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在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酒都大道118号,公司总部办公楼19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日以电话和送达相结合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杨卫国先生、王凯先生、刘化霜先生、丛学年先生、周新虎先生,独立董事赵曙明先生、聂尧先生、路国平先生、毛凌霄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联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