早识别和隔离,以防止其继续产生和蔓延上,对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整体的产品质量上,公司严禁不合格品流入到客户处。而对于内部的质量管理,公司坚持“不接受/不制造/不流出不合格品”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贯彻在基层生产一线。除此之外,公司也对不合格品后续分析和纠正预防制定了管理措施,以降低不合格率和减少质量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的客户为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均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1)获取新客户和新项目的方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产业已建立起成熟、完善的合格供应商选择体系。公司在开发新的整车厂时,除通过国际认可的零部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还需要按照客户各自建立的供应商选择标准,通过其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过程控制、质量检测、成本控制、产能规划与产品产能匹配、安全生产及环保状况等环节的多轮综合考核后,方可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

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公司市场部会及时关注客户发布的新项目。对新项目,在接到客户询价要求时,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论证,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同时结合新项目产品的生产可行性、工艺流程、材料以及公司的合理利润后形成最终报价并报送客户确认。若得到认可,客户一般会给公司发送提名信,确定为定点供应商。项目定点完成后,公司会成立项目小组按照客户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并提供样件,样件通过测试后,进行小批量试生产,试生产样品也通过测试后,正式进入量产阶段。新项目开发流程如下:

(2)量产阶段的销售模式

在产品批量化生产和交付阶段,客户会通过其采购系统定期向公司发布未来一定时间段需求计划(采购订单),公司依据需求计划,结合产成品库存、生产能力和运输时间,制定周发货计划并安排生产。公司根据周发货计划安排发货,发货前由质量部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才允许交付给客户。

公司国内客户一般约定采用送货上门、客户自提或中转仓库暂存的交付方式。采用送货上门的,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后,双方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采用客户自提的,客户指定的运输单位到泰祥股份的产成品仓库提货,双方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公司应部分客户要求,将一定的安全库存量储存在距离客户较近的第三方中转仓库(仓库为公司租用)中,仓库根据客户需求安排配送。每月月末,公司通过客户的采购系统与客户进行对账。

公司国外客户一般采用FOB或FCA的形式进行销售。

4、结算模式

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方式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1)内销的结算模式

公司国内客户均为大型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拥有完善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体系。公司每月末通过客户的采购系统获取客户的入库数量,与公司的发货数量(或中转仓库的出入库数据)、客户签字的送货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结算并开具发票,客户根据协议约定进行付款,付款方式包括电汇和承兑汇票。

(2)外销的结算模式

公司国外客户一般采取FOB或FCA的形式进行销售,产品完成报关装船后将提单发送给客户,客户收到提单提取货物后,根据协议的约定进行付款,付款方式主要为电汇。

公司客户均为大型整车厂或发动机总成厂,信誉良好,均能按约定付款条件及时付款。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经营模式,是由公司所处汽车零部件行业的行业特征以及公司的产品特点、生产技术工艺、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因素共同决定的。报告期内,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经营模式及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主要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一定期间内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转板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共经历三个主要的发展阶段,各阶段发展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1997年-2004年):公司发展早期主要经营汽车零部件贸易。十堰为中国的车城,是中国各类汽车零部件的集散地,公司通过汽车零部件贸易积累资本,并与东风汽车建立一定的合作关系,为后来的转型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2005年-2010年):公司从汽车零部件贸易转型主轴承盖产品的机加工生产。2005年,大众集团在中国市场启动动力总成零部件本土化战略,大规模提高零部件及工装、模具、设备的国产化工作,通过提高国产化的广度、深度、速度来降低采购成本,从而达到占领国内市场的目的。公司抓住此次机会,与原东风铸造厂承接了大众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原东风铸造厂负责铸造,公司负责后续机加工序,并因此与大众一汽发动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第三阶段(2011年至今):公司从机加工生产转型铸造、机加一体化生产。2011年,公司第一条铁型覆砂铸造生产线建成,并获得奥迪的技术认可,公司从此开始铸造和机加一体化生产,有效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并连续多年获得大众一汽发动机的优秀供应商荣誉,公司与大众集团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深。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产品生产制造主要分为铸造和机加工两个过程,分别由铸造部和机加部负责生产。各过程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铸造过程

公司将原材料生铁、废钢以及其他材料熔化后,浇注到运用铁型覆砂铸造工艺在金属型(称为铁型)内腔覆上一薄层型砂而形成的铸型中,最终形成毛坯铸件。流程图如下:

铸造过程主要包括三个子过程:

(1)铸造金属准备

铸造金属是铸造生产中用于浇注铸件的金属材料,它是以一种金属元素为主要成分,并加入其他金属或非金属元素而组成的合金,如铸铁、铸钢和铸造有色合金。

公司主要产品为铸铁件,将一定比例的生铁、废钢等炉料加入中频电炉,熔化后得到符合工艺要求的铁合金液。

(2)铸型准备及浇注

①制作覆膜砂

公司将废砂循环使用,通过磁选、筛分、破碎、焙烧、冷却等工艺制备再生砂,再使用再生砂、原砂、树脂等制备铸造所需的覆膜砂。流程图如下:

②铸型及砂芯准备

铁型覆砂铸造工艺中,铸型是从铁型背面的射砂孔经铁型和模型合模后形成的间隙(覆砂层厚度)中射入流动性较好的覆膜砂,经固化起模后形成铁型覆砂铸型,整个造型过程在专用的覆砂造型机上完成。另外,砂芯是射芯机将覆膜砂射入芯盒内制芯,经固化后脱模形成。

③浇注

将球化处理和包内孕育后的铁液浇入铸型中,经过冷却凝固后形成铸件。

(3)铸件后处理

铸件后处理是将检验合格的铸件去除浇口、冒口、毛刺、清理抛丸的过程。

2、机加工过程

机加工过程主要将毛坯铸件通过铣、钻孔、镗孔、切槽、分割、拉削、去毛刺等工艺将毛坯铸件进行加工,再通过清洗、防锈、烘干、分选、打标、包装等环节,制成产成品对外销售。流程图如下: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非常重视环境保护,环保情况不仅是监管部门要求,更是整车厂客户对供应商审核认证的重要环节。公司制定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并将环保工作贯彻落实到生产一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如下:

污染物基本情况处理措施排放标准
废气有组织废气机加工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射砂粉尘
熔炼粉尘
浇注、落砂粉尘
抛丸粉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砂筛选、破碎粉尘
焙烧废气
再生砂加料、混炼废气
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严格控制车间无组织排放
食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饮食业油烟排放
施处理达到标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危险废弃物废油、含油抹布手套、乳化液、切屑液委托具有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的第三方统一处理符合危险废弃物处理相关法律及规范要求
噪音空压机、风机、中频炉、抛丸机、振动输送筛、圆筛破碎机、焙烧炉、混炼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采取基座减震、设备软连接、合理布局以及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餐饮废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废水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2、报告期内,公司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保相关制度要求,按时缴纳排污费,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均正常运行,未发生重大环保违法行为,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

(1)项目建设环评情况

公司建设项目履行环评批复和环评验收程序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环评批复环评验收
批复文号批复时间验收文号验收时间
十堰市泰祥实业有限公司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十环函[2012]367号2012年9月18日十环函[2014]193号2014年5月7日
发动机主轴承盖扩能项目十环函[2018]345号2018年11月5日十环函[2019]519号2019年12月9日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十环函[2020]168号2020年4月14日--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十环函2020年4月--
有限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2020]167号14日

(2)年度环评检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第三方环评机构对公司生产中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检测机构检测项目检测报告号检测结论
2021年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SE210804101达标
2020年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SE200801101达标
2019年湖北绅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噪声SE190814101达标

(3)持有排污许可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许可证编号发证单位发证日期有效期
1(临)4203001609000032B十堰市环境保护局2016.9.302016.9.30-2017.9.29
291420300178856869P001Q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9.12.132019.12.13-2022.12.12

自2017年9月29日后,因环保政策调整,排污许可证分行业分批发放,按照规定,公司所属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在2019年进行发放。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12月12日,公司未持有排污许可证,但公司严格遵守环保制度,及时缴纳排污费,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2020年4月3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证明:“根据《湖北省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取得本局核发的《湖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同时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生效,2019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统一各省排污许可证发放规则,在此过渡期内,本局停止核发地方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生效,2019年8

月修订)要求汽车制造业企业应于2019年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于2019年12月向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新),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遵守环境保护及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相关规定及政策排放污染,并按时足额缴纳排污税费,不存在未经许可排放污染或违规排污的行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也未有因违反环保、排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而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4)转板公司环保设施运作情况

转板公司主要环保设施情况如下:

序号环保设备名称实际用途运行维护频率
1覆膜砂生产线除尘器覆膜砂混炼废气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每班工作人员例行检查运行情况;同时根据生产情况每半年至一年更换一次脉冲布袋
2覆膜砂再生线除尘器覆膜砂焙烧废气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废砂筛选除尘器废砂筛选废气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中频电炉除尘系统熔炼废气收集后,进入脉冲扁袋式除尘器,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5铁型覆砂生产线一线除尘器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进入喷淋塔水洗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每班工作人员例行检查运行情况;每半年清洗一次清洗球(PP)
6铁型覆砂生产线二线除尘器造型浇注废气收集后,进入喷淋塔水洗式烟尘净化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7机加工生产线除尘器(一期)机加工废气收集后,进入过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每班工作人员例行检查;每半年清理一次滤筒
8机加工生产线除尘器(二期)机加工废气收集后,进入过滤筒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9制芯除尘器制芯废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每班工作人员例行检查;每半年更换一次布袋
10清理抛丸除尘器(1线)清理打磨废弃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11清理抛丸除尘器(2线)清理打磨废弃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上述环保设备购买合同及运行维护记录,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环保设施的运作正常。

(5)转板公司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费用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设备、设施投入225,730.00330,232.00918,107.42
环保设备运行费用2,029,472.641,821,400.001,886,900.00
环保税/费11,200.0011,200.0011,200.00
环保人员工资99,840.0082,500.0090,000.00
环保管理人员工资66,213.5567,762.0060,000.00
绿化、卫生相关消耗1,666.004,490.007,900.00
生活垃圾清运费32,596.0023,800.0030,500.00
环评及费用19,801.9820,000.00-
危废处置费用28,178.648,000.0018,084.82
ISO14001体系维护27,708.0027,708.0086,584.94
其它15,300.009,200.003,600.00
合计2,557,706.812,406,292.003,112,877.18

报告期,转板公司各年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二、转板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类别及确定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代码3670)。

12清理抛丸除尘器(3线)清理打磨废弃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转板公司经营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我国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行业主管机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由上述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行使行业管理职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要以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振兴中国汽车工业为己任,以反映行业愿望与要求、为政府和行业提供双向服务为宗旨,以政策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贸易协调、行业自律、会展服务、国际交流、行业培训等为主要职能,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搭建平台等方面的作用,以促进中国汽车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颁布时间颁发部门产业政策名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
颁布时间颁发部门产业政策名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2014〕35号速发展
2015年4月22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通知指出,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2016年2月23日中国铸造协会《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指出目前我国铸件产量持续增长、铸造行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集中度提高,但仍面临行业内存在大量落后产能、关键铸件无法满足主机要求、行业整体粗放式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等问题。规划提出,通过质量和品牌战略、创新驱动战略、精益管理战略、人才培养战略等措施,实现铸造行业产品质量进一步优化、攻克高端及关键铸件生产技术、节能减排再上新台阶的目标。
2016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代替GB18352.5-2013)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实际行驶排放(RDE)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等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本标准与GB18352.5-2013相比,变更了Ⅰ型试验测试循环,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汽油车排放颗粒物数量测量要求;增加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RDE)试验要求;增加了Ⅵ型试验的试验项目,加严了限值等。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通知指出,要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具体包括增加整车能耗要求,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提高安全要求,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2017年4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支持优势特色零部件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
颁布时间颁发部门产业政策名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
2018年5月22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3号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
2018年6月22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本标准规定了第六阶段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和颗粒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以及装用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作为染料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及其发动机所排放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与GB17691-2005标准相比,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粒子数量排放限值,变更了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增加了非标准循环及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提高了耐久性要求;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规定等。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018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22号令经国务院同意,取消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面改为地方备案管理,其中整车类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提高投资项目准入标准。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条件,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
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和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调整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以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提高技术门槛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
2019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一)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
颁布时间颁发部门产业政策名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2019-2020年)》发改产业[2019]967号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二)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三)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2019年6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2020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建设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鼓励整车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产品供应商,鼓励零部件企业逐步成为智能汽车关键系统集成供应商。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智能交通系统和智慧城市相关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车用无线通信网络(LTE-V2X等)实现区域覆盖,新一代车用无线通信网络(5G-V2X)在部分城市、高速公路逐步开展应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展望2035到205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强国愿景逐步实现,智能汽车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核心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研发能力的提升。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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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1年1月5日商务部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更大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事项共五个方面,包括:一、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二、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三、提振餐饮消费,四、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五、强化政策保障。
2021年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2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该标准规定了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车辆今后一个时期的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是我国汽车节能管理的重要支撑标准之一。
2021年5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1年8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新能源汽车碳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将根据规划目标,对燃油汽车规模企业设定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产销量的年度比例要求,并折算为企业应缴的新能源汽车碳配额数量。

(2)行业质量认证体系

汽车零部件行业实行严格的质量认证体系,国内外各大整车厂商均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在原材料管理、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控制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平。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于2016年10月正式发布了汽车行业新版质量管理标准IATF16949:2016,该标准取代了行业内原主要采用的ISO/TS16949标准。在新标准发布之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须在2018年9月14日之前通过IATF16949:2016认证。

(3)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受世界各国对新能源汽车开发和推广的政策刺激,各主流车企陆续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且多个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出台了燃油车退出时间表。我国在新能源汽车发展领域更是领先一步,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一系列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由于新能源汽车中占据较高份额的纯电动汽车无需配备内燃发动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给传统燃油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依靠发动机和电动机的配合以驱动汽车行驶,仍需配备内燃发动机,纯电动汽车仅采用电池作为储能动力源,无需配备传统内燃发动机。

新能源汽车短期内不会对传统燃油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主要原因如下:

①全球“禁燃”规划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发布的《中国传统燃油车退出时间表研究》报告,世界各国或地区燃油车退出时间表如下:

“禁燃”地区提出时间提出方式禁售时间禁售范围
荷兰2016年议案2030年汽油/柴油乘用车
挪威2016年国家计划2025年汽油/柴油车
巴黎、马德里、雅典、墨西哥城2016年市长行动协议2025年柴油车
“禁燃”地区提出时间提出方式禁售时间禁售范围
美国加州2018年政府法令2029年燃油公交车
德国2016年议案2030年内燃机车
法国2017年官员口头表态2040年汽油/柴油车
英国2017年/2018年官员口头表态/交通部门战略2040年汽油/柴油车
英国苏格兰2017年政府文件2032年汽油/柴油车
印度2017年官员口头表态2030年汽油/柴油车
中国台湾2017年政府行动方案2040年汽油/柴油车
爱尔兰2018年官员口头表态2030年汽油/柴油车
以色列2018年官员口头表态2030年进口柴油乘用车
意大利罗马2018年官员口头表态2024年柴油车
中国海南2018年官员口头表态和政府规划2030年汽油/柴油车

报告中对我国燃油车的退出时间进行了分析,提出中国有望在2050年以前实现传统燃油车的全面退出,对于私家车,则是从2030年开始在I、II级城市逐步退出,并将于2040年前全面退出。

因此,从上述时间表来看,全球范围传统燃油汽车销量在未来5-10年仍然会保持稳定,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②新能源汽车短期内不会给传统燃油车造成较大冲击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124.19万辆和120.6万辆,占汽车总产销量的4.83%和4.68%;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6.61万辆和136.73万辆,占汽车总产销量的5.42%和

5.40%;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54.49万辆和352.05万辆,占汽车总产销量的13.59%和13.40%,较2020年增速较快,但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整体占比依然不高。

2019年至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中的纯电动车销量及占乘用车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纯电动汽车销量290.06107.2896.64
全国乘用车销量2,148.152,017.772,144.42
电动车销量占乘用车比例13.50%5.32%4.51%

数据来源:汽车工业协会

由以上数据可知,2019-2021年我国纯电动车销量占乘用车总销量比例分别威4.51%、5.32%和13.50%,2019-2020年维持在5%左右,占比较低;从2021年开始纯电动汽车占比增速加快,占乘用车总销量的比例达到了13.50%,但整体占比依然不高,目前看来纯电动车对传统燃油车的影响有限。

无论是中国市场还是全球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占比均较低。虽然新能源汽车是汽车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但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在续航里程、电池质量、配套设施、安全性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新能源车在短期内不会对传统燃油汽车及其零部件行业造成较大冲击。

③传统燃油汽车通过技术转型同样可以达到“节能减排”目的,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实现汽车“节能减排”的主要手段包括整车轻量化、高效内燃机、新能源动力等,以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汽车只是实现“节能减排”的方式之一。根据工信部等2017年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将加大汽车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先进燃油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和替代燃料汽车研发,突破整车轻量化、混合动力、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怠速启停、先进电子电器、空气动力学优化、尾气处理装置等关键技术。因此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发动机零部件强度和耐疲劳性能,提高燃油效率,以及实现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同样可以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将会倒逼节能型传统燃油汽车加速发展,传统燃油汽车在未来仍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④公司具有向其他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横向延伸的技术储备,以避免新能源汽车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铁型覆砂铸造工艺应用在球墨铸铁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并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这些技术除适用于主轴承盖的生产,亦可适用于其他铸铁、

合金铸件等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所有车辆均需使用的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同样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另外,公司已获得《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授权,为公司向差速器壳领域延伸提供了技术储备。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研发不受新能源汽车发展影响的其他专业化汽车零部件产品,顺应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其中就包括差速器壳。因此,公司已在发展战略上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可能带给公司的挑战,并且有能力应对行业发展对汽车零部件业务带来的新的技术要求。

(三)行业情况

1、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①全球汽车产销量经历长期稳定增长后,近两年呈现一定下滑趋势汽车行业是全球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制造业中占有较大比重。汽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与其他经济领域息息相关,对工业结构升级和相关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具有产业关联度高、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零部件数量多、附加值大的特点。目前全球汽车生产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亚太地区,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国家的崛起,全球汽车生产中心逐步向亚太地区转移,截至目前,中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12年蝉联全球第一。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汽车产销量逐步增加,保持稳步增长,2017年销量增长至9,566.06万辆。自2018年开始,由于受全球经济形势及贸易因素影响,汽车市场遇冷,全球汽车销量总体开始出现下滑趋势,2018年下滑0.63%、2019年下滑3.95%,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汽车销量降至低位,下滑14.60%。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至今,随着全球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消费市场开始反弹,全球汽车的产销量逐渐恢复。据Wind经济数据库和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2021年全球汽车产量恢复至8,015.50万辆,销量恢复至8,037.58万辆。

数据来源:wind经济数据库、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注:2021年全球汽车销量数据来源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其余数据根据wind经济数据库统计。

②整车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前十大汽车集团较为稳定

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2021年全球前十大汽车集团销量合计占比分别75.84%、73.74%和70.87%,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且排名前十大汽车集团较为稳定。

2019-2021年全球汽车集团乘用车销量排名及占比

汽车集团2021年2020年2019年
排名销量占比排名销量占比排名销量占比
丰田集团112.26%111.49%211.37%
大众集团210.28%211.39%111.71%
雷诺日产37.69%48.26%39.15%
现代起亚48.28%67.96%67.86%
通用集团57.64%39.00%58.77%
Stellantis集团67.95%57.99%48.81%
本田集团75.52%75.79%75.82%
福特集团84.92%85.51%85.80%
戴姆勒92.99%93.28%93.28%

-20.00%-15.00%-10.00%-5.00%

0.00%

5.00%

10.00%

0.00

20,000,000.0040,000,000.0060,000,000.0080,000,000.00100,000,000.00120,000,000.00

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2010-2021年全球汽车产销量(辆)

产量:全球:汽车 销量:汽车:全球 销量增长率

汽车集团2021年2020年2019年
排名销量占比排名销量占比排名销量占比
铃木103.33%103.08%103.28%
前十合计-70.87%-73.74%-75.84%

注:2021年1月,标致雪铁龙集团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合并成为Stellantis集团。Stellantis集团2019年-2020年数据为标致雪铁龙与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公司销售数据合计。未来,随着全球汽车市场进入存量竞争时代,汽车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汽车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出现强者恒强的局势。

③龙头企业市场份额逐步提升,业绩逆势稳步增长

根据Marklines统计数据,2019年-2021年大众集团汽车销量占比分别为

11.71%、11.39%和10.28%,市场份额较为稳定。

根据大众汽车披露的年度报告,2019年-2021年汽车总销量分别为1,095.6万辆、915.7万辆和857.6万辆,其中乘用车销量分别为1,071.3万辆、896.5万辆和830.3万辆,在全球汽车销量下滑的情况下,2021年略有下滑,总交付量仍保持全球第二的水平。

(2)我国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①我国汽车行业经历高速发展后,近两年产销量呈现一定下滑

随着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逐渐进步,我国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及消费大国,汽车产销量均实现了高速增长。自2009年以来,我国汽车的产销量已连续11年位居全球首位。

但近年我国汽车行业处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汽车购置税政策退坡、环保标准切换、“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汽车行业承受了较大压力,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滑。2020年下半年开始,因我国疫情防控的良好效果以及各地政府的经济刺激政策,汽车终端市场开始复苏,产销量逐渐恢复。

数据来源:Wind经济数据库

②我国汽车人均保有量偏低,未来仍有较大增长潜力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回溯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历程,2000年至2010年十年间,中国汽车工业基本维持两位数的高增长趋势,年销量从200万辆增长至2,000万辆水平。2010年之后,中国汽车保有量增长至上百辆/千人,汽车产销增速开始回落,中国汽车工业进入个位数增长期,2018年中国汽车销量出现首度下滑。国内汽车行业经历2001-2010年十年行业高增长黄金时代后,当前中国汽车行业逐步迈入成熟期。我国公安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汽车保有量为3.02亿辆,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预计2021年末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约为213辆,远低于发达国家,从长期来看,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有一定增长潜力,增长来源主要为一二线城市的更新换代需求及三四线城市的新车普及。

③头部企业市场份额逐步提高,业绩表现强劲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19年-2021年,国内乘用车销量分别为2,144.42万辆、2017.77万辆和2,148.15万辆,2019年-2020年下滑幅度分别为9.56%和5.91%,2021年我国汽车产业开始回暖,国内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

6.46%;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乘联会数据统计,2019年-2021年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合计销量分别为404.80万辆、367.83万辆和304.28万辆,占国内乘用

车销量比例为18.88%、18.23%和14.16%,高居乘用车榜首。2019年合计销量下滑1.32%,远低于我国乘用车销量整体下滑幅度,表现强劲;2020年-2021年受疫情及缺芯的影响,销量有所下滑。

