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