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发行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46,666,667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发行价格为4.3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00,666,668.1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32,042,767.4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623,900.66元。截至2022年7月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字(2022)第333号《验资报告》。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矿物绝缘电缆建设项目
145,100,000.00 145,100,000.00 75,476,729.56
智慧晨光智能互联建设项目
21,950,000.00 21,950,000.00 12,000,000.00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81,147,171.10
267,050,000.00 267,050,000.00 168,623,900.66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以确保上述项目完成建设。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决策程序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海良 张亮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