虽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行业(尤其是乘用车领域)2019年-2020年销量下滑,但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常态化及下游市场的强劲需求,2021年以来汽车产业开始回暖,且上汽大众和一汽大众依然维持着行业领先地位。

(3)全球及我国汽车销量下滑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

①全球汽车销量下滑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

多年来,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蝉联世界第一,占全球汽车产销量约30%,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全球汽车销量状况。2019年,全球汽车销量下滑,其主要原因为中国汽车销量下滑;2020年主要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汽车销量进一步下滑,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及影响力减弱,汽车产业开始回暖,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数据,全球汽车销量同比增长3.08%。

2016年-2021年,全球汽车分区域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辆

地区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
全球9,385.649,566.069,505.599,129.677,797.128,037.58
欧洲2,013.482,075.512,069.792,080.721,670.561,540.30
北美洲2,149.722,111.982,110.792,081.551,695.681,826.49
拉丁美洲405.20433.35460.44449.36328.86322.75
非洲131.45113.75123.55117.7291.2975.47
亚洲(含澳大利亚)4,685.794,831.474,741.034,400.324,010.734,272.58
中国2,802.822,887.892,808.062,576.902,531.112,650.96

数据来源:wind经济数据库、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

注:因统计口径不一样,Marklines全球信息平台数据2021年分地区全球销量与分厂商统计数据有部分差异。

2019年至2020年,全球汽车消费市场出现了大幅下滑,主要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其中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亚洲市场分别下滑410.16万辆、385.87万辆、120.50万辆和389.59万辆,而因国内疫情的有效控制,中国市场2020年汽车销量仅下滑45.79万辆,远低于全球下滑幅度。

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其影响力逐渐减弱,全球汽车产业开始复苏,但由于芯片短缺的影响,整体增长幅度不高,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汽车销量同比仅增长3.08%,且欧洲地区出现了小幅下滑。

②我国汽车销量下滑的原因及主要影响因素

A、近两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汽车作为非必需的耐用消费品,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汽车销量对宏观经济变动高度敏感。2019年至2020年,我国GDP单季度增速逐季下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2021年除了一季度经济增速大幅增长达18.3%,此后三个季度的经济增速持续走弱,四季度经济增速出现了明显的弱化,总体来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为明显。

数据来源:wind经济数据库

B、环保标准切换致使主机厂生产节奏放缓,消费者观望情绪蔓延

按照“国六”标准确定的时间表,该标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迫于环保压力,2019年7月1日共15个省市提前实施“国六”标准。2019年第二季度,面对行业下行压力和环保标准切换时间的临近,主机厂生产节奏放慢,进而带来经销商进车趋缓和有换购需求的消费者观望情绪蔓延。C、“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大部分企业开始停产,日常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我国汽车产销量明显下滑。但随着我国防疫工作的有效开展,下游汽车消费市场的需求回暖,2020年二季度以来我国汽车产业的下滑趋势得到遏制。

(4)汽车销量下滑影响因素的持续性

①我国宏观经济趋于稳定,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有助于释放消费能力,稳定汽车消费市场

2019年以来,我国政府采取了稳健、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对冲经济下行速度。货币政策方面,央行于2019年9月16日全面降准,确保市场保持合理的流动性;财政政策方面,2019年以来减税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强,个税、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改革集中发力。各种减税、降费措施的落地将稳定经济发展,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回暖。

②环保标准切换对汽车消费市场影响逐渐消退

2019年以来,随着多省市完成环保标准切换,“国六”标准的实施对汽车消费市场影响也逐渐消退。

③ 对“新冠”疫情的影响持有谨慎乐观的态度

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汽车产业下游客户的需求开始回暖,转板公司及国内客户逐步复工复产,国内客户需求数量逐渐恢复,“新冠”疫情对于汽车产业的影响在国内范围逐渐消退。

2020年下半年因我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下游消费市场需求量增加,我国汽车销量为1,733.67万辆,同比增长11.90%;2021年度我国汽车销量为2,627.50万辆,同比增长3.81%。

从汽车销量月度数据方面看,我国汽车销量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下滑幅度逐渐收窄,因2020年初我国“新冠”疫情爆发再次下滑,之后于2020年3月随着我国疫情防控的常态化而开始恢复增长,2021年我国汽车月度销量整体呈波动的趋势,于四季度开始再次恢复增长。我国汽车月度销量的变化趋势印证了汽车销售市场开始逐步回暖。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随着各国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和疫苗的普及,全球汽车市场也逐步回暖。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销量同比增长3.08%达8,037.58万辆。虽然由于疫情引发的半导体短缺等问题反复冲击供给侧,许多国家对全球汽车产销量的预测值均有所下调,尽管存在对奥密克戎等新冠肺炎变异株传播以及其他不利因素的担忧,但预计随着需求复苏和车辆供应的持续改善,Marklines预计2022-2023年全球轻型汽车整体销量预测值分别达到8,600万辆和9,400万辆。

2022年以来奥密克戎在我国大规模爆发,吉林省、深圳市和上海市等省市采取了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出现了大面积的人员隔离、交通管制、停工停产等

情况。深圳市在3月底解封,吉林省和上海市的疫情在4月底也逐渐得到控制,当地企业逐渐复工复产。随着新冠疫苗和治疗药物的普及以及病毒毒性的减弱,“新冠”疫情对汽车行业的影响将逐步减弱。

2、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汽车零部件市场是汽车产业链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基础。一辆汽车的零部件大约有3万多个,主要包括车身系统及零部件、汽车发动机系统及零部件、底盘系统及零部件、电子电气设备及通用件等五大类。整车制造及汽车零部件行业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如下:

资料来源:Wind行业中心

(1)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在过去的二十余年中,大部分整车制造企业逐步由传统的纵向经营、追求大而全的生产模式向精简机构、以整车开发、整车组装为主的专业化生产模式转变,其对汽车零部件的需求越来越多地依赖外部独立的零部件供应商,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逐步独立于整车制造企业,形成了自主、完整的企业组织。

①日韩模式与欧美模式并存的产业格局

目前,全球汽车零部件产业格局形成日韩和欧美模式并存的态势。

A、日韩整体发展模式

日韩企业采用了以资本为纽带的多层次资本架构体系,日韩整车制造企业通过向零部件企业参股,形成了以大型企业为骨干,吸收大量中小企业参加的广泛资本关系网络,并以占较大比例的内部关联交易为表现形式。这种合作体制可保证整车制造企业与零部件企业的同步发展。这种模式下,整车制造企业体系相对封闭,有时整车制造企业的供应商还会被要求不能对体系之外的客户供货。但近年来由于新车型和新动力平台更新升级的速度加快,部分日韩整车制造企业的供应体系开始出现开放的迹象。B、欧美独立发展模式以德国和美国为代表的欧美模式下,整车制造企业与零部件企业之间保持相互独立的契约关系,零部件企业向多个整车制造企业供货。一方面,整车制造企业可以通过图纸向零部件企业招标;同时零部件企业也可以自主开发新产品供整车制造企业选择,实现各自相对独立发展。相对而言,欧美系的整车制造企业体系比较开放,对供应商的客户范围不做过多要求。由于整车制造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各负其责,专业化协作,加快推动了汽车行业新车型、新动力平台的更新以及新技术的推广,欧美独立发展模式将逐步成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和零部件供应商的主流合作模式。

②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汽车工业的发展,全球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A、产业加速转移

当前,欧美的汽车消费市场逐渐饱和,中国、印度等新兴汽车市场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增长性的汽车消费市场,同时这些国家劳动力丰富且具有价格优势,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随着国际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开拓新兴市场,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开始加速向中国、印度、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转移。

B、全球化采购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整车制造商为争夺市场,把业务重点放在加快新车型研发和投放市场上,尽量剥离原有零部件业务,

配套零部件广泛外包并采取全球采购策略,在全世界范围内寻找优质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配置资源,使零部件企业的开发深度不断提高。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技术和研发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采购全球化已成为汽车零部件工业发展的重要趋势。

C、零部件系统集成化汽车零部件系统的集成化就是通过全新的设计和工艺,将以往由多个零部件分别实现的功能,集成在一个部件中,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汽车零部件系统集成化有利于减少零部件数量,达到汽车的轻量化,进而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汽车零部件系统的集成化目前已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尤其是乘用车汽车零部件行业一个重要的趋势。

D、重视节能环保新技术随着全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节能环保技术将成为汽车及零部件行业未来的技术趋势。以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正在加速发展,汽车零部件的轻量化设计,高效内燃机的研究和使用也是节能环保的关注重点。节能环保新技术将成为未来汽车零部件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2)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概况

汽车工业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零部件产品技术、规模、类型、品质、成本及服务的综合竞争,在汽车产业全球化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地位愈发凸显。随着产业转移的加速,我国的成本优势和需求的增长吸引了大批国外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我国成立合资或独资公司,加剧了国内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带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快速发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形成东北、京津冀、中部、西南、珠三角及长三角六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同时也形成了一批优势零部件骨干企业,这些企业具备一定的产品创新能力,具有多车型配套、多市场供给能力,基本保持了与整车制造企业同步开发的能力,市场竞争力较强。

①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迅速

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汽车保有量的增加以及汽车零部件市场的扩大,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增长速度整体高于我国整车行业。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数据显示,我国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收入从2016年的3.46万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4.57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7.2%,预计2021年我国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达4.90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②汽车零部件行业长期发展向好

首先,受益于国内外整车行业发展和全球化采购,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尽管近两年汽车消费市场遇冷,但长期向好势头不变,汽车零部件行业仍面临较大的发展机遇。

其次,汽车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我国政府已出台一系列鼓励基础零部件发展的政策措施。例如,《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来自政策层面的大力支持,将为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夯实基础。

第三,技术创新将带动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发展。《中国制造2025》指出,作为制造业支柱产业的汽车行业将不再以产能和规模扩张作为首要发展目标,而是将锻造核心竞争力、提升自主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引领产业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摆在首要位置。随着创新能力的提升,特别是关键零部件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使自主品牌汽车零部件占有新的市场位置。

最后,在汽车行业激烈竞争下,低廉的人力成本,丰富的原材料供应,使得国内零部件企业相较欧美发达国家具备天然的成本优势,国内零部件企业有望携优势成本地位实现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替代,实现规模扩张。

③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A、行业兼并日趋活跃,集中度不断提升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规模较大的企业在研发投入、成本控制、市场拓展以及客户服务能力等方面均有明显优势。目前,我国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数量众多,规模普遍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汽车销量增速放缓,环保政策趋严,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也日趋活跃,以实现在新的竞争环境下的转型与发展。随着零部件企业兼并重组持续,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

B、零部件制造企业的生产制造能力不断提高

国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过与国内外整车企业建立长期的产品供应合作关系,在汽车零部件的工艺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不断改善和提高,部分优势企业实现了从简单零件到复杂零件、单个零件到多个零件,局部零件到系统集成,在产项目到前沿项目的跨越,并具备了为整车制造企业提供系统化、模块化的零部件供应能力。

C、汽车零部件行业朝着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国家城镇化政策的推动,城市及农村市场的汽车消费潜力将逐步爆发,国际整车和零部件制造企业纷纷加大了在我国的投资力度,并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设计及制造能力,客观上提高了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与此同时,一部分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形成了

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国内零部件企业也开始走出国门,通过直接出口或在海外设厂生产等方式,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定的份额。

3、我国汽车发动机及主轴承盖市场概况

主轴承盖是汽车发动机的核心零部件,每台非纯电动汽车均需配备一套发动机主轴承盖,因此与汽车产量密切相关。据Wind经济数据库统计,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量分别为2,572.10万辆、2,522.50万辆和2,608.20万辆。

4、行业主要壁垒

(1)严格的供应商评审和产品认证壁垒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是一个具有严格供应商认证壁垒的行业。首先,零部件制造企业需通过严格的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获得该认证周期长,成本较高。其次,除满足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外,还需满足整车制造企业的特殊标准和要求,具备客户认可的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制造能力以及成本控制能力等多方面的认定,认证成功才能被整车制造企业纳入合格供应商范围。最后,每一个新项目产品还需经过竞价、研发、试样、小批量生产到批量生产等多个阶段。整个认证过程较为严苛,从合格供应商认证到实现产品量产,一般需要2-3年时间。

正因整车制造企业对合格供应商有着极其严格的资格评审和产品认证,零部件制造企业一旦得到整车制造企业的认可,就会形成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新进入企业需要在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工艺过程、质量控制、价格和沟通能力等多方面显著超过现有供应商,才能获得整车制造企业的认可,因此新进入企业面临较高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和产品认证壁垒。

(2)技术及规模效应壁垒

汽车零部件生产涉及到材料应用、工艺技术以及相关物理化学检测等一系列知识和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整车制造企业对零部件的技术含量、可靠性、精度和节能环保等要求越来越高。同时,近年来汽车车型及动力平台的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短,为快速推出新车型,整车制造企业

往往要求零部件供应商参与到整车的同步开发过程中,以保证零部件能与整车同步推出,同步升级。上述情况均要求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以及足够的资本实力,确保企业能够在产品量产后通过规模效应快速收回设计研发、生产线等方面投入的成本,以实现盈利,否则难以在激烈竞争中生存。新进入企业需要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以及快速量产实现规模效应能力,才能参与竞争,因此面临较高的技术与规模效应壁垒。

(3)客户资源壁垒

目前,整车制造行业集中度较高,前十大汽车集团占据超过70%的市场份额。同时,对于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而言,一旦整车制造企业将其选定为某型号的发动机零部件供应商,就倾向于与其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企业若想开拓新的客户并进入其供应链系统,需花费较高的成本和精力,困难重重,客户资源壁垒成为新进入企业的重要壁垒。

(4)资金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制造行业,前期需投入大量资金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实验设备、检测仪器及各种软件工具等,产品生产涉及到模具开发及制造、产品开发设计、样品试制和检测,此类成本也较高。同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垫付较多的营运资金以保证原材料采购等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因此较大的资金投入对新进入企业构成较高的资金壁垒。

(5)管理壁垒

汽车零部件行业企业作为合格供应商,为了维护与下游客户长期合作以及新项目开发的需要,需通过不断学习和理解行业及客户的技术标准、行为准则、应用流程等多方面内容,对自身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过程进行优化,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研发过程的优化有效提高对下游客户需求响应速度,更快的迎合新产品开发需求;采购过程的优化有效提高供应商及其供货的原辅材料质量控制,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品率;生产过程的优化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

质量;销售过程的优化有效提高与下游客户的沟通效率及企业的响应速度。汽车零部件企业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可进一步提高公司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因此,管理壁垒也是新进入企业的主要壁垒之一。

5、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为适应整车制造企业不断提高的配套需求以及汽车零部件本身复杂性及专业化的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内部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多层级供应商体系,即供应商按照与整车制造企业之间的供应联系分为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三级供应商等多层级关系。公司的提名信发布方多为整车制造企业,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中的一级供应商。

一级供应商通过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的认证,直接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供应产品,参与整车同步研发,与整车汽车制造企业存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二级供应商则向一级供应商提供配套,大都生产专业性较强的模块拆分零部件;三级供应商主要为二级供应商提供配套。各层级供应商的经营模式和特点如下表所示:

供应商类型模式特点
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制造企业提供配套该层企业数量较少,具有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和技术水平较高的特点,与整车制造企业相互参与对方的设计和研发,属于整车制造过程中参与度最高的供应商,主要分为整车制造企业的直属专业厂和全资子公司、跨国汽车零部件公司在国内的独资或合资公司以及规模较大的民营汽车零部件企业三类。
二级供应商为一级供应商提供配套该层企业数量较多,竞争较为激烈,产品技术水平、价格、成本是竞争实力的关键因素。该类企业对市场反映灵敏,经营机制灵活,每个厂家生产产品专业性较强,该层次内龙头企业部分产品甚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三级供应商为二级供应商提供配套主要为大量规模较小的零部件供应企业,靠部分低端配套产品和为中大型配套企业加工维持经营,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缺乏核心竞争力。

6、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汽车作为大型耐用品,消费受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以及购买力水平影响较大。当经济发展处于上升阶段,居民购买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汽车消费相对积极,汽

车市场发展迅速。汽车零部件行业与汽车整车行业存在密切联系,汽车整车行业的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因此,汽车零部件行业受到汽车整车行业、国民经济周期的波动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

(2)区域性

为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汽车产业链具有显著的集群效应,零部件供应商一般围绕整车厂设立在全球各地的生产基地布局。在我国,已形成的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的区域包括长三角、珠三角、华中、西南、东北、京津六大区域;在全球范围内,主要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包括欧洲、亚太、北美地区。

(3)季节性

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生产和销售受下游整车行业生产计划影响较大,而下游的整车行业受季节的影响较小,因此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

(四)转板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转板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转板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的相关内容。

(五)转板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竞争优势及劣势

1、转板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自2005年获得大众集团旗下奥迪EA888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以来,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精益求精,投入巨大人力、物力进行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只为将发动机主轴承盖这一产品做到极致。公司生产的EA888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符合奥迪全球统一标准,不仅得到了大众汽车国内合资企业的认可,同时在成本和物流方面满足其全球采购要求,进而进入大众集团全球采购体系,与国际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竞争。

2010年,公司获得大众汽车EA211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该款发动机主要应用于斯柯达、朗逸、高尔夫、捷达等畅销车型,该项目使得公司的规模和出口额进一步增长,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的规模优势。凭借一流的产品质量、成本控制能力以及稳定和及时的供货能力等,公司成为大众汽车的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可以根据需求供货至大众集团全球工厂并参与大众集团旗下所有品牌铸造机加件的竞标。公司也连续多年被大众一汽发动机评为优秀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的主轴承盖产品占我国及全球市场份额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套,万辆

年份主轴承盖销量我国汽车产量占我国市场份额全球汽车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
2021年272(其中国内销量104)2,608.203.99%8,015.503.39%
2020年270(其中国内销量115)2,522.504.56%7,762.193.48%
2019年342(其中国内销量130)2,572.105.05%9,178.693.73%

注:按照一辆汽车配备一套主轴承盖产品测算

数据来源:Wind经济数据库

2、转板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作为发动机的核心零部件,主轴承盖产品必须具有较高的尺寸精度和材质稳定性。公司自主研究发明了“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和“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两项发明专利,铁型覆砂铸造工艺与传统砂型铸造工艺相比,彻底解决了铸件内部缩孔、缩松问题,使得产品机械性能更好、工艺出品率更高、表面质量更优、尺寸精度更高。公司通过充分利用铁型及铸件余热,辅以合理化学成分及温度控制,做到了低合金化、低成本、高效生产多种牌号的铸铁发动机主轴承盖。

公司将铁型覆砂铸造工艺应用在球墨铸铁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这些技术除适用于主轴承盖的生产,亦可适用于其他铸铁、合金铸件等包括新能源汽车在内所有车辆均需使用的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同样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成功开发并保障了主轴承盖产品生产的安全、经济、高效,为客户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近年来,公司的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积极响应汽车“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目标。随着汽车消费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车型的升级换代周期逐渐缩短,整车厂为维持其市场竞争力,通常要求零部件配套供应商参与整车产品的同步开发环节,并且在产品开发时逐步采用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的模式。公司具有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充分利用在该领域所积累的技术和经验,重点攻关铸型内部疏松等问题,以期实现产品机械性能更好、工艺出品率更高、表面质量更优、尺寸精度更高之目的,确保整车与零部件的同步配套升级。随着未来汽车零部件市场向具有系统集成化供货能力的一级供应商集中的趋势,公司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提高其市场占有率。

利用多年来积累的技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结合当前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积极推进与整车厂“系统化开发、模块化制造、集成化供货”的配套目标。近年来,公司开发了多款主轴承盖产品,并已应用于大众集团全球的供应链中,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3、转板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围绕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的制造积累了4项发明专利和30项实用新型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是公司运用铁型覆砂铸造工艺生产球墨铸铁发动机主轴承盖的核心专利。铁型覆砂铸造工艺非常适合用于实体厚大件,尤其是球铁类,该工艺与传统砂型铸造工艺相比,彻底解决了铸型内部疏松问题,使得产品机械性能更好、工艺出品率更高、表面质量更优、尺寸精度更高。公司的另一项发明专利“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充分利用铁型及铸件余热,辅以合理化学成

分及温度控制,做到了低合金化、低成本、高效生产铁素体发动机主轴承盖。另外,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工艺创新,公司不断改进和优化铸造阶段以及机加工阶段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使得批量生产良品率更高,成本更低。

(2)质量控制优势

对于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如果质量体系达不到客户要求或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无法获得供应商资格认证或被淘汰出局。公司重视质量体系建设和产品质量管理,从2007年开始严格遵守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并于2018年9月取得行业最新的IATF16949认证证书,同时制定了完善的后续培训及过程优化计划,使得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公司围绕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规范组织生产,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坚持标准化管理和精细化生产,持续稳定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从而连续多年获得了大众一汽发动机的优秀供应商荣誉。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且严格执行,从而从制度上保障出厂产品质量。同时,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可有效降低不合格品的出现。此外,在产品包装入库前,公司还通过一系列先进的试验及检测设备,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公司全流程进行产品质量控制,全方位保障产品质量,形成了较强的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完善高效的质量控制体系,极大的增强了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信赖,对公司巩固现有客户业务及开拓新客户具有重大意义,一流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得公司在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等零配件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市场地位。

(3)管理优势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摸索和经验积累,并在借鉴行业内先进企业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高效、统一的管理体系。目前公司拥有一流的经营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并且核心管理人员均在汽车零配件行业内有多年的丰富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沉淀,无论是在管理硬件及软件上,公司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生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机加车间部分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铸造车间环境改善工作。随着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的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和生产效率得到提升,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持续深化ERP、OA等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从供应商选择、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库存、质量检测、货物交付等各个环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全过程、一体化的高效管理。2017年,公司引入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解决方案,规范了公司技术管理体系,实现公司技术资料统一集中规划、维护、储存、共享,在产品开发上实现多人、多部门协调同步研发,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4)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实行严格的合格供应商评审和产品认证,整个过程耗时较长并且难度较大,但一旦通过产品认证,成为下游客户供应商,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会较为稳固。公司凭借多年的经营发展,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研发创新能力,成为大众汽车全球供应商和A级供应商,可以根据需求供货至大众集团全球工厂并参与大众集团旗下所有品牌铸造机加件的竞标。目前,公司与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以及福田汽车、北京宝沃、东风动力、东风日产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客户资源优势。

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奠定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发展基础。

(5)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团队优势。管理团队中多数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帮助公司建立健全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高效的管理流程;技术研发团队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使得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及创新能力,确保公司持续满足核心客户的审核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时,核心团队稳定,高度认同企业文化,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转板公司的主要竞争劣势

