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9)。
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司已于2022年1月20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的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2年8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剩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就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2022年8月9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