(1)产品单一

公司以专业化作为核心发展战略,多年来专注于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研发和生产,将专业化发挥到极致。但单一产品难以有效应对汽车行业发生的复杂变化,也难以大幅提升公司的规模和盈利水平,使得公司抗风险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正研究开发基于核心铸造技术优势的不同专业化产品以及零部件总成,丰富产品类别。

(2)生产线自动化水平仍待提高

为顺应铸造行业清洁化发展趋势,提升铸造生产线自动化水平,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公司需要对铸造生产线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同时,部分机加生产线虽然于2017年启动自动化改造,但为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降低工人劳动强度、稳定产品质量,增强公司竞争力,仍需持续推进机加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

5、行业发展态势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合资车企本土化采购率大幅提高、国外整车厂的全球化采购以及国外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进入中国,促使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产品开发能力以及整体技术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目前,在一些细分领域,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开发能力,向中高端汽车市场及大型整车厂直接供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汽车发动机是汽车的心脏,决定着汽车的动力性、经济性、稳定性和环保性。目前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如气缸体、汽缸盖、曲轴以及主轴承盖等多使用硬度高、致密结实的铸铁件,因此,铸造技术是衡量发动机零部件制造企业在产品研发、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能力的核心要素。

目前,在我国广泛使用的铸造技术是普通砂型铸造,因其所用的造型材料价廉易得,铸型制造简便,对铸件的单件生产、成批生产和大量生产均能适应,长期以来,一直是铸造生产中的基本工艺。发动机零部件属于典型的实体厚大件,外部和芯部的冷却速度有明显差异,极易在芯部产生疏松,目前常用的砂型铸造工艺难以很好的解决缩孔或缩松问题。

主轴承盖是汽车发动机的核心零部件,对安全可靠性要求极高,运用传统砂型铸造工艺生产的主轴承盖良品率较低,成本较高,且稳定性和可靠性难以满足

中高端汽车市场的需求。公司生产的主轴承盖产品组织致密性、精度及表面质量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并彻底解决了产品内部缩孔或缩松问题。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工艺改进,公司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材料利用率大幅提高,规模效应明显。公司运用铁型覆砂铸造工艺生产的主轴承盖产品通过大众集团严苛的认证,产品质量达到行业一流水平。

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的重视,节能减排成为影响汽车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目前,汽车整车轻量化、提高发动机燃油效率成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汽车整车的发展方向决定了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必须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以满足零部件轻量化和复杂结构设计的需求。

6、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公司面临的机遇

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2017年4月,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文件提出:支持优势特色零部件企业做强做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从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产业体系。到2020年,形成若干家超过1,000亿规模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在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创新驱动发展、做强做大提供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有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②我国汽车人均保有量偏低,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自2009年以来,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稳步上升。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1年我国私人汽车拥有量、民用汽车拥有量分别达到26,246万辆、30,151万辆,2020年-2021年同比分别增加7.59%、7.35%。未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不断增强,购买力不断提高,汽车也将逐步走入千家万户,日益成为生活消费的必要品。尽管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但目前人均汽车保有量跟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具有较大差距。根据我国公安部数据,截至2021年末中国千人汽车保有量预计约为213辆,远低于发达国家,

从长期来看,未来我国汽车行业仍有一定增长潜力,增长来源主要为一二线城市的更新换代需求及三四线城市的新车普及。

③产业集中度提升有利于行业领先企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整体仍然呈现企业数量众多、规模较小、技术与国外差距较大的特点。随着国家环保趋严,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实施落地,一批技术含量低、规模小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将被淘汰,汽车零部件行业集中度将得到提升,整体制造水平和技术水平得到提高,特别是规模优势明显、成本控制能力和自我创新能力较强、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领先企业的竞争力将得到加强。

④整车制造企业的全球采购战略及合资车企本土化战略也给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新的机遇

受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成本控制成为整车制造企业的主流战略,汽车零部件全球化采购成为其重要措施之一,同时随着合资车企实施本土化战略,汽车的国产化率也逐步提升。整车制造企业推行的全球采购、集中采购战略以及合资汽车国产化率的提高给国内优秀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随着产品升级以及同步开发能力的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中的份额将进一步提升。

(2)公司面临的挑战

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汽车行业复苏缓慢

汽车行业是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紧密。近两年,随着全球贸易摩擦增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导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汽车行业结束连续多年的增长,2018年首次出现下滑,2019年下滑幅度进一步增大,随着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爆发,2020年汽车行业继续下滑。2021年以来,随着“奥密克戎”病毒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扩散,汽车行业将持续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将进入存量市场竞争,竞争日益激烈,同时整车制造企业为控制成本将压低汽车零部件采购价格,最终将导致汽车零部件行业收入规模和利润下降。

②汽车产业技术变革倒逼零部件技术升级

“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等趋势引发了汽车产业的技术变革,同时智能制造新技术的应用也对汽车产业变革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汽车产业“四化”趋势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也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汽车产业技术的变革将使得供应商体系发生较大变化,如整车制造企业采购体系变化带来供应链模式和结构的调整,互联网等新兴科技企业大举进入汽车行业,传统企业和新兴企业交互融合发展,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正在重塑。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需准确评估行业发展方向,做好独立预判和预案,才能满足未来的发展要求。

(六)转板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依据及企业概况

公司选取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主要包括毛利率、研发投入及营运能力等,由于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非上市公司,无法获得相关准确数据,因此选择拥有铸造和机加工艺,经营模式与转板公司相似的其他发动机零部件生产领域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1)中原内配(002448.SZ)

中原内配成立于1996年12月,主营业务是内燃机气缸套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目前拥有全球最大的气缸套制造基地,年产能达6,000万只,在国内及全球市场均处于领军地位。作为世界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中原内配具备行业内特有的科研优势、质量优势、装备优势、物流优势及市场优势,是国内唯一具备批量生产欧V、欧VI标准气缸套能力的企业。

(2)蠡湖股份(300694.SZ)

蠡湖股份成立于1994年4月,主营业务为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压气机壳、涡轮壳。蠡湖股份长期以来一直专注于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领域,其研发能力、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及时交付能力等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已与霍尼韦尔(盖瑞特)、三菱重工、石川岛播磨、博格华纳、博世马勒(博马科技)等著名跨国涡轮增压器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科华控股(603161.SH)

科华控股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一家专业从事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涡轮壳及其装配件、中间壳及其装配件和其他机械零部件。科华控股的主要客户包括盖瑞特、博格华纳、上海菱重、大陆汽车等全球知名涡轮增压器制造商。

(4)湘油泵(603319.SH)

湘油泵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产品主要为机油泵、变速箱液压泵、冷却水泵、燃油泵、变速箱阀板五大系列,其它子公司产品为齿轮、减速机、电磁阀、电子真空泵、自动变速箱阀体总成、汽车变速箱壳体、发动机铝铸件、新能源电机壳、新能源控制器壳体、新能源空调压缩机壳体、机油泵壳体等铝铸件以及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装备等。

(5)飞龙股份(002536.SZ)

飞龙股份成立于2001年,主要业务是汽车零部件的加工、制造、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水泵、汽车发动机排气歧管、发动机涡轮增压器壳体等产品。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1)主要经营情况比较

单位:亿元

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 年末2020 年末2019 年末2021年2020年2019年2021年2020年2019年
中原内配51.4849.7641.8124.4918.2014.902.171.510.85
蠡湖股份20.0919.0520.1713.9410.7912.07-0.190.461.06
科华控股40.0239.9033.9118.9716.2216.23-0.470.210.82
湘油泵26.2424.0618.0516.2214.0910.021.891.690.93
飞龙股份42.7839.2439.0831.1626.6526.381.211.200.71
泰祥股份5.975.703.201.601.551.790.700.700.79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方面规模较小,主要系可比上市公司大多采用多元化经营模式,且产品种类较多。

(2)市场地位和技术实力的比较情况

公司市场地位技术实力
中原内配行业先进的动力活塞组件系统供应商,世界知名的端对端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世界级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具备行业内特有的科研优势、质量优势、装备优势、物流优势及市场优势,是国内唯一具备批量生产欧V、欧VI标准气缸套能力的企业。荣获国家“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等诸多殊荣。
蠡湖股份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始终注重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坚持凭借优良的技术开发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从而获得客户的认可和信赖依,托于多年来公司在铝制零部件铸造和加工领域的丰富经验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丰富资源,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围绕现有的主营业务,丰富和延伸产品结构和行业领域
科华控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认定为“江苏省(科华)涡轮增压器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开发能够高效、稳定、高质量生产的技术工艺。经过在涡轮增压器零部件行业内长时间的精耕细作,公司已形成铸造、机械加工、质量检测等工艺相关的核心技术,并拥有多项专利。铸造工艺方面,公司拥有金属熔炼过程控制技术、真空吸铸技术、3D模拟打印砂型、MAGMASOFT模拟技术等核心技术。
湘油泵公司是国内发动机润滑冷却泵类领域的龙头企业,国内外众多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公司是行业内最早实现与主机厂同步设计开发的企业之一。通过引入Creo、CATIA、UG、ANSYS、ETAS等流体仿真、多物理场仿真、电机电磁仿真、软件开发及测试标定方面的一流研发软件和PLM等研发管理系统,以及依靠同步开发团队的卓越研发能力,实现了与客户的同步开发,保证了新产品的研发效率,并得以实现技术快速革新、持续改进以及产业化。
飞龙股份司已发展成为国内传统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国内较为先进的批量化生产能力和系统化的技术储备,是最大的传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了4个研发中心,其中上海、芜湖的研发中心为新能源产品研发中心。公司严格按照“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要求开展质量工作,2014年通过大众的VDA6.3过程审核,2016年通过上汽通用汽车公司的QSB认证,2017年通过福特公司的Q1认证,2019年5月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2019年10月通过了ISO45001认证,2020年3月通过了ISO50001认证,产品质量得到国内外知名客户认可。

注:上表中可比公司信息均摘自其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官网。

(3)关键业务数据及指标的比较情况

单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11.8520.9726.56
中原内配27.2329.3132.55
科华控股13.9514.5817.06
湘油泵25.1127.9229.88
飞龙股份21.2322.9923.31
平均值19.8723.1525.87
泰祥股份58.4262.0661.27

注: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单位:%

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2.183.363.274.056.275.634.394.824.49
中原内配3.023.217.797.778.369.235.596.066.36
科华控股1.641.663.633.773.413.013.513.703.85
湘油泵1.504.255.513.603.564.566.466.546.72
飞龙股份3.133.656.225.976.647.336.336.606.96
平均值2.293.235.285.035.655.955.265.545.68
泰祥股份1.001.193.506.739.505.846.144.625.14

注1:以上可比公司数据均来自其公告的定期报告。

三、转板公司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报告期内,主轴承盖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轴承盖产能(万套)472472472
产量(万套)272278360
销量(万套)272270342
产能利用率57.63%58.90%76.27%
产销率99.83%97.12%95.00%

注:产量、销量数据均四舍五入至万套。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6.27%、58.90%和57.63%。随着扩产项目的逐步推进,公司2019年的产能增加,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0年受疫情影响,当年公司产量下降,导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滑。2021年主要受“缺芯”影响,核心客户大众集团销量下降,公司产能利用率略有下降。

(2)报告期内不存在产量超批复产能的情形

2018年11月5日,十堰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发动机主轴承盖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十环函(2018)345号),核准公司在原有项目(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产能的基础上扩能至年产发动机主轴承盖600万套。

2019年-2021年,公司实际产量分别为360万套、278万套和272万套,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的实际生产的产量均未超过十环函(2018)345号环评批复的产能。

2、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分产品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发动机主轴承盖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2)分区域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欧洲7,271.0546.217,259.0947.189,489.9653.34
美洲2,192.8013.941,109.667.21559.113.14
亚洲(不含中国)51.380.330.770.00--
小计9,515.2260.478,369.5254.4010,049.0756.48
东北4,526.2428.765,174.6633.634,737.1426.62
华东1,508.879.591,739.1511.302,712.8315.25
华北73.710.4719.120.12268.401.51
华中111.390.7172.020.4725.620.14
华南--10.370.07--
小计6,220.2139.537,015.3245.607,743.9943.52
合计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3、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轴承盖产品的销售价格波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套

区域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平均售价变动幅度平均售价变动幅度平均售价变动幅度
国外56.805.09%54.0513.69%47.54-1.14%
国内59.78-1.82%60.892.66%59.31-0.62%

(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相对集中,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期间序号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年度1大众汽车2,029.7712.66%
匈牙利奥迪3,640.5322.70%
斯柯达公司1,655.5410.32%
巴西大众50.560.32%
墨西哥大众2,142.2413.36%
印度大众51.380.32%
期间序号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大众汽车合计【注1】9,570.0159.67%
2大众一汽发动机4,526.2428.22%
3动力电池859.565.36%
4上海大众动力总成449.432.80%
5福田汽车【注2】217.801.36%
合计15,623.0497.41%
2020年1大众汽车2,316.8814.96%
匈牙利奥迪3,415.1222.05%
斯柯达公司1,527.109.86%
巴西大众249.521.61%
墨西哥大众860.155.55%
印度大众0.770.00%
大众汽车合计8,369.5254.03%
2大众一汽发动机5,174.6633.41%
3上汽大众671.884.34%
动力电池482.143.11%
上汽大众合计【注3】1,154.027.45%
4上海大众动力总成508.263.28%
5福田汽车87.240.56%
合计15,293.7098.73%
2019年1大众汽车3,661.6020.51%
匈牙利奥迪3,531.8719.79%
斯柯达公司2,296.4912.86%
巴西大众547.843.07%
墨西哥大众11.260.06%
大众汽车合计10,049.0756.29%
2大众一汽发动机4,737.1426.54%
3上汽大众1,579.998.85%
4上海大众动力总成1,096.526.14%
5北京宝沃268.401.50%
合计17,731.1199.32%

注1:经查阅大众汽车披露的《Shareholdings of Volkswagen AG and the VolkswagenGroup》(https://www.volkswagenag.com/en.html,2021-3-16):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印度大众五家企业为大众汽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大众汽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因此合并披露销售额;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为大众汽车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不被纳入大众汽车合并范围。经查阅上汽集团披露的定期报告: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未被纳入上汽集团合并范围,且两者之间不存在控制关系。因此,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均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在此单独披露销售额。

注2:福田汽车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多功能汽车厂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汽车厂。注3:报告期内2020年9月起,上汽大众动力电池承接上汽大众向转板公司进行采购。上汽大众动力电池系上汽大众100%持股的公司,因此将两者合并披露为上汽大众。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结构及占比较为稳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持续开拓大众集团体系内的其他客户,成功获得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和印度大众三家公司的项目订单。

(1)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①下游整车制造行业集中度本身较高

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全球排名前十的汽车集团几乎未发生变化,销量合计占比分别为75.84%、73.74%和

70.87%。汽车整车行业呈现集中度较高的特点。

2019年-2021年,在全球汽车行业下滑的大背景下,大众集团和丰田集团表现抢眼,一直处于前两位。根据Marklines统计数据,2019年至2021年,大众集团和丰田集团总销量分别为2,053.00万辆、1,761.85万辆和1,811.15万辆,占比分别为23.07%、22.87%和22.54%。根据大众汽车年度报告,2019年-2021年汽车总销量分别为1,095.6万辆、915.7万辆和857.6万辆,其中乘用车销量分别为1,071.3万辆、896.5万辆和830.3万辆,报告期内略有下滑。

因此,从转板公司下游整车制造行业来看,呈现了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特点,全球70%以上的销量集中在十家汽车集团中,这些汽车集团无一不是优质企业,排名前两名的大众集团和丰田集团能够在行业整体下滑的背景下依然保持销量和份额的稳定。

②公司规模有限,唯有集中核心资源服务优质客户

公司面对下游整车行业集中度较高而优质企业较少的特点,针对性地选择了大众集团作为核心客户。大众集团作为全球排名领先的汽车集团,其对供应商实行严苛的品质标准和管理流程,公司唯有集中核心资源,不断提升管理和研发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才能服务好现有客户,获得其持续的订单,并因此在大众集

团内的销售份额保持在较高水平。目前,在公司当前有限的人力、资金等资源和产能规模下,服务好大众集团已能较好地支持公司当前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发展,也为公司未来进入其他全球主流汽车制造企业配套供应体系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因此,从公司经营战略考虑,主动选择集中核心资源服务优质客户,从而导致目前客户集中度较高。

③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多数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企业共同的特点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也涌现众多上市公司,多数乘用车汽车发动机零部件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均较高。依据转板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数据,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及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主要产品
蠡湖股份86.16%66.20%压气机壳、涡轮壳
科华控股89.82%未披露中间壳及其装配件、涡轮壳及其装配件
中原内配14.85%3.97%气缸套
湘油泵50.81%未披露机油泵、变速箱液压泵、冷却水泵、燃油泵、变速箱阀板等
飞龙股份48.71%18.19%汽车发动机水泵、汽车发动机排气歧管、发动机涡轮增压器壳体等
泰祥股份97.41%59.67%主轴承盖

中原内配的产品为气缸套,主要应用在柴油发动机和少数汽油发动机上,因此下游客户自身的行业集中度并不高。蠡湖股份和科华控股主要产品为乘用车发动机零部件,目标客户群体与泰祥股份一致,因此客户集中度与泰祥股份相似。

综上所述,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是汽车零部件行业自身特点和公司经营战略共同导致的。自2005年与大众集团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产品质量持续得到客户认可,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供应商,产品在大众集团供应体系中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双方合作关系日益稳固。

(3)公司与大众集团的合作历程

公司于2005年与大众集团建立合作关系,此后,双方合作历史演变及相关

重要时间点情况如下:

年度业务内容
2005年获得EA888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负责机加工生产
2007年公司开始对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批量供货
2009年公司通过大众集团亚太质保部审核,供应商评定等级为A级
2010年公司获得大众汽车EA211系列1.2L-TSI/1.4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的项目定点,可供货至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及斯柯达公司
2011年公司第一条铁型覆砂铸造生产线建成,并通过大众汽车奥迪总部的技术认可
2012年公司新工厂建立,顺利搬迁、投产,并通过大众汽车的审核。同年,公司获得大众一汽发动机EA888系列第三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上汽大众EA888系列第三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及大众汽车EA288系列柴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13年公司向大众集团年供货主轴承盖产品超过100万套
2014年公司获得上汽大众EA211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同时开始向大众汽车批量供货EA211系列主轴承盖
2016年公司获得大众汽车EA390系列以及EA211系列1.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其中EA211系列1.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供货至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及斯柯达公司;同年,公司获得奥迪汽车EA888系列第三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17年公司获得匈牙利奥迪EA888系列第四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以及上汽大众EA211系列1.5L-MPI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18年公司获得巴西大众EA211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及墨西哥大众EA888系列第四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19年公司获得印度大众EA211系列1.0L-TSI发动机主轴盖项目定点及墨西哥大众EA888系列第三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20年公司获得匈牙利奥迪EA888系列第五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21年公司获得墨西哥大众EA888系列第五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和大众一汽发动机EA888系列第五代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定点
2011年-2020年公司连续获得大众一汽发动机优秀供应商荣誉
2013年-2021年公司连续获得上汽大众感谢信

2005年以来,公司凭借突出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与大众集团建立起了长期、稳定、互惠、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此期间,公司从单一承接主轴承盖的精加工到铸造、机加一体化生产;从配套大众EA888系列第一代发动机,到覆盖EA888系列第二代、三代、四代、五代发动机以及EA211系列1.0L-TSI-1.6L-MPI发动机等大众

集团主打型号汽车发动机;从服务大众一汽发动机这一单一客户,到服务于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印度大众以及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等多家大众集团全球成员客户,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逐渐成长为大众集团在全球市场重要的合作伙伴。

(4)大众集团的供应商级别体系

大众集团作为德系主机厂的代表之一,对于供应商的审核依据主要源自德国汽车工业协会(VDA)制定的过程审核手册VDA6.3,大众集团自身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加上VDA6.3,共同构成了大众集团对供应商的要求,即“Formel Q质量能力”准则。大众集团依据“Formel Q质量能力”准则对供应商的审核所得出的符合率情况,将供应商分为A、B、C三级,具体情况如下:

定级符合率EP(%)定级说明
AEP≥90具备质量能力
B80≤EP<90有条件具备质量能力
CEP<80不具备质量能力

A级供应商为大众集团的核心供应商。

(5)泰祥股份在大众集团供应商体系中的地位

大众集团旗下各合作主体未明确区分转板公司属于主供应商还是备份供应商,仅在发布的项目提名信中约定转板公司主轴承盖产品的供货份额,近年转板公司新获得的提名信约定份额均不低于50%,体现大众集团对转板公司产品质量及性价比的认可,同时,转板公司为大众汽车的A级供应商,即核心供应商。

另外,转板公司与大众集团合作多年,据了解,大众集团内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与转板公司产品相同的零部件生产企业,但大众集团在各地的合资工厂的合资方内部存在与转板公司产品相同的零部件生产企业,如上汽集团内部的上海圣德曼铸造有限公司和一汽集团内部的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二厂,两家企业均为转板公司的竞争对手,但无法获知其是否为大众集团的A级供应商。转板公司产品质量良好且稳定以及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且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独立第三方配套供应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一方面主机厂将集中精力聚焦产品研发

和品牌运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主机厂降低资产规模,加速资金周转,提升经营效率。从公司与大众集团多年合作历史来看,总体上转板公司配套供应的合作关系稳定。

(6)报告期内参与大众集团研发情况

近年来,转板公司与大众集团合作关系较为紧密,转板公司也较多地参与大众集团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同步设计等研发工作。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与大众集团签订设计责任定额协议,协议签订后大众集团将项目2D和3D图纸通过供应商管理平台发布到项目文件包中,转板公司通过对图纸进行详细分析,如对材质、尺寸精度等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修改建议,并以邮件形式将修改建议发送给大众集团项目技术人员;转板公司也会派遣技术人员到客户处进行技术交流,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后最终确定项目图纸。待项目图纸确定后,客户技术人员将最新图纸上传到项目资料中,转板公司重新下载最新图纸并报价。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参与大众集团客户同步研发并取得项目定点的产品包括:

巴西大众EA211系列发动机配套主轴承盖、匈牙利奥迪EA888系列第四代发动机和EA888系列第五代发动机配套主轴承盖、墨西哥大众EA888系列第四代发动机和第五代发动机配套主轴承盖、大众一汽发动机EA888系列第五代发动机配套主轴承盖以及印度大众EA211系列1.0排量发动机配套主轴承盖、匈牙利奥迪EA897系列发动机配套主轴承盖等。

(7)大众集团强劲的市场表现使泰祥股份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

大众集团作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制造商,旗下拥有大众、奥迪、斯柯达、西亚特、保时捷、宾利、兰博基尼和布加迪等众多知名汽车品牌。近两年,在全球汽车行业不景气,产销量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大众集团汽车销量却保持稳定,表现亮眼。根据Marklines全球汽车信息平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1年,大众集团汽车销量分别占全球汽车总销量的11.71%、11.39%和10.28%,排名位于头部,市场份额保持稳定。在国内汽车行业,一汽大众和上汽大众在我国乘用车市场上销量位居头部,虽然2019年合计销量下滑1.32%,但远低于我国乘用车销量整体下滑幅度,表现强劲。2020年-2021年受疫情及缺芯影响,两者合计销量分别下滑9.13%和17.28%。2019年-2021年两者合计销量占国内乘用车销量比

例分别为18.88%、18.23%和14.16%,仍然高居乘用车品牌榜首。大众集团无论在国内汽车市场还是全球汽车市场的强劲表现使得泰祥股份在汽车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况下仍保持了较强的盈利能力,业绩表现优于大多数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和汽车发动机及零配件行业整体水平。经查阅报告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Wind经济数据库,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
蠡湖股份29.16%-141.01%-10.61%-56.83%
中原内配34.52%41.13%22.15%69.78%
科华控股16.94%-324.11%-0.07%-74.69%
湘油泵15.08%14.35%40.67%79.14%
飞龙股份16.89%14.18%1.03%87.40%
泰祥股份3.54%0.02%-13.23%-10.56%

由上表可知,2020年可比上市公司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加8.42%,主要系中原内配和湘油泵增长。其中中原内配当年将南京飞燕活塞环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而湘油泵于2019年8月新设立子公司东兴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并于10月开始投产(新产品电机,价格相较泵类产品较低)。部分可比上市公司与转板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均有所下滑,与宏观环境和行业趋势一致,具备合理性。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037.80万元和7,040.37万元,较2020年开始恢复增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变动趋势一致。湘油泵和飞龙股份因下游客户需求增加,收入和利润增加较多。蠡湖股份2021年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铝合金、镍板等,2021年主要原材料涨价迅猛,公司采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采购成本大幅增加所致。科华控股2021年净利润大幅下滑主要系人民币升值产生汇兑损失、主要原材料镍等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上涨、运费的大幅增加、公司客户销售价格调整滞后,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影响当期利润以及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业务增加,财务费用增加等多重因素所致。

(8)公司与大众集团具有良好的合作前景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产销量的持续下滑,下游整车制造企业为转嫁成本,正寻求高品质、低成本的发动机零部件,以增强其竞争优势。同时,整车制造企业以产品设计为核心的专业化发展趋势推动了汽车零部件的全球化采购。目前,公司是大众集团全球市场重要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覆盖了大众集团现有主流汽车发动机的各类型号,并且具有向大众集团全球市场供货的能力。公司与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以及大众一汽发动机、上汽大众等多年的合作,也已充分验证了公司的研发和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及时交付能力。大众集团其他下属企业在进行汽车零部件全球化采购时,会优先选择大众汽车总部认可、合作密切并具有较强成本优势的零部件供应商。未来,公司将与大众集团旗下更多企业开展合作,双方的合作关系将更加密切。

此外,随着各国环保政策趋严,大众集团也将调整产品结构,推出更具环保节能特点的新车型和新的动力平台。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和创新能力,近年逐步深入参与大众集团新车型的同步研发,双方已在同步研发的节奏和相互配合上形成一定默契,为减少供应商开发成本和产品质量不稳定风险,未来大众集团新车型和新的动力平台项目研发也将优先选择公司等具有良好合作历史的零部件供应商作为合作对象。

综上所述,随着公司在大众集团内合作客户的增加以及双方同步研发的深入,公司与大众集团的关系将愈加密切。同时,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兼具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特点,一般的零部件配套企业无法进入。目前,国内市场能够高效大批量生产公司同类产品且质量稳定的竞争对手较少,在短时间内替换公司的可能性较低。公司与大众集团的合作具有持续性,短期内的替代风险较低。

(9)新客户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积极开拓新客户,以实现客户结构多元化。

在国内市场,转板公司依据自身掌握的信息和资源,主动拜访整车厂和发动机总成厂,以建立合作关系,成为了雷诺-日产-三菱联盟的合格供应商,实现了与东风动力、东风雷诺、东风日产的合作。同时,也有整车厂和发动机总成厂因转板公司在行业内建立的良好口碑主动向转板公司询价并建立合作关系,如北京宝沃和福田汽车。

在国外市场,转板公司为大众汽车的A级供应商,有资格参与大众集团全球工厂铸造机加件的竞标。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及时了解大众集团内企业发布的新项目并积极参与投标,通过该方式新增巴西大众、墨西哥大众和印度大众三家新客户。在大众集团外,转板公司也积极开拓新客户,成为宝马汽车和菲亚特的合格供应商。转板公司与境外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机构将转板公司推荐给新的整车厂并建立沟通渠道。

未来,转板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客户开发力度,以实现境内外客户结构的多元化和经营规模的提升。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按同一控制口径计算)。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前为福田汽车全资子公司,2019年1月福田汽车出让北京宝沃控制权,2020年新增的福田汽车承接北京宝沃向转板公司进行采购,因此福田汽车不计入新增客户。

2020年9月起,上汽大众动力电池承接上汽大众向转板公司进行采购。上汽大众动力电池系上汽大众100%持股的公司,因此动力电池不计入新增客户。

2019年新增的墨西哥大众以及2020年新增的印度大众为大众汽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大众汽车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披露销售额,因此墨西哥大众和印度大众不计入新增客户。

综上,转板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四、转板公司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废钢、球化剂、孕育剂和树脂,采购的能源主要为电力、天然气和水。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原材料2021年2020年2019年
生铁采购金额(万元)994.301,736.892,019.31
采购数量(吨)2,489.345,596.406,490.51
采购单价(万元/吨)0.400.310.31
废钢采购金额(万元)1,252.46136.81164.35
采购数量(吨)3,394.25487.94598.88
采购单价(万元/吨)0.370.280.27
球化剂采购金额(万元)171.55134.72179.65
采购数量(吨)157.00153.02190.00
采购单价(万元/吨)1.090.880.95
孕育剂采购金额(万元)88.7748.8763.24
采购数量(吨)101.0071.0085.00
采购单价(万元/吨)0.880.690.74
树脂采购金额(万元)148.8985.77129.24
采购数量(吨)124.0087.00117.00
采购单价(万元/吨)1.200.991.1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采购量较大的原材料为生铁和废钢。

转板公司原材料生铁主要向供应商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废钢主要向供应商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采购。生铁和废钢均通过月度询价、比价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生铁和废钢的月度采购单价与邻近市场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1)生铁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比较

因转板公司采购的生铁品种为Q10,原产地为山西,因此市场价选取山西翼城/临汾球墨铸铁(Q10-12)的市场报价,报告期内的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生铁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采购单价市场价格采购单价市场价格采购单价市场价格
1月4.103.943.693.323.583.28
2月4.254.053.693.263.583.23
3月4.384.133.693.183.723.46
4月4.294.123.453.013.583.28
5月4.454.943.272.973.383.15
6月5.234.693.353.113.333.11
7月4.884.663.433.173.333.08
8月4.984.653.453.163.553.34
9月4.784.703.483.323.453.12
10月4.954.753.533.363.533.23
11月5.234.573.533.353.583.29

2,500.003,000.003,500.004,000.004,500.005,000.005,500.00

翼城/临汾球墨铸铁(Q10-12)价格(元/吨)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采购单价市场价格采购单价市场价格采购单价市场价格
12月4.524.243.633.613.653.36

注:转板公司生铁采购单价取自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月度报价单,采购价格包含了供应商的运费及合理利润,市场价格为出厂价。转板公司生铁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生铁采购价格与翼城/临汾球墨铸铁市场价格的差异主要为供应商的合理利润和运费,价格波动趋势一致。2021年5月生铁市场价格出现急速拉升并迅速回落,而5月采购价格为4月底约定,故出现采购价格小于市场价格的情形。

(2)废钢采购单价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比较

转板公司采购的废钢品种为08AL压块,该料型因为含碳低、无锈,价格在废钢之中属于较高的一类。因未查询到08AL品种的报价数据,因此市场价格选取了舞阳废钢(6-8mm)的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报告期内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废钢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采购单价市场价格采购单价市场价格采购价格市场价格
1月3.482.653.182.313.182.45
2月3.742.663.182.293.182.50
3月3.792.873.182.223.182.52
4月3.882.973.182.093.102.46
5月4.063.063.082.193.052.67
6月4.583.113.132.243.032.66
7月4.483.253.132.303.032.70
8月4.573.283.132.343.112.81
9月4.573.373.172.393.102.71
10月4.623.373.172.423.102.75
11月4.702.893.212.473.162.70
12月4.082.983.262.513.162.66

注:转板公司废钢采购单价取自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月度报价单,采购价格包含了供应商的运费及合理利润,市场价格为出厂价。转板公司废钢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变动趋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转板公司废钢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主要在两方面:一是08AL废钢价格相对6-8mm废钢价格略高,二是供应商的合理利润和运费。报告期内的价格波动趋势基本一致。

2、报告期内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和平均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金额及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能源2021年2020年2019年
电力采购金额(万元)848.54759.62988.86
采购数量(万度)1,447.301,366.541,640.80
采购单价(元/度)0.590.560.60
天然气采购金额(万元)37.1426.3137.77
采购数量(万立方)12.8010.2813.12
采购单价(元/立方)2.902.562.88
采购金额(万元)5.615.906.39
采购数量(万吨)1.791.952.03
采购单价(元/吨)3.133.023.15

报告期内,公司用量最大的能源为电力,用电量与公司各年度产品产量变动趋势一致。2020年度,能源采购金额低于其他年度,主要原因为“新冠”疫情期间,十堰市政府出台了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给予了当地企业2020年度阶段

2019-2021年废钢采购价与市场价对比 采购价格(元/kg) 市场价格(元/kg)

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5%的优惠以及2020年度前三季度天然气价格下调10%的优惠政策。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1、报告期内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吨、万元、%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单价采购金额合计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2021年1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生铁2,489.340.40994.30994.3026.73
2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废钢1,688.980.38633.82633.8217.04
3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废钢1,705.270.36618.64632.6317.00
钢丸32.940.4213.99
4湖北楚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球化剂157.001.09171.55260.327.00
孕育剂101.000.8888.77
5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树脂124.001.20148.89148.894.00
合计2,669.962,669.9671.77
2020年1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生铁5,596.400.311,736.891,736.8956.99
2湖北楚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球化剂153.020.88134.72183.586.02
孕育剂71.000.6948.87
3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废钢485.870.28136.22136.224.47
4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树脂87.000.9985.7785.772.81
5十堰品格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备品备件--64.5664.562.12
合计2,207.022,207.0272.41
2019年1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生铁6,490.510.312,019.312,019.3155.85
2湖北楚峰铸造材球化190.000.95179.65242.896.72
期间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数量采购单价采购金额合计采购金额采购占比
料有限公司
孕育剂85.000.7463.24
3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废钢598.880.27164.35164.354.55
4旭有机材树脂(南通)有限公司树脂117.001.10129.24129.243.57
5十堰品格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备品备件--102.79102.792.84
合计2,658.582,658.5873.53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较为稳定,通过与上述供应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可以获得较好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供货服务以及有利的付款方式,从而降低采购成本。转板公司生铁、废钢的采购金额与是否使用废钢增碳工艺相关。2019年-2020年,转板公司向南阳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占比升高,向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及占比逐渐降低,原因系生铁废钢价差缩小,转板公司减少使用废钢增碳工艺,主要使用生铁进行铸造,从而减少了废钢的采购;2021年度,生铁价格上涨使得生铁、废钢价差达到一定程度,使用废钢增碳工艺更具有经济性,转板公司向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废钢增加,同时增加向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采购废钢。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向湖北楚峰铸造材料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球化剂、孕育剂,球化剂采购金额的波动主要由主轴承盖产品产量变动引起,波动趋势与产量变动趋势一致;孕育剂采购金额波动趋势与产量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EA211系列1.0T发动机主轴承盖孕育剂含量较少但产量占比逐渐升高所致。

2021年,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使得生铁、废钢价差达到一定程度,公司决定使用废钢增碳工艺,故转板公司增加了废钢的需求量。万宏钢丸具备相应的产能和服务能力,满足转板公司对废钢采购的需求。同时公司出于比价和原材料供应安全性与及时性的考虑,引入了万宏钢丸作为废钢的第二供应商。2021年,转板公司向万宏钢丸和林凯商贸的平均采购单价基本一致。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相对于2018年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新增 期间名称基本信息合作开始时间新增交易原因合作的连续性
2021年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废钢、钢丸。2013年生铁价格波动导致生铁与废钢差价增大,公司生产过程中采用废钢增碳工艺占比增加,增加了废钢需求量,因此向其采购废钢报告期内均有交易,合作稳定且持续

五、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等目前使用状况良好。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所有权人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用途
1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722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广州路16号2幢1-1783.86仓储用地/仓储
2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723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广州路16号1幢(1-4)-11,509.79仓储用地/商业服务
3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95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1幢(1-3)-18,926.12工业用地/工业
4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30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2幢1-13,873.40工业用地/工业
5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33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3幢1-12,086.33工业用地/工业
6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52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4幢1-11,858.66工业用地/工业
7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16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5幢1-177.88工业用地/工业
8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91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6幢1-173.80工业用地/工业
9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950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7幢1-1234.01工业用地/工业
序号产权证号所有权人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用途
10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6805号泰祥股份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2地块一期8栋/单元46层2号240.06商业服务/办公

注: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722号和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723号房产目前用于对外短期出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期末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
覆膜砂再生线513.84195.2662.00%
铁型覆砂生产线(2线)206.50117.7143.00%
铁型覆砂铸造生产一线173.26142.6517.67%
中频感应熔化电炉153.8585.2644.58%
自动化加工单元112.5461.4745.38%
桁架机器人102.7417.0883.38%
1.5t双供电中频感应炉92.3176.7316.88%
桁架机器人88.548.9089.95%
中频电炉除尘系统88.5417.6780.04%
D25双头桁架机械手78.938.8788.76%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 权人土地坐落使用面积(㎡)用途取得方式
1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722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广州路16号2,025.5仓储用地出让
2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1723号泰祥股份仓储用地出让
序号产权证号使用 权人土地坐落使用面积(㎡)用途取得方式
3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95号泰祥股份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吉林路258号32,894.00工业用地出让
4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30号泰祥股份工业用地出让
5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33号泰祥股份工业用地出让
6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52号泰祥股份工业用地出让
7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16号泰祥股份工业用地出让
8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591号泰祥股份工业用地出让
9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4950号泰祥股份工业用地出让
10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56805号泰祥股份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2地块一期8栋/单元46层2号39,865.15商业服务出让

2、专利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34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间
1ZL201110423465.4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发明专利自主研发2011.12.16--2031.12.15
2ZL201610646121.2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自主研发2016.8.9--2036.8.8
3ZL201911324646.4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发明专利自主研发2019.12.20-2039.12.19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间
速器壳的方法
4ZL201911329904.8一种主轴运转设备及其主轴运转检测机构发明专利自主研发2019.12.20-2039.12.19
5ZL201320879648.1专用于铁型覆砂造型的锁紧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3.12.30--2023.12.29
6ZL201520073541.7一种拉削夹具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5.2.3--2025.2.2
7ZL201520073539.X一种喂丝球化用球化房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5.2.3--2025.2.2
8ZL201520073548.9一种镗削加工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5.2.3--2025.2.2
9ZL201520073540.2一种半圆孔偏心圆弧槽检测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5.2.3--2025.2.2
10ZL201520073547.4一种多功能铁水包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5.2.3--2025.2.2
11ZL 201620236975.9双工位镗孔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6.3.24--2026.3.23
12ZL 201620233655.8自动去毛刺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6.3.24--2026.3.23
13ZL 201620625199.1双工位铣削机床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6.6.23--2026.6.22
14ZL 201721816233.4一种自动化钻孔夹具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7.12.22--2027.12.21
15ZL 201721816279.6一种组合式拉刀总成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7.12.22--2027.12.21
16ZL 201721816278.1一种拉销主轴承盖的刀盒总成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7.12.22--2027.12.21
17ZL 201721816225.X一种自动去毛刺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7.12.22--2027.12.21
18ZL 201721847066.X一种自动翻转机构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7.12.26--2027.12.25
19ZL 201821907976.7汽车零部件孔位置度自动检测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8.11.20--2028.11.19
20ZL 201821828962.6多轴钻孔攻丝机构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8.11.7--2028.11.7
21ZL 201821907977.1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多工位攻丝设备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8.11.20--2028.11.19
22ZL 201821966582.9自动变距机械手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8.11.27--2028.11.26
23ZL 201821828963.0一种快速换模工具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8.11.7--2028.11.6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取得方式有效期间
24ZL 201922300097.9一种断刀自动检测机构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9.12.19--2029.12.18
25ZL 201922300101.1气密检测油缸行程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9.12.19--2029.12.18
26ZL 201922299064.7一种机加工设备及其推屑机构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9.12.19--2029.12.18
27ZL 201922299069.X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双工位铣瓦槽设备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9.12.19--2029.12.18
28ZL 201922350128.1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制程快速冷却自动输送线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9.12.24--2029.12.23
29ZL 201922350129.6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自动翻转设备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19.12.24--2029.12.23
30ZL 202023078182.4半圆孔专用镗削设备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21.09.21-2031.12.22
31ZL 202023078177.3连续通过式自动去毛刺设备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21.09.21-2031.12.22
32ZL 202023078178.8激光打标机及其打标防错装置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21.09.21-2031.12.22
33ZL 202023078174.X镗削设备及其自动定位镗削夹具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21.09.21-2031.12.22
34ZL 202023078179.2防磨料防混料检具实用新型自主研发2021.09.21-2031.12.22

3、商标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拥4项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号权力期限使用范围取得方式
1431627752020年09月28日至2030年09月27日电动运载工具;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汽车;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陆地车辆联动机件;运载工具底盘;空中运载工具;运载工具用轮胎;补内胎用全套工具;自行车打气筒原始取得
2431576262020年10月21日至2030年10月20日陆地车辆联动机件;运载工具底盘;电动运载工具;陆、空、水或铁路用机动运载工具;陆地车辆用喷气发动机;空中运载工具;运载工具用轮胎;补原始取得
序号商标标识注册号权力期限使用范围取得方式
内胎用全套工具;自行车打气筒;汽车
3431557532020年10月07日至2030年10月06日打磨;研磨抛光;金属电镀;金属处理;金属铸造;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处理;雕刻;替他人定制3D打印;发电机出租原始取得
4431432102020年10月28日至2030年10月27日打磨;研磨抛光;金属电镀;金属处理;金属铸造;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利用;水处理;雕刻;替他人定制3D打印;发电机出租原始取得

(三)转板公司取得的专业资质及许可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经营相关的资质证书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持证人有效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203960145泰祥股份2016年7月22日至长期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1543486泰祥股份-
3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0425734泰祥股份2021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
4排污许可证91420300178856869P001Q泰祥股份2019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2日
5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TUV104044204泰祥股份2019年6月11日-2022年6月10日
6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TUV104044204泰祥股份2019年6月11日-2022年6月10日

六、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转板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情况

公司应用铁型覆砂铸造工艺生产发动机主轴承盖,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经过研发人员多年的研究、摸索,积累了适用于产品生产的大量技术工艺,拥有4项发明专利和30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些技术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较高的良品率。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技术及对应的专利情况如下: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来源应用的产品及所处阶段对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砂回收重复利用工艺该工艺可以全部回收铸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砂,在集中回收废砂后经过磁选回收砂中铁块后进行粉碎及气力输送至焙烧系统处,经过焙烧再生后筛选进入再生料仓储存,再生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再生砂及新砂通过自动化定量装置加入混炼设备内,通过设置好的程序配方自动添加树脂、硬化剂等其他辅料完成自动化的混炼生产;该工艺在满足生产要求情况下,可以减少覆膜砂在生产运输环节造成的能源浪费及污染物产生,并大幅降低生产成本,还可针对不同铸件自主研发专用的覆膜砂,有利于产品开发。在引进设备的基础上自主研发工艺覆膜砂,处于批量生产阶段采用全自动化的清洁生产线技术自主研发专用的覆膜砂
铁型覆砂模具设计和制造采用CAD/CAE/CAM技术设计和制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铁型覆砂工艺铸造模具,在设计中确定最佳铸造工艺并达到最高产品工艺出品率,使产品在质量保证的情况下利润最大化。目前公司已获得了2项发明专利。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 专利号:ZL 201110423465.4 《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 专利号:ZL 201610646121.2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来源应用的产品及所处阶段对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灰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 专利号:ZL 201120527432.X 《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 专利号:ZL 201120527435.3
铁型覆砂造型工艺该工艺在连续生产条件下,采用闭合流水线式的自动化铸造生产方式,用环行流水线的布置方式,以提高连续性的方式来提升生产效率;其铸件质量克服了传统砂型铸造工艺中铸件易产生缩孔、缩松等铸造缺陷的问题;公司在全国首次运用铁型覆砂铸造工艺高效大批量生产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彻底解决了传统砂型铸造无法解决的产品缩松问题。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 专利号:ZL 201110423465.4 《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 专利号:ZL 201610646121.2
铁水熔炼及炉前处理工艺该工艺采用中频电炉进行熔炼,辅以严格原辅材料的选择、合理精准的炉料配比、最佳包内孕育剂加入量以及光谱仪在线准确检测炉前和炉后铁水化学成分,熔炼过程控制严格监测,保证铁水符合工艺要求,最终满足产品技术要求。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 专利号:ZL 201110423465.4 《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 专利号:ZL 201610646121.2
铁型覆砂浇注工艺该工艺采用合理的浇注温度、浇注时间、松箱时间、开箱时间以及冷却方式等来稳定获得铸态的铸件,同时确保铸件的质量。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 专利号:ZL 201110423465.4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来源应用的产品及所处阶段对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 专利号:ZL 201610646121.2 《一种多功能铁水包》 专利号:ZL 201520073547.4
多工位集成铣削工艺利用多主轴、滑台、伺服机构等软硬件,科学布局,组合集成为多个工位可以相互独立自动化作业的铣削专机,替代传统的单机单工位设备,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双工位铣削机床》 专利号: ZL 201620625199.1
一种主轴运转自动检测机构的机加技术利用码盘、电感式无触点传感器、机床电控系统等,对设备动力头主轴的运转状态进行实时、快速、精准、稳定的检测和响应,能适应恶劣的工作环境,可广泛应用于机加自动化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的主轴运转检测。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一种主轴运转自动检测机构》 该项发明专利正在申报中
断刀自动检测机构的钻孔攻丝工艺利用接触式传感器,PLC等软硬件监测每循环机床钻头/丝锥的刀具状态,避免刀具异常而带来的撞机等风险,提高了自动化水平。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一种断刀自动检测机构》 专利号:ZL 201922300097.9
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多工位攻丝设备利用旋转工作台和四轴攻丝设备完成多工位多个加工面的攻丝作业,效率、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多工位攻丝设备》 专利号: ZL 201821907977.1
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自动翻转组合机构利用翻转台、传感器、气缸、PLC等软硬件组合机构,对零件转序前,零件装夹姿态进行自动组合,替代人工作业,效率好,自动化水平高。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自动翻转组合机构》 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报中
零件自动利用水槽,循环水,切断后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应用于汽车零部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来源应用的产品及所处阶段对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冷却输送线切断工艺

的零件在水槽中按一定速率有序进出,达到零件快速冷却的目的,替代传统的自然冷却,提高了生产效率。

处于批量生产阶段件的自动冷却输送线》 该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报中
光饰自动去毛刺工艺采用连续通过式光饰机,配合陶瓷磨料,对机加工后残留在零件表面的毛刺进行打磨和处理,替代传统的人工去毛刺,效率高,降低了劳动强度。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自动去毛刺装置》 专利号: ZL 201620233655.8
自动变距机械手拉削工艺采用气缸驱动手爪在变距导板上滑动从而实现手爪变距的功能,涉及一种机械手爪抓取零件时自动转换零件的姿态的方法。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自动变距机械手》 专利号:ZL 201821966582.9
一种主轴运转设备及其主轴运转检测机构采用主轴运转检测机构包括码盘、传感器固定支架和电感式无触点传感器;所述码盘匹配安装于所述动力头主轴的动力输入端,其位于所述从皮带轮的轴向一侧并与所述从皮带轮同轴安装;所述传感器固定支架匹配固定在位于所述从皮带轮一侧的所述龙门架的上部;所述传感器匹配安装于所述传感器固定支架上,其一端指向所述码盘的径向一侧,另一端与所述机床电控系统电连接。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一种主轴运转设备及其主轴运转检测机构》专利号: ZL201911329904.8
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采用铁型造型模具和制芯模具,浇注结束后铸件在铁型中进行自然冷却;铸件开箱得到的差速器壳装入至铁箱中堆放进行自然冷却。自主研发差速器壳,处于报价阶段《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专利号:ZL201911324646.4
灰铸铁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铁型覆砂采用铸件在型腔不同覆砂层厚度和铁型厚度来控制铸件冷却速度,辅以炉料合理配比,控制铁液化学成自主研发主轴承盖,处于批量生产阶段《灰铸铁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铁型覆砂铸造方法》该项发明专利正在申报中
技术名称技术简介来源应用的产品及所处阶段对应的专利或非专利技术
铸造方法分、包内孕育量、随流孕育量以及开箱时间和开箱温度稳定达到铸态高灰铸铁发动机主轴承盖,从而提高铸件力学性能,并且基体组织得到了细化,石墨形态中A型石墨增加且均匀,保障了灰铸铁材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序号荣誉证书发证机构名称获得时间
1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7
2湖北省首批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1.3
3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贡献企业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2018.2.5
42015年度新型工业化优秀企业十堰市人民政府2016.6
5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十堰市人民政府2016.1

(三)研发项目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行业技术趋势及 技术水平研究目标人员 投入项目预算(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工艺研发国内外铸造同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铸造技术方法,是有别于砂型铸造、消失模实型铸造、V法铸造、金属型铸造、壳型铸造、石蜡铸造、陶瓷铸造、钢丸铸造等铸通过合理的炉料配比、铁液化学成分、包内孕育量、松箱时间、开箱时间等来稳定获得铸态混合基体、珠光体以及全铁素体各种牌号的差速器壳铸件,在开箱时对铸件温度范围较宽,工艺可靠性10400完成工艺研发,并取得专利
项目名称行业技术趋势及 技术水平研究目标人员 投入项目预算(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造方法的一种半精密铸造方法,该方法采用金属模型——铸铁模型(故有时也叫铁模覆砂)以及与铸件外形近形的铸铁型腔作为砂箱铁型,近形的铁型上覆盖一层6~10㎜的覆膜砂砂胎形成铸型用于浇注成铸件。强,适用于批量化生产;将开箱时对铸件允许的温度范围转化成开箱时间,增强了工艺的可操作性,便于在批量化生产中推广运用,降低了铸件生产能源消耗,提高了铸件工艺出品率,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乘用车差速器壳体机加工艺研发目前行业中,主要采用标准化的通用夹具,规格尺寸多已标准化,广泛用于批量生产,但自动化程度不高,工人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需要研发一种适合特定产品的工艺,来解决当前的问题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乘用车差速器壳体机加工艺(含专用设备、专用夹具、专用刀具、专用量检具、专用工位器具及产线物料周转系统)12225基本完成工艺研发
应用于连体主轴承盖机加工艺自动化研发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属于汽车发动机系统里面的重要精密部件之一,由于零件加工面较多,尺寸公差精度要求高,所以其机加工序繁多,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传统的生产工艺是单台设备完成单个工序单个零件的加工,每台设备或每个工序都须配备操作工及相关工位器具,通过手工操作完成多个工序的机加工。若产品工序较多,工序节拍较长,整条生产线从毛坯到成品的加工,就需要大量的设备和操作工来完成,再加上与设备和人员相匹配的一定数量的物流转运、人工检测等,如此将耗费大量的人力、资金、空间资源占用等,成采用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工位集成铣削专机、钻孔专机、四轴攻丝专机、自动翻转机构、镗孔专机、切断专机、拉削专机、桁架机械手完成自动上下料,连续自动化作业的物流输送料仓、自动检测装置完成在线自动检测等自动化作业项目,从而取代单机单工位加工,人工上下料和人工检测的传统生产工艺模式14400样件试制阶段
项目名称行业技术趋势及 技术水平研究目标人员 投入项目预算(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本投入大,效率低,能源消耗及环境污染严重。
铸造一线升级改造目前行业中的铸造类设备,尤其是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的铸造类设备,普遍采用单机单工位设备进行铸造,生产效率低,工人劳动强度大,自动化程度不高,需要研发针对特定产品的自动化多工位系统来解决当前的困境利用覆膜砂加砂系统、旧砂回收输送系统、铸件转运系统等对原有铸造一线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从而提升铸造一线生产水平,可有效地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提升生产效率、节约人工成本,显著提升公司的竞争力。11300设计与试验阶段
发动机主轴承盖分类、整理、标记自动化组合应用当前机械行业汽车零部件传统检验方式主要是工分类、整理、标记的方法,现阶段人工打标的方法,人工成本高,且容易 混装、错装、漏装,漏打标等利用包括机架、控制系统、输送装置、识别装置及打标装置等;在机架前端设置上料口,机架后端设置下料口,上料口与下料口之间设有输送装置、识别装置,打标装置等;其中输送装置包括机械手和步进式输送机构,机械手设置在上料口处,识别装置前端与上料口相连,识别装置后端连接打标装置,打标装置后端与下料口相连;输送装置、识别装置、打标装置追过PLC连接控制系统,从而实现自动化分类、整理,标记;解决现有人工分选,打标所带来的混装、错装、漏装,漏打标等问题,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加大企业核心竞争力14100设计与试验阶段
发动机主轴承盖视觉检验自动化应用当前机械行业汽车零部件传统检验方式主要是工判定、入工检测等,通过人工的方式检验发动机主轴承盖外观缺陷(表面缩松、缩孔、磕碰伤、利用专业的自动化视觉识别系统实现对发动机主轴承盖外观缺陷(表面缩松、缩孔、磕碰伤、凸瘤、工刺等)检测、从而取代人工判定、入工检测13120设计与试验阶段
项目名称行业技术趋势及 技术水平研究目标人员 投入项目预算(万元)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凸瘤、工刺等)检测,人工成本高,且容易造成误判等传统的生产工艺模式。有效的提高生产流水线的监测速度和精度,大大提高产量和质量,降低人工成本,同时防止因为人眼疲劳造成的误判
EA897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工艺研发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EA897主轴承盖的铸造模工艺方法,其铸造模具能生产工艺出品率高、尺寸精度高、组织致密的发动机主轴承盖采用CAD/CAE研发工具进行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研发,研究一型多件的模腔、独特的浇注系统设计、合理的覆膜砂厚度及多种排气方式并用的铸造模具工艺10150样件试制阶段
EA897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工艺研发研发具有知识产权的EA897主轴承盖的铸造工艺方法,其发动机主轴承材质为EN-GJS-600-3, EA897主轴承盖作为高强度、高韧性产品传统的铸造工艺中的稳定性不具备优势,从而采用国内先进的铁型覆砂铸造工艺取代采用闭合流水线式的铸造生产方式,用环行流水线的布置方式,使得铸造模具首尾相接的运行并合理配备其铁形数量,以提高连续性的方式来提升生产效率,研究主轴承盖铸造炉料配比及铁液化学成分,满足产品材质要求9250样件试制阶段

2、研发投入情况

一直以来,公司重视研发和创新,对主轴盖产品生产工艺不断优化和改进,精益求精,使得公司生产的主轴承盖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稳定,有力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提升,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984.21716.18917.43
营业收入16,037.8015,489.9817,851.1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6.14%4.62%5.14%

3、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不涉及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研发的情形。

(四)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

1、研发人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及学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硕士011
本科91418
本科以下282019
人数373538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人数比例15.88%13.51%13.48%
核心技术人员占员工总人数比例2.15%1.93%1.77%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蒋在春、叶金星、陈华、王宝文、刘飞等5人,核心技术人员曾经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奖项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
蒋在春副总经理,兼任铸造部部长、技术部部长高级工程师一直以来从事与铸造相关工作,在铸造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自2010年9月进入公司后,带领技术人员不断改进铸造工艺,提升铸件产品质量,提高铸造生产效率。在公司期间,获得“汽车发动机连体主轴承盖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1项;“一种多功能铁水包”及“一种喂丝球化用球化房”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技术所涉及的专利。在其主导下,公司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智能化节能环保铁型覆砂铸造技术研发与应用”获得2019年十堰市重大项目科技奖励
叶金星机加部部长工程师自2011年3月进入公司以来,专注于产品生产工艺研发,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精度。在
姓名职务专业资质重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
公司期间,获得实用新型专利4项,其中“灰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两项专利为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技术所涉及专利
陈华质量部部长工程师自2010年9月进入公司以来,严把产品质量关,推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并顺利通过TS16949/IATF16949:2016认证,在公司期间,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发明专利“球墨铸铁汽油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方法及应用该方法的铸造模具”是公司核心专利之一。
王宝文技术经理工程师自2014年6月进入公司从事铸造工艺研发,获得“铁型覆砂生产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的方法”发明专利1项及实用新型专利1项,联合参与的“智能化节能环保铁型覆砂铸造技术研发与应用”获得2019年十堰市重大项目科技奖励
刘飞装备经理工程师自2006年进入公司以来,一直从事与机加相关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为公司机加过程的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公司期间,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6项,其中“双工位铣削机床”、“自动去毛刺装置”2项实用新型专利为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技术所涉及的专利

3、约束激励措施

转板公司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实施了科学的激励和严格的约束,以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防止核心技术泄密。

转板公司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了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同时,核心技术人员均持有转板公司股份,在激励机制上能够保障与转板公司利益目标保持一致,同时亦能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转板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技术保密规章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承诺函》,规范核心技术人员的行为,防止核心技术泄密。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转板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

多年来,公司一直坚持技术领先战略,在技术、研发环节持续投入,不断提升技术实力,持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措施包括:

(1)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

技术部作为自主研发平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拥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研发人员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技术部围绕主轴承盖产品工艺改进及基于铁型覆砂铸造工艺的其他应用进行研究,为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以及拓展新产品奠定技术基础。

(2)技术创新的持续投入

近年来,公司投资购置了三坐标仪、炉前直读光谱仪、红外碳硫分析仪、炉后金相分析仪、拉力试验机等先进设备,为研发提供硬件上的保障。同时,公司采用了先进的PTC-Creo、华铸CAE设计软件及PTC Winchill 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工具,有效提高设计效率,缩短设计周期。公司在研发上的持续投入,使得公司研发的产品在质量、性能上均居于国际一流水平。

(3)与主要客户展开技术合作

公司持续推进与客户在新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通过客户技术人员与公司研发人员合作研究,提高了公司产品的质量水平,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种类,同时间接提升了公司的生产工艺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4)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

公司在研发活动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研发人员开展技术攻关,发挥个人专业特长,对业绩突出的研发人员根据公司制定的激励制度进行奖励。同时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充分调动了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通过以上多方面的工作,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成熟的技术创新机制。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2、技术储备情况

除了对已有技术和工艺不断进行优化、升级外,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储备了大量技术,并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为今后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技术储备情况详见本节之“七、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转板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情况”。

八、转板公司的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第六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转板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转板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转板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同时,转板公司聘任了三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有效运作。

转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做出了规范,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股东大会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针对《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特定事项召开会议并进行决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2、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建立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投资经营决策、聘请独立董事、财务预算、财务决算、利润分配、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变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上述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运行。

(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构成、职权、召集和通知、召开和表决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从而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董事会议事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人选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为三年,董事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4次董事会会议,各董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董事会,就公司投资经营决策、管理人员变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订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相关决议。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历次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构成、职权、召集和通知、召开和表决等事项进行了规范,从而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监事会议事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履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检查公司财务及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监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0次监事会会议,各监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监事会会议,就公司财务、关联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监督,并作出相关决议。上述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程序运行。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1、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和更换、职权与责任、工作条件等事项做了明确规定。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聘任沈烈、孙洁、许霞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详细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就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并就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终止挂牌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自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向公司提出合理化专业建议或发表独立意见等方式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核心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良好。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作情况

1、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并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三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信息披露等事宜。

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姜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18年4月16日,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姜雪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1年4月12日,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姜雪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

2、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履行职责,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信息披露的规范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设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王世斌王世斌、何华强、蒋在春、许霞、杨长生
审计委员会许霞许霞、沈烈、姜雪
提名委员会孙洁孙洁、许霞、王世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沈烈沈烈、孙洁、王世斌

2、各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良好支持。

二、转板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转板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转板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转板公司管理层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苏公W[2022] E1155号),认为“泰祥股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的标准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转板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及受到处罚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被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

五、转板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

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了苏公[2022]E1152号、苏公W[2021]E1055号和苏公H[2020]E7001号专项审核报告。

六、转板公司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分开,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系由泰祥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泰祥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整体变更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公司已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主要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共用的情况。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形成重大依赖的情况,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资产权属纠纷或潜在的纠纷,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并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条例,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独立结算,并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和共同纳税的情形。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独立的、适应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在业务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均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独立经营,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转板公司在转板上市报告书中关于自身独立经营情况的表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变化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转板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之日,转板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以任何形式控制其他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王世斌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雪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控制的除转板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转板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从事或参与和转板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2、本人作为转板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或者参与和转板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自行或者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转板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转板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转板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转板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转板公司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本人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

4、对于转板公司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本人及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转板公司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5、若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则本人利用同业竞争所获得的全部收益(如有)归转板公司所有,并赔偿转板公司和其他股东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转板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薪酬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转板公司所有,直至承诺履行完毕并弥补完转板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损失。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转板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保证:本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人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王世斌、姜雪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2众远投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公司控制或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或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王世斌董事长、总经理
2姜雪董事、董事会秘书
3何华强董事、副总经理
4蒋在春董事、副总经理
5杨长生董事
6沈烈独立董事
7孙洁独立董事
8许霞独立董事
9叶金星监事会主席
10梁霞监事
11王宝文职工监事
12王奎财务总监

4、上述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十堰动力科创工贸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的兄弟王世虎出资设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十堰市启宇工贸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雪的兄弟姜学斌及其配偶王启蕊共同出资设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3十堰东风求实汽车配套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何华强配偶的兄弟何建国持股35%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湖北迈科亚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何华强配偶的兄弟何建国持股9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5十堰润仁汽车配套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何华强配偶的兄弟何建文持股52%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6十堰福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何华强配偶何彩虹及其兄弟何建威控制的公司
7武汉荆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长生配偶及配偶的兄弟共同出资设立
8十堰双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长生的女儿和配偶共同出资设立,杨长生担任其监事
9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沈烈担任其独立董事
10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沈烈担任其独立董事
1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孙洁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橙色(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许霞持股86%
1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许霞担任其独立董事
14上海橙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霞及其母亲吴瑞娣控制的合伙企业
15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许霞担任董事的公司
16老河口市宏业机械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宝文配偶的父亲与兄弟共同出资设立
17老河口市丰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王宝文配偶的父亲持有2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18十堰君涛数码产品经营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的亲属出资设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19十堰俊峰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的亲属出资设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20十堰达川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的亲属出资设立,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6、报告期内曾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杨雪梅报告期内担任财务总监
2刘飞报告期内曾担任公司监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3长沙深之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孙洁曾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司,于2021年1月自该公司离职
4十堰中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王世斌曾持股30%(非控制)并曾任监事的公司,于2021年4月退出
5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孙洁曾担任独立董事,于2021年12月不再担任
6武汉亿童文教股份有限公司沈烈曾担任独立董事,于2022年2月不再担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1年2020年2019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君涛数码办公耗材--3.560.05%15.840.18%
2达川物流物流运输服务--35.720.47%202.322.36%

注:占比为占成本费用的比重,成本费用=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2)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公司向君涛数码采购办公耗材的价格按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并根据交易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公司向达川物流采购物流服务的价格根据运输里程、货物类别、运输要求等,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及变化趋势

公司向君涛数码采购办公耗材、向达川物流采购物流运输服务均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为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增强独立性,防止未来出现利益输送或侵占资产的风险,于2020年4月开始不再与君涛数码、达川物流进行合作。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要汇总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金额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十堰君涛数码产品经营部采购办公耗材-3.5615.84
十堰达川物流有限公司接受物流运输服务-35.72202.32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53.11470.80556.51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君涛数码--0.84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占成本费用的比例较低,且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情况

1、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就与君涛数码、达川物流之间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如下:

(1)2019年度的决策程序

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预计2019年度与君涛数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0万元,关联董事王世斌、姜雪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3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王世斌、姜雪和众远投资回避表决,其余出席股东均投了赞成票。

(2)2020年度的决策程序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与达川物流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补充确认与其的关联交易金额,预计2020年与达川物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5万元,与君涛数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万元,关联董事王世斌和姜雪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预计2020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王世斌、姜雪和众远投资回避表决,其余出席股东均投了赞成票。

(3)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说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0〕2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股转系统公告[2017]664号,已于2020年1月3日废止)对挂牌公司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做了如下规定:

挂牌公司的关联法人指:①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挂牌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④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⑤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系指:①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挂牌主体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②挂牌主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挂牌主体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④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⑤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挂牌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挂牌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达川物流的实际控制人为泰祥股份实际控制人王世斌的亲属,其身份虽不属于上述关联自然人第①至⑤项明确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基于谨慎性考虑,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自然人,因此达川物流为转板公司关联方,泰祥股份与达川物流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对关联方和关联关系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未就上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决策程序。

对于上述事项,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与达川物流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并补充确认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2019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更正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确认了达川物流与泰祥股份2018-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金额,并更正了年度报告。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确认公司2017-2019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7-2019年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以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和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作出了如下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十堰市泰祥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承诺函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并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减少并规范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的原则,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履行相应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保证严格遵守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承诺将不利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并尽职尽责地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截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将促使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人将促使本人任职或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进行任何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为规范运作,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本人承诺严格按照股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约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坚决杜绝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公司占用公司的资金。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保证本承诺函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遗漏或隐瞒,本人愿意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不存在变为非关联方的情形。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22]A8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公证天业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按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披露。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阅读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更全面的财务资料。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和规模考虑,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的4%或者公司资产总额的1%。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6,415.525,524.265,180.82
交易性金融资产21,779.0017,715.1113,979.80
应收票据921.56953.22769.74
应收账款2,716.453,911.343,481.62
预付款项10.456.7518.08
其他应收款59.1122.3628.14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存货1,297.151,288.171,322.05
其他流动资产6.1120,300.003.20
流动资产合计53,205.3449,721.2124,783.45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1,050.001,050.00
固定资产4,881.434,997.145,371.32
在建工程6.1874.58224.61
无形资产467.18496.59450.76
长期待摊费用33.8951.58-
递延所得税资产63.6975.1871.81
其他非流动资产0.00539.8577.57
非流动资产合计6,502.377,284.927,246.07
资产总计59,707.7257,006.1332,029.52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742.491,220.221,233.51
应付账款779.551,290.671,266.69
预收款项17.417.027.02
合同负债6.72--
应付职工薪酬381.13468.83421.54
应交税费906.04862.00749.72
其他应付款26.9014.221.95
其他流动负债0.87--
流动负债合计2,861.113,862.953,680.4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23.8330.77-
非流动负债合计23.8330.77-
负债合计2,884.943,893.723,680.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9,990.006,660.005,260.00
资本公积21,829.6525,159.655,153.62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盈余公积4,413.263,709.223,005.29
未分配利润20,589.8717,583.5414,93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6,822.7853,112.4128,349.09
所有者权益合计56,822.7853,112.4128,349.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9,707.7257,006.1332,029.52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6,037.8015,489.9817,851.13
其中:营业收入16,037.8015,489.9817,851.13
二、营业总成本9,365.408,354.359,718.76
其中:营业成本6,636.955,878.716,914.55
税金及附加227.97200.73224.95
销售费用160.47184.35624.79
管理费用1,078.901,472.061,042.61
研发费用984.21716.18917.43
财务费用211.42-68.82-5.56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111.22180.4616.39
加:其他收益61.7423.75296.2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22.52814.00854.1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6.26205.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49-28.87-92.9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9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329.468,120.759,189.93
加:营业外收入65.9452.013.33
减:营业外支出252.710.0718.23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142.698,172.699,175.03
减:所得税费用1,102.321,133.401,304.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40.377,039.297,870.5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40.377,039.297,870.57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40.377,039.297,870.5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040.377,039.297,870.5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040.377,039.297,870.5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00.801.0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00.801.00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84.9015,732.5617,534.97
收到的税费返还60.7753.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84250.12315.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490.5216,036.2617,850.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71.494,607.514,862.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59.882,275.082,723.31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1,557.011,587.182,132.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0.52683.071,032.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68.919,152.8410,75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1.616,883.427,100.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3,280.3679,056.5758,363.8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22.52814.00854.1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802.8879,870.5759,218.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4.04298.97431.60
投资支付的现金66,550.65103,202.1959,877.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204.69103,501.1660,308.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98.18-23,630.59-1,090.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1,293.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93.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30.003,682.005,26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5.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30.004,177.035,2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0.0017,116.75-5,26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20.80-12.855.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368.99356.73754.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304.043,947.313,192.8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673.034,304.043,947.31

三、审计意见类型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类型

公证天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苏公W[2022]A89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祥股份2021年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事项如下:

2021年度: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泰祥股份主要从事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的发动机主轴承盖销售收入为157,354,265.16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泰祥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泰祥股份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测试和评价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內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②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③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主要包括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④对于国内销售业务,检查合同或订单、出库单、对账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

⑤对于国外销售业务,将账面本期确认的国外收入与出库单、报关单、商业发票进行核对,以检查国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⑥结合应收账款对本期销售收入进行函证;

⑦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管理层对发动机主轴承盖的收入确认作出会计处理的判断可以被会计师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2020年度: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泰祥股份主要从事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度公司的发动机主轴承盖销售收入为153,848,434.93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泰祥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泰祥股份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检查,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泰祥股份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③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主要包括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④对于国内销售业务,通过实地走访和访谈,采取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订单、出库单、对账单、经客户签字的送货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

⑤对于国外销售业务,将报告期确认的国外收入与出库单、报关单、商业发票、银行回款流水和海关电子口岸数据进行核对,以检查国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⑥向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往来账款余额及报告期交易额。

⑦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的列报和披露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基于上述工作结果,管理层对发动机主轴承盖的收入确认作出会计处理的判断可以被会计师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

(1)事项描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泰祥股份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77,151,089.45元,因其公允价值计量采用市场可观察输入值而被归类为公允价值第一层次。由于该事项涉及的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会计师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①评价了泰祥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就泰祥股份管理层将投资确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意图获取书面声明;

③从银行、证券公司获取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明细对账单,测试金融资产投资成本及公允价值变动结转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规定;

④对泰祥股份持有的金融资产向银行、证券公司进行函证,验证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⑤从公开市场获取了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并重新计算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价值,并确认金融工具的列报和披露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会计师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的判断及估计。

2019年度: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泰祥股份主要从事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度公司的发动机主轴承盖销售收入177,930,542.34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泰祥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泰祥股份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针对这一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检查,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与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泰祥股份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③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主要包括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④对于国内销售业务,通过实地走访和访谈,采取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订单、出库单、对账单、经客户签字的送货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

⑤对于国外销售业务,将报告期确认的国外收入与出库单、报关单、商业发票、银行回款流水和海关电子口岸数据进行核对,以检查国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⑥向客户实施函证程序,函证内容包括往来账款余额及报告期交易额。

⑦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的列报和披露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管理层对发动机主轴承盖的收入确认作出会计处理的判断可以被会计师获取的证据所支持。

四、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成本、费用的主要因素

1、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的销售,因此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较大。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因素主要包括全球汽车产销量情况、整车厂对公司产品的认可程度以及公司产能情况等。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及保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与工艺水平,在保持大众集团体系内占有份额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和研发新产品,以实现收入规模的扩张。

2、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约40%,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废钢,因此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化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此外,员工人数及薪酬水平、固定资产投入和折旧水平、公司铸造件的工艺出品率及产成品的良品率也对营业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3、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主要系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费用结构相对合理。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分析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未来,随着研发人员、管理人员的增加以及新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期间费用会相应增加。

(二)影响转板公司未来盈利(经营)能力或财务状况的相关财务或非财务指标分析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及自身业务特点,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毛利率等指标对分析公司的业绩波动具有较强的预示作用。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7,793.05万元、15,384.84万元和15,735.4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870.57万元、7,039.29万元和7,040.37万元。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滑;2021年上半年,由于全球疫情形势趋于稳定,公司业绩同比恢复增长,但自下半年以来,疫情反复导致整车行业―缺芯‖,客户采购量下降,故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仅增加3.54%。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能够较好地反映公司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产品定价能力、成本管控能力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27%、62.06%和58.42%;剔除运输、港杂等费用的影响后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27%、

63.37%和59.66%,总体维持在较高水平,说明公司产品质量较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定价及成本管控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详见本节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不适用。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2020年1月1日起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

(1)国内销售:产品直接发至客户的,在客户验收合格、获得产品的控制权时公司确认销售收入;产品通过中转仓库发送给客户的,公司在收到客户签收的凭据,客户取得产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国外销售:对以FOB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发运,产品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公司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客户获得产品的控制权时公司确认收入;

对以FCA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将货物装运至客户指定的承运人,产品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公司完成合同履约义务,客户获得产品的控制权时公司确认收入。

2、适用于2019年度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方法:

(1)国内销售:产品直接发至客户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在客户验收合格或使用合格后,公司确认销售收入;产品通过中转仓库发送给客户的,公司在收到客户签收的凭据,确认商品所有权转移到客户时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以FOB或FCA方式进行交易,公司取得海关报关单时确认收入。

(二)金融工具

1、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A、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B、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

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

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

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

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承兑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比例如下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5.00
1-2年20.00
2-3年50.00
3年以上100.00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 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本节“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四)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机器设备1059.50
办公及电子设备3531.67
运输设备4523.75
其他设备3-5531.67-19.00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19年度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董事会详见本节“六、重要会计政策---
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会计估计”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0年度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收入准则,未对本公司期初留存收益产生影响---
2021年度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首次执行租赁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调整数
交易性金融资产-12,469.6412,469.64
其他流动资产12,469.64--12,469.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050.00--1,05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1,050.00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上述新金融会计准则。对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原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第73条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需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金额。”

3、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六)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七、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7.29-0.07-0.0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1.0022.77296.2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400.91924.92739.08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71.3952.01-14.8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5.08-431.92-310.80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048.15567.71709.6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157.2285.16153.0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890.92482.55556.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40.377,039.297,87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9.446,556.747,313.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6.14%6.86%7.07%

八、主要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15%
增值税按应税营业收入乘以应税税率作为销项税额,减去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差额计征/按应税营业收入乘以征收率作为应交税税额计征13%,5%
教育费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计征3%
城市维护建设按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7%
计征
地方教育附加按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计征1.5%(2019.1.1-2020.12.31)
2%(2021.1.1-2021.12.31)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

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5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取得了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42000876、GR2021420006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税函[2008]985号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因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75%加计扣除,2021年度的研发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3、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实行

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报告期期初,公司出口退税率适用16%税率;自2019年4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3%;故报告期末,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流动比率(倍)18.6012.876.73
速动比率(倍)18.1412.546.37
资产负债率4.83%6.83%11.4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553.945.80
存货周转率(次/年)5.134.504.9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945.318,928.329,920.32
归属于转板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040.377,039.297,870.57
归属于转板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6,149.446,556.747,313.9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14%4.62%5.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730.690.7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2.140.040.08
归属于转板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695.322.84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额+无形资产摊销;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8)利息保障倍数=税息前利润÷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会计年度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870.700.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240.620.62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8.310.80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060.750.75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9.441.00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7.360.930.93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分别对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分别对应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概览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6,037.8015,489.9817,851.13
营业成本6,636.955,878.716,914.55
利润总额8,142.698,172.699,175.03
净利润7,040.377,039.297,870.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0.377,039.297,87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49.446,556.747,313.9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小幅波动。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出现下滑,分别下降13.23%与

10.56%;2021年上半年,由于全球疫情形势趋于稳定,公司业绩同比恢复增长,但自下半年以来,疫情反复导致整车行业―缺芯‖,客户采购量下降,故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仅增加3.54%。

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转板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3.43个百分点,受到欧元和美元贬值的影响,财务费用较2020年增加约280万元,财务费用率由-0.44%增加到1.32%,此外公司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率增加1.52个百分点,金额增加约268万元,以上原因共同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21%。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情况

1、营业收入整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5,735.4398.1115,384.8499.3217,793.0599.67
其他业务收入302.381.89105.140.6858.080.33
合计16,037.80100.0015,489.98100.0017,851.13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67%、99.32%与98.11%。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覆膜砂、模具、废料的销售和房屋租金,报告期内每年的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年度下降了2,361.15万元,主要受2020年疫情影响,产品销售数量减少。2021年上半年,由于全球疫情形势趋于稳定,公司业绩同比恢复增长,但自下半年以来,疫情反复导致整车行业―缺芯‖,客户采购量下降,故当年公司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仅增加3.54%。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发动机主轴承盖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公司主营业务为发动机主轴承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在2020年新冠疫情对宏观经济造成较大冲击的影响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较2019年度减少2,408.21万元,下降13.53%。2021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同比恢复增长,但自下半年以来,但受疫情反复及整车行业“缺芯”影响,全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较去年同期仅增加2.28%。

报告期各期,主轴承盖产品销售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为100%。

3、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区域2021年度2020年2019年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国外:欧洲7,271.0546.217,259.0947.189,489.9653.34
美洲2,192.8013.941,109.667.21559.113.14
区域2021年度2020年2019年
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销售收入占比
南亚51.380.330.770.00--
国内:东北4,526.2428.765,174.6633.634,737.1426.62
华东1,508.879.591,739.1511.302,712.8315.25
华北73.710.4719.120.12268.401.51
华中111.390.7172.020.4725.620.14
华南--10.370.07--
合计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国外销售与国内销售。国外销售主要集中于欧洲与美洲,主要为向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斯柯达公司、巴西大众与墨西哥大众的销售,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48%、54.40%和60.15%;国内销售主要集中于东北与华东,主要为向大众一汽发动机、大众一汽发动机长春分公司、上汽大众、上海大众动力总成与上汽大众动力电池的销售,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87%、44.93%和37.08%。根据乘联会数据统计,受到芯片短缺的影响,一汽大众2021年销售数量

180.08万辆,较2020年下滑14%,上汽大众2021年销售数量为124.20万辆,较2020年下滑17.50%。受此影响,2021年虽然公司境外客户需求恢复导致境外销售金额增加,但境内客户需求量下降导致境内销售金额降低。因此总体来看,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仅略微增加。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个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4,441.4128.232,857.3318.573,705.8720.83
第二季度3,930.5124.982,905.1918.884,524.0225.43
第三季度4,053.3525.764,332.0628.164,750.9326.70
第四季度3,310.1521.045,290.2634.394,812.2427.0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15,735.43100.0015,384.84100.0017,793.05100.00

2020年一二季度,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转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计划进行生产和销售,因此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与客户的订单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三)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1、营业成本整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6,542.5498.585,837.7599.306,891.8699.67
其他业务成本94.411.4240.960.7022.690.33
合计6,636.95100.005,878.71100.006,914.55100.00

2、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业务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发动机主轴承盖6,542.54100.005,837.75100.006,891.86100.00
合计6,542.54100.005,837.75100.006,891.8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趋势基本匹配。报告期各期,发动机主轴承盖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均为100%。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性质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成本性质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2,670.7240.822,292.5039.272,770.4840.20
直接人工1,368.6920.921,091.9318.701,429.6220.74
制造费用2,307.8335.272,250.9538.562,691.7639.06
运输、港杂等费用195.292.98202.373.47--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6,542.54100.005,837.75100.006,891.86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以直接材料与制造费用为主,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40.20%、39.27%与40.82%,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39.06%、38.56%与35.27%。2020年开始,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港杂等费用在营业成本核算,2020年和2021年该部分费用金额分别为202.37万元和195.29万元。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整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9,192.8997.799,547.0999.3310,901.1999.68
其他业务毛利207.972.2164.180.6735.390.32
合计9,400.85100.009,611.27100.0010,936.58100.00

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对毛利的贡献率极低。

2、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58.42%62.06%61.2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业务毛利率68.78%61.04%60.94%
综合毛利率58.62%62.05%61.27%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由生铁、废钢等主要原材料涨价导致,且当年美元、欧元汇率对人民币总体贬值,故综合毛利率同比也有所下滑。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发动机主轴承盖毛利率58.42%62.06%61.27%
主营业务毛利率58.42%62.06%61.27%
主营业务毛利率(扣除仓储运输等费用影响)注59.66%63.37%61.27%

注:为报告期可比性,2020年和2021年毛利率剔除运输、港杂等费用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27%、62.06%和58.42%,扣除运输、港杂等费用的影响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1.27%、63.37%和59.66%,报告期内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

4、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国外58.58%63.60%61.51%
国内61.31%63.09%60.95%

注:为报告期可比性,2020年和2021年毛利率剔除运输、港杂等费用的影响。

由于2021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大幅涨价,且当年美元、欧元汇率对人民币总体贬值,公司总体毛利率有所下降。由于外销产品结构有所变动,故国外地区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5、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11.85%20.97%26.56%
中原内配27.23%29.31%32.55%
科华控股13.95%14.58%17.06%
湘油泵25.11%27.92%29.88%
飞龙股份21.23%22.99%23.31%
均值19.87%23.15%25.87%
泰祥股份58.42%62.06%61.27%

由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竞争环境不同影响产品销售价格

转板公司的产品为发动机主轴承盖,是汽车发动机的核心零部件之一。生产该发动机主轴承盖的企业相对不多,且主要向汽车生产企业提供配套,因此集中度较高,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小,对客户的议价空间相对较大。

可比上市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市场参与主体较多,竞争激烈程度相对较大,生产企业对客户的议价空间相对较小。同时,这些产品除为汽车生产企业提供配套外,售后维修市场也有大量同类产品,对产品价格也会存在一定影响。

(2)客户对产品价格的敏感度不同导致定价不同

公司销售的发动机主轴承盖单价不高,报告期内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分别52.03元/套、56.97元/套与57.94元/套。可比上市公司销售的机油泵、水泵、排气歧管、气缸体、汽缸盖和涡轮增压机零部件等,因材料价格、产品体积和产品复杂程度等原因,平均销售价格高于发动机主轴承盖。

因为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单价相对较低,对于客户而言,其产品在整车成本中所占比例极小,因此,客户对该产品价格的敏感度较低,从而在与客户协商定价时议价空间相对更大。

(3)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不同导致成本差异

转板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存在一定差异。转板公司生产的发动机主轴承盖主要材料为生铁和废钢,材料成本相对较低。可比上市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中,除了生铁和废钢外,还有镍、铝等价格较高的金属,材料成本相对较高。

(4)投入的生产设备规模不同导致成本差异

转板公司生产的主轴承盖形状相对规则,整体类似矩形,能够以较小的生产设备投入保证大批量的生产;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涡轮壳、中间壳、气压机壳、气缸体、汽缸盖、汽缸套、机油泵、水泵、排气歧管等,这类产品形状不规则且内部结构复杂,部分产品单个体积较大,因此若要成规模的批量生产,需要在生产设备上投入较多的资金,造成每年的折旧金额较大,从而影响产品成本和毛利率。

(5)核心客户的市场地位和业绩表现保障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

转板公司的核心客户为大众集团,根据大众汽车年度报告和Marklines的统计数据,报告期内无论是汽车销量还是经营业绩均有较强的表现。核心客户良好的业绩表现确保了在汽车行业整体下滑的情况下不至于大幅压缩供应商利润空间来确保自身业绩,从而确保了泰祥股份的毛利率在汽车行业下滑的情况下受到的影响较小。

(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60.471.00184.351.19624.793.50
管理费用1,078.906.731,472.069.501,042.615.84
研发费用984.216.14716.184.62917.435.14
财务费用211.421.32-68.82-0.44-5.56-0.03
合计2,435.0015.192,303.7714.872,579.2714.45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2,579.27万元、2,303.77万元和2,435.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45%、14.87%和15.19%,整体波动较小。2020年,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港杂等费用纳入“营业成本”进行核算。2020年与2021年发生的运输、港杂等费用分别为202.37万元与195.29万元,如若将该部分费用加回销售费用,则2020年与2021年销售费用分别为386.72万元与355.7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50%与2.22%。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费用----312.2049.97
质量费用109.2768.0990.9749.34147.6723.64
仓储费9.065.6411.366.1610.941.75
业务招待费20.2712.634.892.659.361.50
境外市场劳务费13.628.4915.368.3327.764.44
项目取得费用--58.9431.97106.1416.99
差旅费3.542.212.841.5410.711.71
其他4.722.94----
合计160.47100.00184.35100.00624.7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624.79万元、184.35万元和160.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50%、1.19%与1.00%。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用、质量费用、境外市场劳务费、项目取得费用等,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5.04%、89.65%与76.58%。

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较2019年减少440.44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从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港杂等费用纳入“营业

成本”进行核算。当年该部分费用为202.37万元。另外,公司对墨西哥大众的项目取得费用根据约定相较2019年较少。

① 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运费分别为312.20万元、202.37万元与195.29万元,当期销量分别为342万套、270万套和272万套。公司自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费纳入“营业成本”进行核算。

公司境内销售中大众一汽发动机采用上门自提的方式。除此之外,公司内销产品需要自行选择物流公司送货至对方工厂或中转库,并承担运输费用。2020年,公司对大众一汽发动机的销量占比相较2019年有所增加,客户结构的变化带来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下降。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随每年销售数量的变化略有波动,但与其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

②质量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质量费用主要为公司聘请境外劳务机构为境外销售产品提供质量支持服务而支付的费用,以及零星的境内不合格品的客户索赔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质量费用分别为147.67万元、90.97万元与109.27万元。

公司的质量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左右,与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且与公司的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相匹配,质量费用的波动具有合理性。

③项目取得费用

项目取得费用为公司取得墨西哥大众产品提名信后,墨西哥大众要求公司支付的特定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项目取得费用分别为106.14万元、58.94万元与0万元,根据汽车零部件行业惯例及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协商确定,项目取得费用的支付标准为相关项目的预计年总销售额的一定比例。

2019年,公司获得墨西哥大众EA888系列三代2.0L发动机主轴承盖项目的定点,公司与客户约定的项目取得费用分两年支付,第一年按照预计年总销售额

的5%支付150,000美元,第二年(2020年)按预计年总销售额的3%支付90,000美元。报告期内,墨西哥大众的定点项目进入量产阶段后,公司对墨西哥大众的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上述两个项目的取得费用均是公司获得项目定点后,墨西哥大众要求支付的费用。从客户开发、项目定点至项目取得费用的沟通过程,公司均通过客户正式流程,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的项目取得费用不属于商业贿赂。首先,公司通过客户常规的项目招投标程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获得项目定点。两笔项目取得费用均是公司获得项目定点后,客户才要求支付的,不存在通过支付相关费用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情况。

其次,客户业务人员均通过公司邮箱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交流,项目取得费用的沟通过程留痕,不存在公司暗中与客户业务人员协商,给予财物或其他好处的情况。

最后,公司项目取得费用的支付对象是墨西哥大众,款项由公司通过电汇直接支付至客户账户,并且公司将项目取得费用的情况如实入账。

综上所述,公司的项目取得费用是客户在项目定点后为节省采购成本提出的费用,符合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征,公司不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况。

由于项目取得费用与公司取得客户订单相关,并非需要在产品生命周期中持续支付,不符合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因此公司将项目取得费用在发生当期一次性计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④境外市场劳务费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发生的境外市场劳务费是转板公司为服务境外客户聘请的德国专业服务机构RIV GmbH Regler Industrievertretungen(以下简称“RIV”)和Christoff Langthaler Engineering GmbH(以下简称“LCI”)而支付的固定费用。报告期内,这两家机构主要负责协助公司与境外客户进行日常联络,在境外客户处对产品进行现场售后处理以及协助公司进行境外市场开拓。

上述费用为每月固定金额,费用的支付均存在真实交易背景,业务开展时双方均签署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转板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对方的服务支付费用,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境外市场劳务费分别为27.76万元、15.36万元与13.62万元,公司2020年与2021年境外市场劳务费明显减少主要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与境外服务商协商并降低了每月固定费用的支付标准。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2.18%3.36%3.27%
中原内配3.02%3.21%7.79%
科华控股1.64%1.66%3.63%
湘油泵1.50%4.25%5.51%
飞龙股份3.13%3.65%6.22%
均值2.29%3.23%5.28%
泰祥股份1.00%1.19%3.50%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其中2019年和2020年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因湘油泵将销售运输费调整至营业成本,导致转板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其差异减少。转板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差异原因除运输费的列示科目不同外,主要原因系转板公司销售费用中无人员薪酬。转板公司不存在专职销售人员,兼职的销售人员更多是以负责基础的商务支持性工作为主。项目承揽一般都是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牵头,新项目的开发方案和技术测试等前期开发工作主要由公司的研发人员配合完成。另外,公司秉承做精做深优质客户的市场拓展策略,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为长期合作的老客户,所以客户开发成本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433.9640.22371.4825.24423.2740.60
折旧摊销费用89.998.3477.825.2941.573.99
办公费92.908.6188.946.0452.225.01
差旅费30.852.8626.341.7921.612.07
业务招待费47.234.3831.662.1525.002.40
中介咨询费241.3022.37165.1011.2269.016.62
董事会费46.754.3354.003.6733.103.17
水电费10.560.988.710.5910.010.96
维修维护费69.016.4034.932.3735.793.43
股份支付--432.9029.41310.8029.81
停工损失--139.979.51--
其他费用16.341.5140.222.7320.231.94
合计1,078.90100.001,472.06100.001,042.6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042.61万元、1,472.06万元和1,078.9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4%、9.50%与6.73%。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薪酬、中介咨询费、股份支付、停工损失等。

① 职工薪酬

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423.27万元、371.48万元和433.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7%、2.40%和2.71%,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湖北省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现免征,当年职工薪酬金额有所降低。

②中介咨询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中介咨询费分别为69.01万元、165.10万元和241.30万元。中介咨询费为公司聘请的证券公司辅导费、持续督导费、会计师年审费用、律师服务费、中介机构尽职调查费用、认证费等。

2021年因向创业板转板,因此支付了较多的费用。公司的中介咨询费与公司的实际业务发生情况相匹配,波动具有合理性。

③股份支付情况

2019年与2020年,公司股份支付确认的金额分别为310.80万元与432.90万元,占当期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9.81%与29.41%。股份支付相关情况参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四节 转板公司基本情况”之“八、转板公司已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情况”。

④停工损失

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公司年初出现停工停产,停工损失系停工期间仍需发生的人工、固定资产折旧等基本的固定成本。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的通知规定,非正常停工费用应在这些支出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处理。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4.05%6.27%5.63%
中原内配7.77%8.36%9.23%
科华控股3.77%3.41%3.01%
湘油泵3.60%3.56%4.56%
飞龙股份5.97%6.64%7.33%
均值5.03%5.65%5.95%
泰祥股份6.73%9.50%5.84%

注1: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20年管理费用率较高。2020年管理费用率较高的原因一是公司在2020年进行了股权激励,确认了股份支付金额432.90万元;二是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公司发生了停工损失139.97万元;三是公司2020年进行了公开发行股票等资本运作、进行了TISAX信息安全评估等事项,中介咨询费总额较2019年增加约96万元。排除上述影响后,公司2020年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较低。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工资薪酬529.4553.79419.4758.57522.5356.96
材料消耗245.5424.95160.0722.35223.6024.37
设计费15.211.5514.332.0035.193.84
设备运行维护费52.165.3051.227.1556.316.14
折旧费24.572.5018.042.5217.651.92
研发燃料及动力28.332.8826.883.7536.593.99
模具装备开发及制造费1.470.150.310.042.780.30
其他费用87.498.8925.863.6122.802.49
合计984.21100.00716.18100.00917.4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917.43万元、716.18万元和984.21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5.14%、4.62%和6.14%。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工资薪酬、材料消耗、设计费、设备运行维护费、研发燃料及动力费等,其中工资薪酬占比分别为56.96%、58.57%和53.79%,占比较高。公司每年保持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进行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成本控制能力,同时满足下游客户技术工艺革新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于发生当期全部费用化,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2)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4.39%4.82%4.49%
中原内配5.59%6.06%6.36%
科华控股3.51%3.70%3.85%
湘油泵6.46%6.54%6.72%
飞龙股份6.33%6.60%6.96%
均值5.26%5.54%5.68%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泰祥股份6.14%4.62%5.14%

注1:研发费用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数相近,处于行业正常水平;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出现停工停产,业绩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导致研发活动投入减少、研发人员工资水平有所下降;2021年度因公司逐步恢复生产,疫情影响减弱,研发费用率有所恢复,且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

(3)报告期内的研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
以前期间2019年2020年2021年
1东风雷诺发动机主轴承盖(灰铁)工艺研发450.00312.7393.82--已投入完毕
2主轴承盖铸造模具双层工艺研发338.00285.3246.98--已投入完毕
3EA888四代发动机主轴承盖工艺研发(铸造)300.00-188.6233.75-已投入完毕
4EA888四代发动机主轴承盖工艺研发(机加)370.00-198.8762.17-已投入完毕
5机加二线自动铣削专机研发210.00-162.7217.98-已投入完毕
6机加一线自动多轴钻孔专机研发165.00-130.1139.73-已投入完毕
7机加五线自动拉削专机研发145.00-96.3049.09-已投入完毕
8铸态高强度全铁素体球墨铸铁差速器壳工艺研发400.00--171.04172.08完成工艺研发,并取得专利
9应用于连体主轴承盖机加工艺自动化研发400.00--164.03196.68样件试制阶段
10乘用车差速器壳体机加工艺研发225.00--178.3768.14基本完成工艺研发
11铸造一线升级改造300.00---125.84设计与试验阶段
12发动机主轴承盖分类、整理、标记自动化组合应用100.00---84.47设计与试验阶段
13发动机主轴承盖视觉检验自动化应用120.00---95.68设计与试验阶段
14EA897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模具工艺研发150.00---104.74样件试制阶段
15EA897发动机主轴承盖铸造工艺研发250.00---136.58样件试制阶段

4、财务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手续费3.633.883.98
减:利息收入111.22180.4616.39
减:汇兑收益--4.95
加:汇兑损失300.5252.59-
加:现金折扣18.4955.1711.79
合计211.42-68.82-5.56

由于公司出口商品涉及收到外币,因此影响公司财务费用的主要项目为汇兑收益与汇兑损失,2021年度,由于欧元、美元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导致公司当期产生汇兑损失300.52万元。

(2)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蠡湖股份0.62%0.95%1.35%
中原内配2.13%3.09%2.63%
科华控股6.53%5.06%1.96%
湘油泵1.76%2.38%1.68%
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飞龙股份1.25%1.23%1.10%
均值2.46%2.54%1.74%
泰祥股份1.32%-0.44%-0.03%

由于转板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银行借款,故财务费用率相比可比公司较低。

(六)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准备65.49-28.87-92.90
信用减值损失小计65.49-28.87-92.90
坏账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小计---
减值损失合计65.49-28.87-92.90

报告期内,公司的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公司于2019年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各项金融工具减值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纳入“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核算。公司于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2021年度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分别为-92.90万元、-28.87万元与65.49万元,金额均较小。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5.3594.19115.12
出售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1,447.17719.81739.08
合计1,522.52814.00854.19

公司投资收益来源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和出售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46.26205.11-
合计-46.26205.11-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

(九)其他收益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因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将报告期内发生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财务报表中以其他收益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开发区黄金十条商贸奖励42.60--
商务经济三项工作先进单位奖励10.0010.0010.00
十堰市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励8.00-23.00
返还个税手续费0.740.984.73
商标注册奖励0.40--
稳岗补贴-7.375.24
“以工代训”补贴-3.40-
发明专利授权奖励-2.00-
外贸出口先进单位奖励--20.64
纳税先进单位奖励--15.5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十堰市第一批省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100.00
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80.00
新三板持股平台税收奖励资金--36.67
总工会创新工作室补助--0.50
循环化改造中央补助资金---
省级外贸专项奖励---
合计61.7423.75296.27

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3.18%、0.28%和0.75%。总体来看,政府补助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严重依赖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情况。

(十)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赔偿收入58.78--
废料销售7.155.902.48
研发项目补偿收入-38.75-
无法支付的款项-7.07-
其他-0.280.85
合计65.9452.013.3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33万元、52.01万元与65.94万元。2020年度因雷诺汽车退出中国市场,公司收到东风雷诺补偿38.75万元;2021年度,巴西大众未按约定订单量进行采购,公司获得巴西大众赔偿专用模具与夹具赔偿款54.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3.69-11.05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15.380.070.08
滞纳金--0.00
工伤补偿8.18-7.10
其他225.47--
合计252.710.0718.23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8.23万元、0.07万元与252.71万元。2021年度,公司其他非经常性支出不涉及产品质量问题,为不法人员冒用公司名义,使用错误账户收取客户墨西哥大众货款共34.76万美元。公司发现后立刻与客户取得联系,通知客户立即停止并不再向错误的账户支付货款,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考虑到公司与客户墨西哥大众的长期合作,经公司管理层与墨西哥大众沟通后,决定承担此损失。

(十一)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097.781,106.001,317.54
递延所得税费用4.5527.40-13.09
合计1,102.321,133.401,304.46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主要税项”。

报告期内,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8,142.698,172.699,175.03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221.401,225.901,376.2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11.30-14.13-17.2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9.852.1948.68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额影响-147.63-80.57-103.21
所得税费用1,102.321,133.401,304.46

十一、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分部报告信息。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53,205.3489.1149,721.2187.2224,783.4577.38
非流动资产6,502.3710.897,284.9212.787,246.0722.62
合计59,707.72100.0057,006.13100.0032,029.52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2,029.52万元、57,006.13万元和59,707.72万元,主要为流动资产,占比均达77%以上。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6,415.5249.655,524.2611.115,180.8220.90
交易性金融资产21,779.0040.9317,715.1135.6313,979.8056.41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票据921.561.73953.221.92769.743.11
应收账款2,716.455.113,911.347.873,481.6214.05
预付款项10.450.026.750.0118.080.07
其他应收款59.110.1122.360.0428.140.11
存货1,297.152.441,288.172.591,322.055.33
其他流动资产6.110.0120,300.0040.833.200.01
流动资产合计53,205.34100.0049,721.21100.0024,783.45100.00

截至各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4,783.45万元、49,721.21万元与53,205.34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77.38%、87.22%与89.11%,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公司2020年末流动资产相较于2019年末增长24,937.76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筹得募集资金所致。公司2021年末流动资产相较于2020年末增长3,484.1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021年末相较于2020年末增长20,891.2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2021年末相较于2020年减少了20,293.89元,主要原因系期末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4.866.796.49
银行存款25,666.683,741.433,928.43
其他货币资金743.981,776.041,245.91
合计26,415.525,524.265,180.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5,180.82万元、5,524.26万元和26,415.5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90%、11.11%和49.65%。2021年末货币资金相较于2020年末涨幅较大的主要系期末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银行存款大幅增加所致。

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金额较小。报告期各期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外汇掉期交易保证金和证券账户资金余额。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779.0017,715.1113,979.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系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适当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主要为公司购买的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国债逆回购等,其中基金为短期流动性强的产品,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与信托计划不超过1年,国债逆回购不超过14天,均具有较高的可回收性。公司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公司严格遵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后,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世斌先生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办理理财产品购买事宜。购买完成后,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跟踪理财产品的最新动态,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票据种类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921.56953.22769.74
应收票据合计921.56953.22769.7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769.74万元、953.22万元和

921.5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1%、1.92%和1.73%。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系客户以票据形式与公司结算的货款,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内。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多为信誉良好、资本金充足的商业银行,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较小,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收到的票据背书或贴现行为,故公司不存在应收款项融资。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859.434,104.933,648.35
1至2年-2.3248.91
2至3年-48.91-
3年以上29.31--
小计2,888.744,156.163,697.27
减:坏账准备172.28244.82215.65
合计2,716.453,911.343,481.62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29.311.0129.31100.00-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859.4398.99142.975.002,716.45
合计2,888.74100.00172.285.962,716.45

单位:万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310.7129.3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126.8599.29215.515.223,911.34
合计4,156.16100.00244.825.893,911.34

单位:万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9.310.7929.31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667.9699.21186.345.083,481.62
合计3,697.27100.00215.655.833,481.62

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2021年12月31日斯柯达公司29.3129.31100子公司破产,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2020年12月31日斯柯达公司29.3129.31100子公司破产,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2019年12月31日斯柯达公司29.3129.31100子公司破产,款项无法收回

(3)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大众一汽发动机长春分公司644.5522.3132.23
墨西哥大众566.9319.6328.35

类别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信用风险特征244.82-67.425.12172.28
合计244.82-67.425.12172.28

类别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信用风险特征215.6529.17--244.82
合计215.6529.17--244.82

类别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按信用风险特征122.6692.99--215.65
合计122.6692.99--215.65

项目

项目核销金额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5.12--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大众汽车405.2314.0320.26
大众一汽发动机386.7513.3919.34
匈牙利奥迪365.6812.6618.28
合计2,369.1482.02118.46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大众一汽发动机长春分公司833.0720.0441.65
匈牙利奥迪768.3018.4938.42
墨西哥大众701.2316.8735.06
大众一汽发动机511.6612.3125.58
大众汽车461.1811.1023.06
合计3,275.4478.81163.77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匈牙利奥迪995.7026.9349.79
大众一汽发动机长春分公司798.1821.5939.91
大众汽车702.4419.0035.12
大众一汽发动机452.1812.2322.61
斯柯达公司302.478.1844.43
合计3,250.9887.93191.86

(6)应收款项分析

①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481.62万元、3,911.34万元和2,716.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05%、7.87%和5.1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2,888.744,156.163,697.27
坏账准备172.28244.82215.6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716.453,911.343,481.62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8.01%26.83%20.7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5.11%7.87%14.05%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以及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均较低,说明公司销售回款状况相对较好。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全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同比下滑,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相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及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2019年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蠡湖股份32.32%39.68%38.63%
中原内配22.27%26.94%22.74%
科华控股30.51%34.94%35.11%
湘油泵25.12%29.45%36.46%
飞龙股份23.76%26.43%23.17%
平均26.80%31.49%31.22%
泰祥股份18.01%26.83%20.71%
应收账款净值占流动资产比重蠡湖股份37.17%38.71%37.46%
中原内配26.29%24.26%20.22%
科华控股30.20%28.14%33.87%
湘油泵24.06%26.33%35.73%
飞龙股份32.81%36.56%32.63%
平均30.11%30.80%31.98%
泰祥股份5.11%7.87%14.05%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和应收账款净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说明公司应收账款总体回款情况较好。

②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所占比例分别为98.68%、98.77%和

98.99%。由于客户信用良好,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总体较好。

③坏账计提比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龄泰祥股份蠡湖股份中原内配科华控股湘油泵飞龙股份
1年以内5%5%5%5%5%180天以内1%
180天以上3%
1-2年20%15%10%20%10%10%
2-3年50%30%30%50%30%30%
3-4年100%50%50%100%100%10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相对谨慎。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公司大额应收账款客户为国内外的大众集团成员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并和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0次、3.94次和4.55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蠡湖股份3.172.412.66
中原内配4.734.393.77
科华控股3.312.852.72
湘油泵3.943.613.03
飞龙股份4.314.054.36
平均3.893.463.31
泰祥股份4.553.945.8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指标。

(7)第三方回款

2021年,由于北京宝沃出现债务危机,北京宝沃、福田汽车和转板公司签署《三方协议》,约定由福田汽车代北京宝沃向转板公司支付材料费、模具费、呆滞物料费用款项合计126.65万元(含税),占当年转板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70%,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9月结清。转板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福田汽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经核查,中介机构认为,上述第三方回款是为解决北京宝沃因债务危机无法支付拖欠的货款问题,具有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第三方回款形成收入占当年转板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70%,比例较低,不构成重大影响;转板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福田汽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资金流、实物流与三方协议约定及商业实质一致。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8.08万元、6.75万元和10.45万元,均为公司对供应商的预付材料款、燃气费款等,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备用金3.85-6.85
押金及保证金0.100.100.60
往来款项及其他--0.14
代扣代缴款项58.3723.5422.13
合计62.3223.6429.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62.2299.8423.5499.5829.6299.66
1-2年------
2年以上0.100.160.100.420.100.34
小计62.32100.0023.64100.0029.72100.00
减:坏帐准备3.21-1.281.58
合计59.11-22.3628.14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代扣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8.14万元、22.36万元和和59.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低。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按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原材料516.36499.82370.63
在产品230.59250.94282.01
库存商品284.02168.95327.22
发出商品266.18368.47342.20
合计1,297.151,288.171,322.05

(1)存货分析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各期期末存货规模存在一定波动。原材料主要包括生铁、废钢、覆膜砂等;发出商品是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签收或尚未获取报关单的产品,以及存放在中转仓库的产品。

为避免生产线清线检修和春节假期影响发货,公司通常会在春节前1个月至1个半月时间开始加大采购和生产。因2020年春节在1月末,2021年春节在2月中旬,2022年春节在1月底,因此2019年末、2021年末的库存商品余额相对较大。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未取得报关单的出口产品,金额分别为342.20万元、

368.47万元和266.18万元,均于报告期各期期后完成销售。

由于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制定生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生产和备货,期末存货余额和客户的订单需求相关,一般不会出现积压或滞销的情况。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相对较快,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0次、4.50次和5.13次。

由于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客户下达产品需求计划后,公司根据自身库存情况和报关、运输周期而制定采购、生产和发货计划,保证了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2019-2020年,公司销量下降导致营业成本有所下降,公司存货周转率随之降低,2021年度有所恢复。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指标比较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2020年2019年
存货周转率(次)蠡湖股份2.702.112.52
中原内配3.062.642.34
科华控股3.043.093.18
湘油泵3.834.003.06
飞龙股份3.303.363.27
平均3.193.042.87
泰祥股份5.134.504.9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的水平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指标。

(3)转板公司中转库相关合同

①公司中转库的具体运作情况及对应的销售产品

转板公司共有两个中转库,分别为“北京鑫三石物资配送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转库”)和“上海悦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转库”)。

A、北京中转库

北京中转库系转板公司为保障向北京宝沃供货所租用的仓库,主要对应的销售产品类型为北京宝沃G01和G02发动机主轴承盖。公司与北京中转库签订《仓储配送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B、上海中转库

上海中转库系转板公司为保障向上汽大众、动力电池和上海大众动力总成供货而租用的仓库,主要对应的销售产品类型为EA888系列第三代发动机主轴承盖和EA211系列发动机主轴承盖。公司与上海中转库签订《第三方物流服务》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②公司中转库销售模式下的内部控制流程及有效性

A、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

a、向中转库发货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和中转库的库存情况,定期向中转库发货。公司根据产品名称和发货数量开具调拨单安排发货,ERP系统上相关存货由“成品库”调拨至“上海三方物流仓库”或“北京三方物流库”。中转库收货后,对货物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清点检验后办理入库。

b、中转库发货、月度对账及收入确认中转库与泰祥股份签署的协议对发货条款进行了约定。根据约定,中转库根据泰祥股份客户要求的配送时间、地点、品种和数量配送产品,并将库存变化及时向泰祥股份进行反馈,泰祥股份开具销货单在ERP中办理存货出库。

每月月末,中转库向泰祥股份发送库存报表,报表列明了本月收发货物情况和月末库存情况。泰祥股份核对库存报表、公司EPR系统数据和客户签收货物的凭据,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报告期内未出现库存差异。因公司确认收入时均取得了客户签收凭据,收入确认真实,不存在跨期情况。

c、货物盘点

每年年末公司将进行年终盘点时公司将安排专人对中转库进行盘点。盘点开始前,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计划和中转库的库存情况向中转库发货,确保盘点期间不向中转库进行发货且盘点日无在途货物。盘点日,盘点人员根据公司ERP系统中前一日晚的存货明细表与中转库报表和存货实物进行核对盘点。报告期内,公司对中转库的盘点未出现差异。

d、财务报表的列报

报告期末,公司将中转库中的存货作为发出商品进行列报。

B、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转库和客户之间未出现库存不一致的情况,内部控制均有效执行。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理财产品-20,300.00-
待抵扣进项税额--3.20
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6.11--
合计6.1120,300.003.20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50.0016.151,050.0014.411,050.0014.49
固定资产4,881.4375.074,997.1468.605,371.3274.13
在建工程6.180.1074.581.02224.613.10
无形资产467.187.18496.596.82450.766.22
长期待摊费用33.890.5251.580.71--
递延所得税资产63.690.9875.181.0371.810.99
其他非流动资产--539.857.4177.571.07
合计6,502.37100.007,284.92100.007,246.0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246.07万元、7,284.92万元和6,502.37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22.62%、12.78%和10.89%,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持有十堰农商行1,046.50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0.74%,投资成本为1,050万元。2019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因该金融资产为股权且公司拟长期持有而非为了近期出售或短期获利,因此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于2019年末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列报。因十堰农商行为非上市公司,无公开市场价格,因此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选择第三层次,且十堰农商行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49.235,069.69524.39126.17919.498,788.97
2.本期增加金额518.86283.3126.180.1238.23866.70
(1)购置-12.9726.180.1212.7352.00
(2)在建工程转入518.86270.34--25.50814.70
3.本期减少金额-480.570.77-57.80539.14
(1)处置或报废-480.570.77-57.80539.14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2,668.094,872.42549.81126.29899.919,116.5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49.752,175.53474.95103.12488.483,791.83
2.本期增加金额104.60447.6565.538.92102.28728.98
(1)计提104.60447.6565.538.92102.28728.98
3.本期减少金额-282.302.35-1.06285.71
(1)处置或报废-282.302.35-1.06285.71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2)转入在建工程------
4.期末余额654.352,340.87538.13112.04589.714,235.1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13.742,531.5511.6814.25310.214,881.43
2.期初账面价值1,599.482,894.1649.4423.05431.014,997.14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49.234,876.71506.79126.17807.478,466.37
2.本期增加金额-198.9818.93-114.71332.62
(1)购置-107.0218.93-61.74187.69
(2)在建工程转入-91.97--52.97144.93
3.本期减少金额-6.001.32-2.6910.02
(1)处置或报废--1.32-2.694.02
(2)转入在建工程-6.00---6.00
4.期末余额2,149.235,069.69524.39126.17919.498,788.9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46.441,729.40455.5093.65370.063,095.05
2.本期增加金额103.31450.9720.719.47119.83704.29
(1)计提103.31450.9720.719.47119.83704.29
3.本期减少金额-4.851.26-1.417.51
(1)处置或--1.26-1.412.66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报废
(2)转入在建工程-4.85---4.85
4.期末余额549.752,175.53474.95103.12488.483,791.83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599.482,894.1649.4423.05431.014,997.14
2.期初账面价值1,702.793,147.3051.2932.52437.415,371.32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149.234,624.07505.21122.37745.228,146.10
2.本期增加金额-252.633.263.8067.60327.29
(1)购置-95.873.263.8042.12145.06
(2)在建工程转入-156.76--25.48182.24
3.本期减少金额--1.68-5.347.03
(1)处置或报废--1.68-5.347.03
4.期末余额2,149.234,876.71506.79126.17807.478,466.3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46.451,291.27379.4585.04286.682,388.88
2.本期增加金额99.99438.1377.668.6184.90709.29
(1)计提99.99438.1377.668.6184.90709.29
3.本期减少金额--1.60-1.523.12
(1)处置或报废--1.60-1.523.12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4.期末余额446.441,729.40455.5093.65370.063,095.05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702.793,147.3051.2932.52437.415,371.32
2.期初账面价值1,802.783,332.80125.7737.33458.545,757.22

(2)固定资产分布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及其变动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2,013.7441.251,599.4832.011,702.7931.70
机器设备2,531.5551.862,894.1657.923,147.3058.59
运输设备14.250.2923.050.4632.520.61
办公及电子设备11.680.2449.440.9951.290.95
其他设备310.216.35431.018.63437.418.14
合计4,881.43100.004,997.14100.005,371.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受限情形。

(3)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9,116.53万元,扣除折旧后的净值为4,881.43万元,综合成新率为53.5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减值准备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2,668.09654.3575.47%-2,013.74
机器设备4,872.422,340.8751.96%-2,531.55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成新率减值准备净值
办公及电子设备549.81538.132.12%-11.68
运输设备126.29112.0411.28%-14.25
其他设备899.91589.7134.47%-310.21
合计9,116.534,235.1053.54%-4,881.43

公司已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与定期保养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期末固定资产不存在因遭受毁损而不具备生产能力和转让价值、长期闲置或技术落后受淘汰等原因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4)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年、%

类别泰祥股份注中原内配科华控股湘油泵飞龙股份
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年限残值率折旧年限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20420520-505205
机器设备1051045、1058-125105
运输设备4554555545
办公及电子设备35543、55////
其他设备3-5554//5-10535

注:由于可比公司蠡湖股份固定资产分类与泰祥股份差异较大,故此处未作对比。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期初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类别其他期末余
余额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其他设备减少
2021年
自动化生产线工程7.8522.34-2.3721.63-6.18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募投项目)53.88209.15-263.04---
研发中心建设4.88522.78518.864.933.87--
泛微OA软件项目7.9618.58---26.55-
合计74.58772.85518.86270.3425.5026.556.18
2020年
厂房扩建土地费用95.650.05---95.70-
自动化生产线工程128.9723.81-144.93--7.85
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募投项目)-53.88----53.88
研发中心建设-4.88----4.88
泛微OA软件项目-7.96----7.96
机加车间装修-53.05---53.05-
合计224.61143.65-144.93-148.7574.58
2019年
厂房扩建土地费用123.8599.89---128.0995.65
自动化生产线工程138.47172.73-156.7625.48-128.97
PLM软件113.136.42---119.54-
合计375.45279.04-156.7625.48247.63224.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无用于抵押、担保或所有权受限的情况。厂房扩建土地费用、自动化生产线工程、泛微OA软件、PLM软件、轻钢库房等项目中的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板公司出具验收报告,将其转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上述转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相关资产目前均已投产,机器设备运行良好。募投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受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进展较预期有所延迟,其中研发中心项目根据规划在武汉购置的办公室场所在报告期末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上述在建工程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股权融资资金,不存在利息资本化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因长期闲置或技术落后受淘汰等原因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34.00159.27693.27
2.本期增加金额-26.5526.55
在建工程转入-26.5526.55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534.00185.82719.8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7.1799.5196.67
2.本期增加金额10.2245.7555.97
计提10.2245.7555.97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107.39145.25252.6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26.6140.57467.18
2.期初账面价值436.8259.77496.59

单位:万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38.29159.27597.57
2.本期增加金额95.70-95.70
在建工程转入95.70-95.70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534.00159.27693.2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87.1559.65146.80
2.本期增加金额10.0239.8549.87
计提10.0239.8549.87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97.1799.50196.6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36.8259.77496.59
2.期初账面价值351.1499.62450.76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10.2039.73349.93
2.本期增加金额128.09119.54247.63
在建工程转入128.09119.54247.63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438.29159.27597.57
二、累计摊销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合计
1.期初余额79.9030.90110.81
2.本期增加金额7.2528.7536.00
计提7.2528.7536.00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87.1559.65146.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51.1499.62450.76
2.期初账面价值230.308.83239.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426.6191.32%436.8287.96%351.1477.90%
软件使用权40.578.68%59.7712.04%99.6222.10%
合计467.18100.00%496.59100.00%450.76100.00%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软件。其中,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系公司坐落于十堰市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广州路16号、十堰市茅箭区(白浪)龙门工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公司现有的无形资产中,不存在超出预计使用期限、在报告期内市价持续下跌或不能给公司未来带来经济利益等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或所有权受限的情况。

(2)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不存在研发支出资本化的情况。

5、长期待摊费用

2020年,由于公司车间进行维修,形成长期待摊费用,2020年12月31日与2021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51.58万元和33.89万元。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在非流动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较小。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坏账准备和税款抵减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71.81万元、75.18万元和63.69万元。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付购房款-539.85-
预付设备款--77.57
合计-539.8577.57

2020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由于当年购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场地,导致当年末预付购房款金额较大。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4.553.945.8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存货周转率(次/年)5.134.504.90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0次、3.94次和4.55次,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0次、4.50次和5.13次。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有所下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随之降低。2021年度有所恢复。

2、资产周转能力的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周转率 (次/年)蠡湖股份3.172.412.66
中原内配4.734.393.77
科华控股3.312.852.72
湘油泵3.943.613.03
飞龙股份4.314.054.36
均值3.893.463.31
泰祥股份4.553.945.80
存货 周转率(次/年)蠡湖股份2.702.112.52
中原内配3.062.642.34
科华控股3.043.093.18
湘油泵3.834.003.06
飞龙股份3.303.363.27
均值3.193.042.87
泰祥股份5.134.504.90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泰祥股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高于其他公司,说明公司资产周转能力较强。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861.1199.173,862.9599.213,680.43100.00
非流动负债23.830.8330.770.79--
合计2,884.94100.003,893.72100.003,680.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3,680.43万元、3,893.72万元和2,884.94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票据742.4925.951,220.2231.591,233.5133.52
应付账款779.5527.251,290.6733.411,266.6934.42
预收款项17.410.617.020.187.020.19
合同负债6.720.23----
应付职工薪酬381.1313.32468.8312.14421.5411.45
应交税费906.0431.67862.0022.31749.7220.37
其他应付款26.900.9414.220.371.950.05
其他流动负债0.870.03----
合计2,861.11100.003,862.95100.003,680.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日常经营密切相关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应交税费构成。各主要项目的构成及变动分析如下:

1、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为向供应商开具用于支付采购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种类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42.491,220.221,233.51
合计742.491,220.221,233.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233.51万元、1,220.22万元和

742.4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3.52%、31.59%和25.95%,各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中无逾期未承兑的票据,应付票据的主要对象及金额与供应商采购情况相匹配。

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751.761,264.441,189.13
1至2年8.2512.3351.88
2至3年11.532.33-
3年以上8.0211.5825.69
合计779.551,290.671,266.69

2021年末,转板公司应付账款相较去年末减少较多,主要由于第四季度产量较低,原材料采购金额相应较低。

(2)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165.8421.27%材料款
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100.9012.94%材料款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十堰供电公司(电费)73.089.37%电费
湖北楚峰铸造材料有限公司69.628.93%材料款
上海得斯威国际货运有限公司29.133.74%运费
合计438.5656.25%-

3、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预收款项17.417.027.02
合同负债6.72--
合计24.137.027.02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总额分别为7.02万元、7.02万元和24.1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9%、0.18%和0.84%。预收款项系公司预收租金,合同负债系部分客户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采购款。

4、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68.832,335.412,423.12381.13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36.76136.76-
合计468.832,472.172,559.88381.13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21.542,309.612,262.32468.83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7612.76-
合计421.542,322.372,275.08468.83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45.342,528.692,552.49421.54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8.44128.44-
3、辞退福利-43.6843.68-
合计445.342,700.812,724.61421.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421.54万元、468.83万元和381.1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45%、12.14%和13.32%。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以短期薪酬为主,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64.842,060.212,143.93381.13
2、职工福利费-96.4196.41-
3、社会保险费-75.8875.88-
其中:医疗保险费-69.5469.54-
工伤保险费-6.346.34-
4、住房公积金-70.8370.8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9932.0836.07-
合计468.832,335.412,423.12381.13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21.542,004.181,960.87464.84
2、职工福利费-143.66143.66-
3、社会保险费-62.1662.16-
其中:医疗保险费-61.8261.82-
工伤保险费-0.340.34-
4、住房公积金-49.1049.1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0.5146.523.99
合计421.542,309.612,262.32468.83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45.342,294.682,318.48421.54
2、职工福利费-110.88110.88-
3、社会保险费-63.6363.63-
其中:医疗保险费-59.5759.57-
工伤保险费-0.720.72-
生育保险费-3.343.34-
4、住房公积金-49.9349.93-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589.58-
合计445.342,528.692,552.49421.54

(3)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31.03131.03-
2、失业保险费-5.735.73-
合计-136.76136.76-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2.2312.23-
2、失业保险费-0.530.53-
合计-12.7612.76-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23.24123.24-
2、失业保险费-5.195.19-
合计-128.44128.44-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增值税74.4138.4517.82
企业所得税797.78806.00717.54
城建税13.472.691.25
城镇土地使用税-1.751.55
教育费附加5.771.150.53
地方教育费附加3.850.580.27
个人所得税3.504.434.41
房产税6.686.225.68
印花税0.310.450.38
环境保护税0.280.280.28
合计906.04862.00749.7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749.72万元、862.00万元和906.0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37%、22.31%和31.67%,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6、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的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6.1014.021.75
1至2年10.60-0.20
2至3年-0.20-
3年以上0.20--
合计26.9014.221.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95万元、14.22万元和26.9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5%、0.37%和0.94%,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较低。

7、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0.87万元,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8.8523.83205.1130.77
合计158.8523.83205.1130.77

(四)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情况。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8.6012.876.73
速动比率(倍)18.1412.546.37
资产负债率4.83%6.83%11.4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945.318,928.329,920.32
利息保障倍数(倍)---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高,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而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综上,公司负债水平较低,资产流动性较好,偿债能力较强。

3、偿债能力的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蠡湖股份1.521.691.55
中原内配1.441.312.20
科华控股1.051.021.03
湘油泵1.631.671.17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飞龙股份1.141.141.08
均值1.361.371.41
泰祥股份18.6012.876.73
速动比率蠡湖股份0.871.011.04
中原内配0.960.941.55
科华控股0.690.780.74
湘油泵1.241.380.87
飞龙股份0.690.760.73
均值0.890.970.99
泰祥股份18.1412.546.37
资产负债率蠡湖股份39.47%34.46%39.51%
中原内配39.88%40.75%35.80%
科华控股68.92%67.23%62.03%
湘油泵44.29%44.97%54.97%
飞龙股份46.94%44.04%45.98%
均值47.90%46.29%47.66%
泰祥股份4.83%6.83%11.49%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整体偿债能力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因为公司经营较为稳健,不存在对外举债。

(五)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利润分配金额合计5,260.00万元。2019年6月20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2020年3月17日和2020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7.00元(含税),利润分配金额合计3,682.00万元。2020年4月16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2021年3月16日和2021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5.0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利润分配金额合计3,330.00万元,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9,900,000股。2021年5月19日,公司完成上述利润分配。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1.616,883.427,100.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98.18-23,630.59-1,090.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0.0017,116.75-5,26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368.99356.73754.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673.034,304.043,947.3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84.9015,732.5617,534.97
收到的税费返还60.7753.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4.84250.12315.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490.5216,036.2617,850.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71.494,607.514,862.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59.882,275.082,723.31
支付的各项税费1,557.011,587.182,132.1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80.52683.071,032.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168.919,152.8410,750.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1.616,883.427,100.1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00.15万元、6,883.42万元和7,321.6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为购买原材料支出、职工薪酬支出、税费支出及期间费用支出等。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6,037.8015,489.9817,851.13
净利润7,040.377,039.297,870.5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84.9015,732.5617,53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1.616,883.427,10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281.2461-155.87-770.4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3.39%101.57%98.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103.99%97.79%90.21%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及收款情况良好,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金额相当。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经营性往来项目、存货及各类资产折旧摊销等变动所致,两者之间具体调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7,040.377,039.297,870.57
加: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65.4928.8792.90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728.98704.29709.29
无形资产摊销55.9749.8736.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7.681.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9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380.070.0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6.26-205.1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220.8012.85-5.0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22.52-814.00-854.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1.49-3.36-1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6.9430.7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9833.87177.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51.59-624.86-1,390.9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74.89196.51166.12
其他-432.9031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1.616,883.427,100.15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3,280.3679,056.5758,363.8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22.52814.00854.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802.8879,870.5759,218.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54.04298.97431.60
投资支付的现金66,550.65103,202.1959,877.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204.69103,501.1660,308.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98.18-23,630.59-1,090.77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0.77万元、-23,630.59万元和17,598.1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公司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赎回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1,293.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93.7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30.003,682.005,26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5.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30.004,177.035,26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0.0017,116.75-5,260.0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60.00万元、17,116.75万元和-3,330.00万元。2019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因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支出而为负数。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116.75万元,主要由于公司当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融资。

(七)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31.60万元、298.97万元和654.04万元,公司各项长期资产的变动情况参见本节之“十二、资产质量分析”之“(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可以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

(八)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且具有较好的现金流基础,负债主要以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为主,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同时,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减少坏账发生的可能性;不断优化存货结构,从而减少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紧张的情况。因此,公司不存在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九)重大投资、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1、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情况。

2、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31.60万元、298.97万元和654.04万元。主要系公司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及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3、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4、股权收购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收购事项。

(十)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根据本节“十、经营成果分析”和“十二、资产质量分析”,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未来,随着汽车行业的持续发展,公司将不断改进和优化铸造阶段以及机加工阶段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力度,丰富产品种类,以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基于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新客户与产品的开拓现状以及国家、各地政府对汽车行业的产业政策,公司认为自身不存在重大的持续经营风险。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转板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存在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情况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九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大担保等事项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转板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指标

(一)2022 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61,154.3159,707.722.42%
负债总计2,983.002,884.943.40%
所有者权益合计58,171.3156,822.782.37%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1-3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726.454,498.42-17.16%
营业利润1,525.691,802.31-15.35%
利润总额1,519.991,859.65-18.26%
净利润1,348.531,613.34-1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8.531,613.34-16.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8.271,824.00-32.11%
综合毛利率54.25%60.30%-1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461,304.30-6.81%

注: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总体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稳定,资产总额61,154.31万元,较上年末上升2.42%,资产规模总体稳定,负债总额2,983.0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40%;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6.45万元,同比下滑17.1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38.27万元,同比下降32.11%,综合毛利率为54.25%,较去年同期下降6.05个百分点,变动比例为-10.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81%。

(二)2022年1-3月主要经营状况

2022年1-3月,转板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所处行业、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其生产模式、销售模式、采购模式及主要原材料种类、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税收政策等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转板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是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2020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疫情的控制,加上全球各地刺激消费的措施,使得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上半年汽车消费市场出现反弹,转板公司客户的订单增加,故公司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基数较高;2021年下半年开始至今,全球各产业均出现“缺芯”的情况,汽车行业也受到了重大影响,因此反弹趋势受到遏制,加上2022年第一季度“新冠”疫情在国内再次蔓延,俄乌地缘冲突爆发,故转板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销量未能达到2021年的水平;

(2)公司外销的结算货币主要是欧元和美元。2022年一季度欧元和美元汇率相对于2021年同期下降,导致采用外币结算商品的人民币单价下降。

2、毛利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1)由于欧元和美元汇率同比下降,导致外币结算产品的人民币单价下降;

(2)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在2021年出现了大幅上涨,目前虽有所回落,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仍然处于较高水平,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增加。

综上,2022年一季度,转板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降,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出现下滑。

第八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该制度从披露范围、披露人员、审批程序、人员权责等方面规定了公司的披露要求,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公司通过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流程来保障投资者享有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从制度层面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为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公司将通过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加强使用网络渠道等多方面与投资者保持持续、及时、深入的沟通,充分保障投资者相关股东权益。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本着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高效低耗及互动沟通等原则来开展及安排投资者关系维护与管理工作。公司未来将通过法定披露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开展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积极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二、公司本次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

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转板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当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

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④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不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4、利润分配的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是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未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基础上,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当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并拟定。

(2)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且需事先书面征询全部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5)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市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公司上市前后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差异。

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针对本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建立了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监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机制,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对股东投票机制相关安排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

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1、任免董事;

2、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进行利润分配;

3、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

4、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激励;

5、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股票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

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网络投票制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其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且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1、报告期内,形成收入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10%的提名信如下表所示:

序号合同发布方合同标的合同签署日有效期收货方和结算方实际履行情况(万元)
2021年2020年2019年
1大众汽车EA211系列1.2L-TSI/1.4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2010-10-15长期大众汽车1,188.601,055.051,195.35
匈牙利奥迪153.55370.61120.87
斯柯达公司1,244.85907.681,067.35
2大众汽车EA211系列1.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2016-4-4长期大众汽车-416.821,897.83
匈牙利奥迪-70.73368.57
斯柯达公司410.68619.411,229.14
3匈牙利奥迪EA888系列第四代2.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2017-7-10长期匈牙利奥迪1,907.161,966.931,355.42
4大众一汽发动机EA888系列第三代1.8L-TSI/2.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2012-3-29长期大众一汽发动机4,469.835,174.664,737.14
5上汽大众EA888系列第三代1.8L-TSI/2.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2012-6-27长期上汽大众-665.621,579.99
动力电池859.45482.14-

2、前述产品的迭代提名信

合同发布方合同标的合同签署日合同有效期收货方和结算方实际履行情况年降期限年降比例
匈牙利奥迪EA888系列第五代主轴承盖2020-6-2长期匈牙利奥迪2021年度收入31.04万元,尚未大规模量产未约定未约定
大众一汽发动机EA888系列第五代主轴承盖2021-8-10长期一汽大众2021年度收入0.91万元,尚未大规模量产未约定未约定

注1:公司的EA211系列1.2L-TSI/1.4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提名信和EA211系列

1.0L-TSI发动机主轴承盖提名信由大众汽车发布,适用于向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和斯柯达公司供货。

注2:公司的EA211系列1.4L-TSI/1.5L-MPI/1.6L-MPI发动机主轴承盖提名信由上汽大众发布,适用于向上海大众动力总成供货。上汽大众在2014年9月25日向转板公司发布提名信,确定适用于EA211系列1.4L-TSI/1.6L-MPI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2017年上汽大众开发排量1.5L-MPI发动机,亦适用于上述型号主轴承盖,2017年4月5日上汽大众发布新的提名信,确定1.5L-MPI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项目,上述两份提名信中适用的发动机主轴承盖在转板公司内部使用同一零部件型号,未做出区分,因此合并统计两份提名信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注3:大众汽车、匈牙利奥迪和斯柯达公司向公司发布的其他型号产品的提名信因年度销售金额未达到当期收入的10%,因此未进行统计,导致该部分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小于公司对该客户全年销售额。

(二)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采购额占公司当期采购总额10%的采购合同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年度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签订日期是否履行完毕
12019年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生铁2019-2-28
22020年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生铁,废钢2020-3-31
32021年南阳市云阳钢铁实业有生铁、废钢2020-12-31
序号年度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签订日期是否履行完毕
限公司
4十堰林凯商贸有限公司废钢2020-12-31
5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废钢、钢丸2020-12-31

(三)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转板公司不存在银行授信及借款合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最近三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受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谴责等情形。

第十节 声明

一、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字:

王世斌姜雪何华强
蒋在春杨长生沈烈
孙洁许霞

全体监事签字:

叶金星梁霞王宝文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世斌姜雪何华强
蒋在春王奎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签字:

王世斌

实际控制人签字:

王世斌姜雪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保荐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转板上市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协办人:

林天晨

保荐代表人:

程荣峰 熊又龙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的全部内容,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转板上市报告书正式下、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 勇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报告书》的全部内容,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转板上市报告书正式下、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承军

四、转板公司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转板上市报告书,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公司在转板上市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宋晓明彭珊

经办律师:

张一鹏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五、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转板上市报告书,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在转板上市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转板上市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彩斌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建忠郭军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第十一节附件

一、附件

(一)转板上市保荐书;

(二)法律意见书;

(三)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四)公司章程(草案);

(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六)转板公司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转板公司本次转板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机构情况;

(十)转板公司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十一)其他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时间和地点

(一)查阅时间

转板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查阅地点

1、转板公司: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开发区吉林路258号

联系人:姜雪

电话:0719-8306877传真:0719-8788070

2、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28楼联系人:程荣峰、熊又龙电话:021-61118978传真:021-61118973

三、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转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次转板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份额、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姜雪承诺:①自转板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②公司转板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本人持有转板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③本人在公司转板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④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上述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收归公司所有。

(2)作为公司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王世斌、姜雪进一步承诺:①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另有限制性规定的,本人将遵守其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华强、蒋在春、王奎承诺:①自转板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②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另有限制性规定的,本人将遵守其规定。③公司转板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本人持有转板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④本人在公司转板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⑤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上述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收归公司所有。

(4)公司监事叶金星、王宝文、梁霞承诺:①自转板公司转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②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另有限制性规定的,本人将遵守其规定。③公司转板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本人持有转板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④本人在公司转板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⑤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上述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收归公司所有。

(5)公司股东众远投资承诺:①自转板公司转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②转板公司转板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本企业持有转板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③本企业在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前所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④本企业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转板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转板公司所有。

(6)实际控制人王世斌亲属张修齐、刘飞和众远投资其他合伙人承诺:

①自转板公司转板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间接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也不得提议由转板公司或众远投资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所间接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②转板公司转板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转板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③本人在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前所间接持有的转板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④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转板公司股份,违规减持股票所得归转板公司所有。

2、本次转板上市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姜雪,及王世斌控制的众远投资承诺:

①在持有转板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转板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连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形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等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②若本人/本企业计划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连续竞价买入的股票除外),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③在持有转板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合计减持转板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转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创业板转板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最低减持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转板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转板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1、稳定股价的措施及启动条件

公司转板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收盘价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一)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四)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并

在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履行完毕后的六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六个月后,如再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再次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履行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方式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如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回购股份的期间,则相应顺延)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③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④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①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和方案。

③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可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则实施时间相应顺延。

如果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后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低于从公司转板上市后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已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后,若公司股票价格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股价。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前述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③在公司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相关人员方可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则实施时间相应顺延。

如果公司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④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票,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⑤若公司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与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公司稳定股价预案》履行相关义务。

3、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公司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同意公司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或未按期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则其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4、关于严格遵守并执行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承诺

为了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该预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自公司完成向创业板转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基于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约束措施》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并接受未能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1、转板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承诺:若公司转板上市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转板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的,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票的程序,回购价格按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加上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回购股份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姜雪承诺:若公司转板上市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转板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且该等违法事实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认定的,本人将依法启动买回股票的程序,买回价格按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如公司股票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加上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买回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买回股份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转板公司出具的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向创业板转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公司在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已经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作出认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公司本次转板上市流通的全部股份。

2、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向创业板转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公司在向创业板转板上市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已经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作出认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买回程序,买回公司本次转板上市流通的全部股份。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转板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①公司/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②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本人将敦促公司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③若公司/本人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公司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八节投资者保护”之“二、公司本次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转板公司出具的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承诺:①公司转板上市报告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若公司转板上市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姜雪承诺:①转板上市报告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②若转板上市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③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转板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3、转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①转板上市报告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②若转板上市报告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③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转板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上述承诺义务为止。

4、本次转板上市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本次转板上市的保荐机构长江保荐承诺:如因保荐机构为转板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本次转板上市的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转板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3)本次转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转板公司本次转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转板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和姜雪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六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和姜雪出具的《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的详细情况参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六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之“(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3、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和劳务派遣事宜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和姜雪出具了《关于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规范而可能受到的一切损失的承诺》,详细情况参见本转板上市报告书“第四节转板公司基本情况”之“九、转板公司员工情况”之“(二)转板公司用工情况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4、转板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转板公司参考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规定,就股东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已在转板上市报告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转板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开始成为泰祥股份做市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本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自本公司2020年7月27日挂牌精选层后不再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截至2021年11月5日,长江证券持有本公司股份63,000股,占本次转板公司股本总额的0.06%,系尚未处置完毕的做市库存股。除此之外,本次转板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为避免转板公司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作出了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转板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转板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转板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转板公司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28楼

经办人员:程荣峰、熊又龙、林天晨、陆亚锋、王自逵、陈之彬、刘茂楠

电话:021-61118978传真:021-61118973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3-31层经办人员:宋晓明、彭珊、张一鹏电话:010-59572288传真:010-65681838

(三)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彩斌办公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5号楼十层经办人员:陈建忠、郭军电话:027-88568365传真:027-88568365

(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本次转板上市前股票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周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电话:010-50939980传真:010-50939716

2、本次转板上市后股票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张国平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5938000传真:0755-25988122

五、转板公司与本次转板上市有关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一)转板公司与保荐人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长江保荐的控股股东长江证券自2016年开始成为泰祥股份做市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泰祥股份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自泰祥股份2020年7月27日挂牌精选层后不再提供做市报价服务。截至2021年11月5日,长江证券持有转板公司股份63,000股,占本次转板公司股本总额的0.06%,系尚未处置完毕的做市库存股。

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除上述情形外,保荐机构与转板公司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转板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2、转板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转板公司权益、在转板公司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转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转板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转板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注册会计师、其他项目成员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转板公司与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的关联关系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经办律师与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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